企業員工競業禁止協議TAN

2021-03-04 07:40:27 字數 3562 閱讀 8032

合同編號:

企業員工競業限制協議

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人

註冊位址

經營位址

乙方性別

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現居住位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 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 年月日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協議。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經詳細審閱過協議的內容,並完全了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一條、保密內容和保密範圍

(一)保密內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產、供、銷渠道,客戶名單,買賣意向,成交或商談的**,商品效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

2、甲方的經營秘密,包括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物流資料;

4、甲方的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原材料清單、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製造技術,電腦程式,技術資料,專利技術,科研成果等。

(二) 保密範圍

1、乙方在勞動協議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秘密,經雙方協議乙方同意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

2、乙方在勞動協議期內職務發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專利技術;

3、乙方在勞動協議期前甲方已有的商業秘密;

4、乙方在勞動協議期內甲方所擁有的商業秘密。

第二條、乙方的保密義務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以保持其機密性。

2、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告知、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資訊。

乙方的上級主管人員書面同意乙方披露、使用有關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的,視為甲方已同意這樣做,除非甲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許可權。

3、如發現商業秘密被洩露或者自己過失洩露商業秘密,乙方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洩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4、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資訊的檔案、資料、**、進貨清單和**、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為甲方商業秘密的組成部分歸甲方所有,

若記錄著秘密資訊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應當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5、乙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甲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秘密資訊的一切載體。(包括但不限於本協議第九條所列內容)

但當記錄著秘密資訊的栽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秘密資訊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甲方將秘密資訊複製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秘密資訊消除。此種情況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第三條、保密期限

1、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對本協議第二條所述的商業秘密採取適當的保密措施並告知乙方時開始,到該商業秘密公開時止。乙方是否在職,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

2、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第四條、脫密期限

1、因履行勞動協議約定條件發生變化,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協議的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為脫密期限,由甲方採取脫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2、勞動協議終止雙方無意續簽的,提出方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月通知對方,提前期即為脫密期限,由甲方採取脫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該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並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3、乙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種(沒有做出選擇的,視為無限期保密):

(a)無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資訊實際上已經公開;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離職之日起,計算到

4、勞動協議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必須信守本協議,不損害甲方利益。

第五條、保密責任

1、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財權的行為。

若乙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甲方可以直接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2、乙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甲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甲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智財權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乙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乙方的上級主管人員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視為甲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除非甲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許可權。

3、在勞動協議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雖未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但給甲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帶來麻煩的,甲方有權調離乙方涉密崗位,停發經濟補償費,並予以行政處分;

4、在勞動協議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輕微經濟損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勞動協議;

5、在勞動協議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較大經濟損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處罰,並追索全部或部份乙方按月領取的經濟補償費;

6、在勞動協議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處罰,追索全部經濟補償費;並追加經濟損失賠償,構成犯罪的,上訴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責任;

第六條、關於乙方競業限制的義務

1、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企業;

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年內(自勞動關係解除之日起計算,到勞動關係解除年後的次日止)都不得到與甲方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就職。

(1)這些禁止單位包括但不限於下列

(2)所禁止從事產品開發銷售的品種包括但不限於下列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年內(自勞動關係解除之日起計算,到勞動關係解除年後的次日止)都不得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主要指以下幾類企業

4、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年內(自勞動關係解除之日起計算,到勞動關係解除年後的次日止)都不得在特定區域內開展與甲方競爭的業務或受僱於競爭公司。

特定區域內包括但不限於下列

5、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不得誘使其他知悉企業秘密的員工離職,否則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關於甲方競業限制的義務

1、從雙方勞動協議約定的協議履行期限到期後第二天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保密及競業限制經濟補償費。

2、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前一年的平均工資收入的 ;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

企業員工競業禁止協議TAN

企業員工保密及競業限制協議 甲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 人 註冊位址 經營位址 乙方姓名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位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 市區 縣 街道 鄉鎮 甲 乙雙方本著平等 自願 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協議。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經詳細審閱過協議的內容,並完全了解協...

競業禁止協議

編號原引勞動合同編號 原引保密協議編號 乙方已同甲方簽訂 勞動合同 保密協議 因工作需要接觸到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及其合法權益,確保乙方在職期間和離職後不與甲方競業,甲 乙雙方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關於加強科技人員流動中技術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見 等法律法規,在遵循平等自願 協...

競業禁止協議

編號 競字 號 原引勞動合同編號 原引保密協議編號 甲方 單位 全稱 經濟型別法定代表人 登記註冊地 實際經營地 乙方 職工 姓名性別 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 實際居住地 乙方已同甲方簽訂 勞動合同 保密協議 因工作需要接觸到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及其合法權益,確保乙方在職期間和離職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