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訓員工保密及競業禁止協議

2021-03-04 09:45:22 字數 4474 閱讀 9071

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乙方申明後,甲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途徑解決。

第三條本合同所稱甲方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資訊,包括但不限於:

(一)技術資訊:本合同所稱技術資訊是指甲方現有及正在開發或構想中的技術的有關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專利及非專利的專用技術、計算機軟體、報告、操作手冊、技術文件及與其相關的決議、檔案及函電等未公開的專利、智財權資訊。

(二)經營資訊:本合同所稱經營資訊是指甲方現有或未來將發生的與經營有關的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客戶資料、營銷計畫、採購計畫、定價政策、市場分析報告、甲方的區域分布、管理訣竅、財務資料、會計檔案、進貨渠道、買賣意向、廣告計畫、產品**、服務網路、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以及尚未披露的董事會決議、定期報告、配股方案、分配方案等資訊。

(三)管理資訊:本合同所稱管理資訊是指甲方現有或未來將發生的與管理有關的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現有及正在制定或構想中的人事資訊、工作計畫、組織結構資訊、內部規章制度、工資待遇、獎金提成、薪資變動、業務規程等資訊、檔案和資料等。

(四)關於甲方重**律問題的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正在或將要進行的簽訂合同、履行合同、涉及仲裁或者訴訟、處分資產或者權益等事項的資訊。

(五)商業秘密和其他秘密的載體上述商業秘密和其他秘密的載體,包括但不限於文字資料 、圖形圖表資料、音像資料和電子資料等,可以是載於書面的或是載於任何其他非書面介質上的或是口頭上的。

(六)本合同所稱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簽訂前甲方已經擁有和簽訂協議後在經營活動中不斷增加的商業秘密。凡屬與甲方公司事務有關的一切保密資訊,都屬於應當保密的範圍,在此所稱的資訊包括全部或部分由乙方本人為工作而構思或取得的內容。

第四條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五條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告知、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資訊。

乙方的上級主管人員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關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的,視為乙方已同意這樣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許可權。

第六條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並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乙方離職後承擔保密期限為:兩年 。

甲方同意在乙方離職後履行保密義務期間,向其支付保密費。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已通過薪金10%的計算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在職或離職時額外支付保密費和經濟補償費。

第七條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財權的行為。

若乙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等;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八條乙方在履行職務和完成具體工作任務時,若按照甲方的明確要求而必然導致侵犯他人智財權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乙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乙方的上級主管人員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視為甲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除非甲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許可權。

第九條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無論這些秘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著秘密資訊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應當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乙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甲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秘密資訊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著秘密資訊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秘密資訊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甲方將秘密資訊複製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秘密資訊消除。此種情況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第十條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為標誌,並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並辦理完畢交接手續的時間為準。乙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甲方有權要求其立即停止侵害,同時依據公司的規章制度對其進行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勞動關係。

(二)乙方因違約行為為他方提供服務或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因此得到利益和他方創造的價值全部歸甲方所有,乙方負有向甲方給付上述所得利益的義務。造成甲方重大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其按照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三)上述相關損害賠償費用,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按比例扣除;

(四)乙方清晰地知道,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均會導致甲方巨大商譽及經濟損失,故有可能承擔違約的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違約金數額以 10萬元人民幣計算;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立即解除與乙方的聘用關係。

(五)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六)乙方在承擔賠償損失和其他民事責任後,甲方仍保留通過司法途徑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權利。

第十二條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上述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智財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合同為準。 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第十五條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了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年月日簽約時間: 年月日

二、競業限制合同

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並將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乙方在就競業限制的有關事項,約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承諾,其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後,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為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任何第三方服務或擁有利益。

(二)自行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三)為與甲方在產品、市場或服務方面直接或間接競爭的企業或者機構工作或者在這種企業、機構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人、顧問等,或雖然不擔任職務,但為前述單位提供指導、諮詢、協助或擁有利益。

(四)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有競爭、供銷或其他利益關係的業務。

(五)可能直接或間接轉移本公司的業務,或對本公司的業務產生或將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

(六)離職之前不得搶奪甲方客戶,離職後不得帶走甲方的客戶。

(七)不得引誘其他雇員離職。

(八)離職後的半年內,不得開展與甲方競爭的業務或受僱於與甲方公司有競爭業務的公司。

(九)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乙方同意,如上述行為涉及其近親屬,或借助他人名義,均視為乙方行為,由乙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第二條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並辦理完畢交接手續的時間為準。

第三條作為乙方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補償,甲方須按月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費 500 元/月(人民幣大寫:伍佰元/月),並在每月發薪日由甲方轉賬至乙方工資代發賬戶。

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甲方不能按期將補償費轉入乙方工資代發賬戶的,甲方可在發薪日三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到甲方以現金形式領取,若乙方拒絕領取補償費,甲方有權將補償費提存,提存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連續六個月拒絕領取提存補償費,視為乙方放棄已經提存的補償費,本協議依然有效,直至終止條件出現。

甲乙雙方約定的競業期限屆滿,甲方即可停止補償費的支付,同時,本協議自動終止;若乙方在本協議約定競業期限內從事有關競業禁止工作的,甲方即可停止補償費的支付,同時,甲方將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應於每月1日前告知甲方現在的住所位址、聯絡方法及工作情況,如乙方在新的單位找到工作後,應主動向甲方提供新單位的工作證明及聯絡**。甲方可以隨時與乙方聯絡,並核實情況,乙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第四條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乙方清晰地知道,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均會導致甲方巨大商譽及經濟損失,故有可能承擔違約的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違約金數額以 20萬元人民幣計算;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立即解除與乙方的聘用關係。

員工保密及競業禁止協議

甲方 公司 乙方 員工 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並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簽定下列條款 第一條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 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研發成果或其他商業秘密,有關的智財權均屬於甲方享有。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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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及競業禁止協議

第四條 保密義務人的保密義務 1 乙方保證因服務所獲取的保密資訊僅用於與服務有關的用途或目的,對因服務工作所保管 接觸的有關甲方的檔案應妥善保管,未經許可不得超出服務工作範圍使用 置放。2 保密義務人對其所知悉的甲方保密資訊應嚴格保守,保證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過失,即使這些資訊可能是全部地由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