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招聘制度(暫行)
一、基本原則
(一)、公司員工在被聘用及晉公升方面享有均等的機會;公平公正,依法辦事,優選人才,量才使用。
(二)、新職位或原有職位需要補充空缺時,本公司將在可能情況下首先考慮已聘用員工,然後再向外招聘;
(三)、工作表現及業績是本公司晉公升員工的最主要依據。
二、錄用
(一)、公司採用公開聘用,任人唯賢、擇優錄取、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的原則。凡年滿18周歲、通過考核、面試、身體健康並符合錄用條件者,均有機會被錄取。
(二)、求職者必須提供有效個人身份、學歷證明,並附小一寸彩色相片5張,特殊工種還應同時提供有效上崗證(如:工程技工、會計、水電工、保安等)。
(三)、曾被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辭退之人員和因個人原因辭職,再次就職者,本公司一律不再考慮錄用。如有隱瞞者,一經發現,公司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作任何經濟補償。
(四)、應聘者必須如實填寫個人資料,提供真實合法的證件(身份證、計生證、暫住證、戶口簿影印件、勞動手冊等),面試時必須如實回答面試者提問,若有欠缺、隱瞞或虛假成份,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由其本人負責。
三、招聘程式
(一)、申請:用人部門向公司人事部提交經本部門班長/隊長、部長/主任、人事部部長以及公司領導簽名批准的招聘申請書,申請書必須寫明招聘原因、職位名稱、招聘人數、職責和要求,然後由人事部擬定招聘計畫。人才引進或招聘企業所需專人骨幹人才須報董事會研究批准,並成立招聘小組(需由人事部和職位空缺部門、有關部門組成)。
(二)、發布資訊、人事部根據招聘申請開始尋找合適人選,通過各種有效途徑向公司內部員工和社會發布招聘資訊,並負責收集和整理應聘資料。
(三)、招聘的方法
1、人才交流中心
2、勞動就業中心
3、員工推薦
4、網路等。
(四)、招聘流程
1、面試:人事部對獲得的簡歷進行篩選後,通知合格的應聘者來公司面試。面試分為初試和複試:
2、初試:人事部負責安排面試日程,通知用人部門,並對應聘者進行儀表、求職動機與工資期望、所學專業及過往業績、語言表達能力等方面的初試。
3、複試:用人部門主管對應聘者進行專業知識面試,必要時通過現場操作考察其專業知識或相關技能的掌握程度。
4、體檢:通過面試的求職者,在公司指定的醫院進行健康檢查,方可辦理入職手續。確診有傳染病或重大疾病者不予錄用。
(公司員工每年接受體檢一次,對於患有傳染病或重大疾病者,公司將視其病情安排病休**或調整工種。)
5、錄用:公司決定錄用後,人事部向應聘者發出《錄用通知》。
四、新員工入職
(一)、應聘者被錄取後,人事部通知其準備入職資料。
(二)、新員工到人事部報到,並於入職日起15日內交齊入職資料,如不能準時交齊資料,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該員工負責。人事部為體檢合格的新員工做入職登記和辦理工作卡。
(三)、人事部通知用人部門把新員工帶到用人部門,並安排工作。
(四)、人事部登記新員工的上班時間。
新員工要準備的入職資料:
【說明】:
1、新員工提供的以上證件必須是真實合法的,若有欠缺或虛假成份,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由該員工負責。
2、新員工提供的以上證件若有變更要及時通知人事部,否則,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由該員工負責。
五、培訓
(一)、新員工報到後,需參加人事部統一安排的入職培訓,以引導員工了解公司的業務開展情況,培養積極的競爭意識,提高業務能力,使之成為企業的優秀員工,並保證員工不因知識匱乏而導致職業生涯的危機。
(二)、入職培訓由人事部組織,在新員工報到後進行,時間一般為30天內進行。
(三)、入職培訓程式為以下兩個階段:
1、公司人事部入職培訓;
2、各部門的入職培訓;
(四)、由人事部進行入職培訓的內容為:
1、了解公司發展概況和目前的發展狀況;
2、明確公司的經營宗旨和發展目標;
3、了解本公司的機構設定和組織;
4、了解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
5、了解公司各部門的業務範圍和經營專案;
6、了解公司對員工職業道德、行為規範、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五)、由各部門進行入職培訓的內容為:
1、了解各部門的業務範圍和職責;
2、了解本部門每天例行的業務和臨時性業務;
3、了解本部門工作計畫和發展計畫;
4、了解本部門的各項管理制度;
5、熟悉本部門從事具體工作的工作方法和思維模式,提高工作效率。
六、試用期
(一)、新員工被錄用後,一律實行試用期,試用期間公司將對員工的表現及其對工作的適應程度進行考核。
(二)、試用期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執行,試用期為3個月。
(三)、試用期屆滿,經公司考核合格者,可轉為正式員工,考核不合格者,公司予以辭退。
(四)、試用期薪酬執行公司工資制度標準(任何崗位工資不低於洛陽市最低工資標準),正式員工薪資待遇按公司工資制度執行。
七、簽訂勞動合同
(一)、員工必須在30天內交齊所有入職資料,公司在試用期滿乙個月內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若員工不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必須在《簽訂勞動合同通知書》上指定的日期以書面方式答覆。
(二)、合同期限一般為2年。
(三)、勞動合同按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八、人事變更
人事變更主要包括員工轉正、調職、晉公升、降職、辭職、辭退等型別。
