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管理補貼辦法

2021-03-04 06:48:57 字數 2750 閱讀 9578

一、目的:為提高公司核心競爭力和員工隊伍整體素質,規範專業技術職稱管

理,特制訂本辦法。

二、原則:鼓勵自學,統一管理,按級補貼。

三、適用範圍:公司所有員工

四、定義:職稱、資格證管理包括:證書分類、補貼標準、補貼條件、費用審批的管理。

五、組織與職責:

(1)行政人事部是本辦法的主導部門,負責組織落實並協調相關部門落實。各部門有配合落實的責任和義務。

(2)公司專業技術人員不允許將證書外借掛靠,必須在本公司註冊。行政人事部負責所有員工職稱、資格證的保管。有職稱、資格證書的員工必須將證書交給公司保管。

(3)新入職員工須有相應的職稱證、資格證。

六、證書分類、補貼標準和補貼條件

公司給予取得國家專業資格證書的員工相應的資格津貼,但其取得的國家專業資格證必須與其現工作崗位相關聯的才可給予資格津貼。標準如上表, 未列出的其它專業資格證書按個別情況特殊審核處理,經審核後按相應的標準給予資格津貼。

1、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者;

2、所獲得的證書必須是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或人事部或建設部等權威機構頒發,全國通用,可根據證書號在網上查詢;

3、取得國家專業資格證書後,必須從事與其相符的工作,即需把所掌握的技能運用到工作中,達到改善工作的目的。

4、其它證書,如果需要補充時,根據公司需要及時補充。

5、以上證書所產生的培訓費、繼續教育、年審、延期註冊等相關費用均由公司承擔。

七、培訓費管理及審批流程

1、報銷原則:

①凡員工自願申請參加各類資格考試合格者,准予報銷通過考試的報名費和教材及配套的輔導資料費,沒通過考試的相關費用由個人自行負擔。需將合格證書原件提交行政人事部核實並統一管理,分管領導審批後培訓產生的費用由財務部實報實銷,並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

②根據工作需要和崗位要求,由公司組織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的,或經公司批准同意其參加培訓、考試合格的,其相關證書原件需交行政人事部核實並統一管理,分管領導審批後培訓產生的費用由財務部實報實銷,沒通過考試的相關費用由個人自行負擔,並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

③自理部分:員工為了獲得學歷、高層次培訓但與現崗位要求並無聯絡;與現崗位有直接關係的培訓但需補考;以上兩種情況其培訓費用應自理,並只允許在業餘時間進行學習,不得占用工作時間,影響正常工作。2、報銷流程:

凡與現崗位有直接關係,員工本人基本利用業餘時間進行學習的培訓,個人先行墊付所需全部費用,取得證書後自行填寫《獎勵申請表》。

3、審批許可權:員工本人持填寫後的《獎勵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行政人事部、財務部、分管領導審批後,並與公司簽訂培訓服務協議後,方可一次性報銷考試費用,並按以上制度享受每月職稱津貼。未申請或申請未獲批准,及未考取證書的,所產生費用均由個人承擔。

八、其它情況:

①考證過程中,如需外出培訓,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可憑培訓機構蓋章的聽課卡或相關課程表,同時公司為參考人員臨考前提供三天覆習時間,以上視為正常出勤,享有正常工資,但需要辦理相關請假手續。

②具有多職稱、資格證書者,以所在崗位的最高證書為主進行補貼,第二個不同專業證書減半計取,第三個不同專業證書按三分之一計取。累計計取不超過本崗位最高的職稱津貼的兩倍。

③滿足以上報考條件且在相應工作崗位任職,自管理辦法實施之日起3年內未考取相應資格證書或職稱的公司將下浮工資一級。

④凡弄虛作假辦理的證書,一經查實除退回所有津貼及報銷的所有費用外,還將給予2000元的罰款並在公司範圍內通報批評。

九、附則:

1、 實施細則

本制度的未盡事宜,由各相關部門補充,提請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2、解釋修改廢除

本制度的解釋權屬行政人事部,修改、廢除權屬公司董事長辦公會。

3、實施時間

本制度實施時間為2023年4月1日。

附件1《員工培訓協議書》

附件2《員工培訓申請表》

附件3《獎勵申請表》

行政人事部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員工培訓協議書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申請培訓人)

單位名稱姓名:

經濟性質性別: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所在部門:

本人因公司事業發展需要自願申請參加培訓學習,培訓時間天,(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願與公司共同遵守以下協議:

一、 培訓目的:

二、 培訓機構與培訓科目:

三、 培訓期間本人願意遵守培訓機構的有關規定,維護本公司名譽與保證不洩露公司秘密。保證受訓期間虛心學習,吸收所需知識技能,於受訓期滿後返回公司服務。

四、 培訓費用包括參加一次培訓所需的授課費、書本費及差旅費,培訓開始前應做費用預算、填寫培訓申請單,經領導同意之後方可參加培訓,培訓結束後可憑培訓機構或培訓單位提供的合格證書、學費發票等手續,到財務部進行複核,經領導簽字後公司將給與報銷,若學習不合格者,學費自理,公司不予報銷。

五、 培訓費用在人民幣500元(含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乙方必須在培訓期結束後為甲方服務兩年。

六、 培訓費用在人民幣5000元(不含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的,乙方必須在培訓期結束後為甲方服務四年以上。

七、 如果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解除勞動合同或提前離職的,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所有發生的培訓費用。

八、 乙方培訓合格後所獲得的有關資格證書原件交由甲方統一保管,直至乙方服務期滿自願離職方可歸還其本人,若期間勞動合同到期但培訓協議未到期,乙方提出結束勞動合同,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所有發生的培訓費用。

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乙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2培訓申請表

附件3:

獎勵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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