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管理規定修訂

2021-03-04 05:54:32 字數 2190 閱讀 7587

一、目的

為了規範勞動合同的簽訂和管理,保障公司的權益及員工的勞動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本管理規定適用於中興通訊和康訊公司的所有員工(不含公司領導、返聘人員、特聘人員、實習生和臨時工)

三、內容

1.勞動合同的種類

1.1公司員工統一使用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書》標準文字。

1. 2深圳市常住戶口的員工簽訂非勞務工合同;非深圳市常住戶口的員工簽訂勞務工合同。

2.勞動合同的管理

2.1勞動合同實行分級管理:

2.1.1一級勞動合同管理由人事中心招聘部指定專人為勞動合同管理員,負責:

制定與執行公司勞動合同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度;指導與監督勞動合同簽訂、變更、續簽、解除;勞動合同的鑑證、存檔、查詢等日常工作。

2.1.2二級勞動合同管理由各事業部(康訊公司)、中心(辦)指定專人兼任勞動合同管理員,負責:

通知所屬單位員工簽定勞動合同,員工新簽或續簽勞動合同年限的送審報批,本單位勞動合同簽訂、續簽的指導、監督與審核;勞動合同資訊系統的錄入、勞動合同簽訂情況的總結與反饋。

3.勞動合同的新籤、續簽、變更、終止和解除

3.1新簽

3.1.1應屆畢業生籤2至3年期勞動合同,具體期限由人事中心根據每年高校招聘政策統一確定。

3.1.2社會招聘職員籤1年期勞動合同。

3.1.3新招職工籤6個月至1年期勞動合同,具體期限由事業部確定。

3.1.4勞動合同新簽流程

a 勞動合同管理員在新進人員報到7個工作日內,根據新進人員類別將擬訂合同簽定年限送四級、**領導審批、並在報到手續清單上註明;

b勞動合同管理員根據領導的批示情況督促、指導員工簽約,審核並錄入管理資訊系統後,將勞動合同連同報到手續清單送招聘部;

c勞動合同一式兩份,乙份返還員工本人、乙份公司存檔。

3.2續簽

3.2.1一年合同期滿、能夠勝任本職工作的生產、質檢、輔助工種的熟練工、普工,在續簽時,籤半年至1年合同。

3.2.2普通職員、技工、以工代幹人員,可續簽1至3年期的合同。

3.2.3四級管理幹部、**業務主任、二級主任工程師及以上的人員,可續簽3年至5年期勞動合同。

3.2.4凡在中興通訊連續工作滿10年者(含中興新通訊公司期間的工齡),雙方同意延續勞動合同,員工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可簽無固定期限合同。

3.2.5勞動合同續簽流程

a勞動合同管理員按照續簽人員名單在合同期滿前30天通知員工本人;

b勞動合同管理員將續簽年限與員工協商一致後報上兩級主管審批;四層管理幹部的合同年限由公司主管副總裁審批,**幹部由總裁批准;

c二級勞動合同管理員根據領導的批示情況督促員工簽約並錄入勞動合同後連同審批單送招聘部;

d勞動合同一式兩份,乙份返還員工本人、乙份公司存檔。

3.3.勞動合同的變更

3.3.1公司員工因內部調動而只改換工作崗位的,原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各條款不需變動。

3.3.2 員工在中興通訊和康訊公司之間調動的,應重新簽定勞動合同。

3.3.3公司為社會招聘人員辦理深圳/上海/南京/北京等地戶口調動手續的,須與公司訂立累計期限為三年的合同。

3.3.4當事人一方需變更勞動合同時,應向對方書面提出變更合同的要求,說明變更合同的理由、內容。

3.3.5當事人一方收到另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書面材料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答覆。

3.3.6 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依法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後的合同文字或合同條款經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

3.4.勞動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3.4.1勞動合同的終止;

3.4.1.1合同期滿;

3.4.1.2員工死亡。

3.4.2勞動合同的解除

3.4.2.1員工在合同期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3.4.2.2員工在合同期內因不勝任工作,或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等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3.4.2.3員工被除名;

3.4.2.4勞動合同解除應根據勞動合同約定和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解除流程參見公司《員工離職管理制度》辦理相關手續。

4.特別規定

以下所列公司內部管理制度與本管理規定一同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已經深圳市勞動局審定,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1《關於辭職人員收費問題的規定》

4.2《加班管理制度》

四、本規定由人事中心招聘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五、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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