(1)、轉正定職:員工進入公司工作的第一天與公司的勞動關係隨即建立,試用期滿,由本人填寫《試用期員工轉正申請表》,經所屬部門直屬領導、部長/主任,人事部部長和公司領導簽名統一考核合格後,方可轉為正式員工。
(2)、調職:當有職位需要補充空缺,或因公司業務發展產生新的職位需要補充空缺時,優先考慮公司在職員工,相關崗位可由其所在部門推薦或員工自薦申請調職。另外,根據公司的生產經營需要和員工的能力、表現、健康狀況等,公司可以變更其工作崗位。
所有調職經調出部門及調入部門雙方同意,由人事部上報公司,公司按有關規定同意該員工調職後,由人事部開具《員工調動通知》,經上級領導批准後,該員工於調動日起開始調動。
(3)、晉公升:員工晉公升主要依據其業績、工作能力、資歷等引數,由直屬主管推薦、員工自薦競爭上崗或員工投票選舉產生,經公司領導批准後,再公示於全公司員工。全公司員工就晉公升事宜可向公司領導提出意見,二個月後再決定是否晉公升該員工,這二個月為試用期。
(4)、降職或降級:根據員工工作能力、表現或是否違反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等情況,由該員工所在部門寫降職或降級請示,須列明降職或降級事由可附上員工本人簽名的工作表現記錄、員工本人寫的並親筆簽名的檢討書/事情經過或員工本人簽名的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事實依據等,此降職或降級請示經員工所在部門班長/主管、部長/主任,人事部部長和公司領導簽名同意後交於人事部,人事部上報公司,公司按有關規定給予降職或降級處理,再由人事部開具《員工調動通知》,經上級領導批准後生效。
(5)辭職:試用期內員工須至少提前3天,正式員工須至少提前15天,提交乙份本人手寫及親筆簽名的辭職申請書,一般員工的辭職申請書須先經其部門直屬領導同意,再經部門部長/主任和人事部部長同意,最後由公司領導簽名審批;班長/隊長以上的辭職申請書須經其部門部長/主任,人事部部長及公司領導簽名同意;部長/主任以上的辭職申請書須先通過公司領導簽名同意,再由董事長簽名同意。辭職申請書經相關領導簽名批准後交於人事部,由人事部上報公司,公司按有關規定同意該員工辭職後,員工必須交還工卡、工衣等屬公司所有的一切工作裝置,做好交接工作,並到人事部辦妥所有辭職手續方可離職,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由該員工負責。
(6)、辭退: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之一的,由所在部門寫解除勞動關係請示,須列明解除事由,並附上有員工本人簽名的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違規記錄及事實依據等相關資料,此解除勞動關係請示須經員工所在部門直屬領導、部長/主任,人事部部長,公司領導簽名同意後交於人事部,人事部上報公司,公司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給予該員工辭退處理。若該員工所在部門的領導未按此程式辦理辭退手續,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又該員工所在部門領導負責。
部長等公司中層辭退,報董事會決定。以上各種人事變更,相關部門領導須按照上述程式辦好相關手續,同時有人事變更的員工須做好工作交接,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由相關部門領導和該員工共同負責。
九、離職
(一)、離職原則
企業有權依規定程式辭退不適合本公司工作的員工,同時員工也有權依規定程式辭職。不論辭退或辭職,均須依程式辦理,員工在離職交接期內必須服從工作安排、正常上班、配合交接;企業鼓勵和支援雙贏的離職行為,約束和處罰不負責任的惡性離職行為。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辦理所有離職。
(2)、公司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不作經濟補償,如對企業經濟、利益造成損害的,應並處扣罰處理。包括且不僅限於以下情形: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
4、未經批准,員工同時與其它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公司提出,員工拒不改正的;
5、員工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員工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離職手續(見離職流程圖)
1、辭職:
公司員工招聘制度
一 總則 1 優化公司的人力資源配置,建立和完善員工招聘選拔體系。2 通過各種渠道廣泛吸收高素質人員,滿足公司發展需求。二 原則 公司採用 公開招聘,擇優錄用 的原則,積極引進關鍵人才,適當的儲備專業化的優秀人才。三 基本要求 1 品德端正,忠誠公司 2 具備一定得工作能力以及專業技能知識 3 有敬...
員工招聘制度
員工招聘 錄用 離職流程制度 一 目的 為了滿足公司持續 穩定 快速發展對人才的需要,同時為了健全人才選用機制,規範人事管理制度,保證公司正常執行,減少不必要的損失,特制定本辦法。二 招聘程式及審批制度 1 各部門根據部門的實際相關情況和編制情況,需招聘員工的,應填寫 用工計畫審批表 詳細寫明要求人...
員工招聘制度
第一條目的 為進一步規範招聘工作流程,提高招聘效率和招聘效果,健全公司選用人才機制,滿足企業持續發展的人才需求,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原則 1 公開招聘 先內後外 擇優錄取 的原則。當公司對空缺的崗位進行公開招聘時,公司內部員工可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競聘申請,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2 迴避原則。原則上不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