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教師月教學常規考核辦法

2021-03-04 04:21:44 字數 5023 閱讀 2052

***2023年教師教育教學月常規檢查考核辦法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教育教學常規工作的過程管理,規範教學秩序,打造高素質的教師隊伍,,根據《***普通中小學教學常規管理規範》和《***普通中小學教學事故認定與處理辦法》的要求,特制定教育教學常規工作考核標準。公正、公平、客觀地評價教師的教學工作,為學期末教師的評優評先和年終績效考核提供有效依據。

一、總則

1、教師教育教學月常規考核工作主要由教務處具體負責,教研組、備課組協助。考核工作的具體操作由教學副校長、教務主任、教研主任執行,教研組、備課組等部門每月將各項考核結果上報教務處,由教務處按月彙總。

2、本考核方案將教師每月基礎分設為100分,對未達到要求的給予扣分,對完成比較好的給予適當加分,做到公開、公正、客觀、及時。考核結果與考核物件見面,並在全校範圍進行公示。

3、考核結果與學校考核機制掛鉤。

二、考核物件:

各學科科任教師

三、考核內容:

包括:教研活動、教學工作計畫和總結、備課、上課、作業布置與批改、學科質量檢測及試卷分析、教師專業發展等。

四、考核方法及標準:

(一)教研活動(5分)

考核負責人:教研組長教務處審核

1、會議考勤(2分):學校各種會議活動(包括全校性會議、教研組活動、備課組活動等)實行點名制。缺席會議,每次扣0.

5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2分封頂。(當天已辦理教學請假手續的不扣分;病假及國家法定假不予扣分;因學校安排公事不能參加會議的人員,按公假處理。

)2、教研活動中積極主動發言,能夠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1分)

3、積極主動參加教研組各項教研活動(2分)(根據學校計畫,每月教研活動也有所不同情況下)。

(二)教學工作計畫和總結(5分)

考核負責人:教研組長教務處審核

1、教學計畫表的各項欄目填寫完整,字跡工整。(1分)

2、學情分析客觀具體,教材分析全面,目標要求明確,突出重點和難點。(1分)

3、教學措施恰當,有操作性和針對性;(1分)

4、教學進度安排科學合理。(1分)

5、學期結束上交個性工作總結(優質教學感悟、隨筆、教學收穫等多種形式總結)。(優秀1分、良好0.8分、中0.5分,差倒扣1分。)

(三)備課(15分)

教研組長每週查閱一次,教務處每月查閱一次,由教務處組織檢查和記錄,具體標準是:

1、集體備課(5分)

考核負責人:教務處(審核標準:初審通過:

5分、二審通過:3分、三審通過:1分。

四審通過:扣5分。如初審未通過,備課組將按照以上分值賦分,教研組長將給予0.

1分扣分)。

備課要求:

① 教學目標完整(各維度重點目標明確)、準確(切合課程標準、教材及學情)

② 每學期放假前完成並通過審核下學期的集體備課,教案排版規範。

③ 集備教案中必須要有教學計畫、教學進度、學生單元成績登記表。

考核標準及要求:

① 備課組長初審

② 教研組長複審

③ 教務處終審。(審核標準:初審通過:

5分、二審通過:3分、三審通過:1分。

四審通過:扣5分。如初審未通過,備課組將按照以上分值賦分,教研組長將給予0.

1分扣分)。

2、個人備課(10分)

考核負責人:教研組長教務處抽查

備課要求:

① 個人備課必須做到超2周備課。(0.5分)

② 教案書寫工整,字跡清晰。(0.5分)

③ 教學過程是否圍繞教學目標及前置性研究設計。(1分)

④ 教學過程中教師點撥要圍繞教學重難點並點撥到位。(1分)

⑤ 教學過程中要有課前三分鐘、板書設計、練習與作業、課後反思等基本內容。(0.5分)

⑥教師在書寫教案是必須寫附案(教師導語、過度性語言、教師點撥最少2次等)每課時按照「兩規範」的15個專案備課,缺一項扣0.1分。(1分)

⑦ 認真備好兼課教案。對教案檢查不予合作的教師,視為無教案,減2分。

⑧ 不按時進行學生單元測試並登記成績的扣1分。

⑨ 課後認真反思教學中的得與失。(0.5分)

考核標準及要求:

① 教研組長參考備課要求進行月考核。

② 每月教務處進行抽查,如發現此項考核賦分不嚴謹,教務將給予教研組長按抽樣情況依次扣0.1分。

③ 每月此項考核參考校巡課小組老師推門聽課反饋給予相應賦分。

(四)課堂教學(30分)

考核負責人:學校行政值周管理人員巡課小組

考核標準及要求:

學校行政管理人員每天對教師上課情況進行巡視,巡課重點是:師生課前準備、執行課表情況、教師課堂行為及課堂組織調控情況。與此同時,學校將加強推門聽課力度,巡課小組將每週進行推門聽課。

1、師生課前準備(5分)

預備鈴響至上課鈴響之間,任課老師必須到達教室(或指定上課地點),進入所在班級;到其他場地上課時(如體育、資訊科技、實驗、校本課等),任課教師負責組織學生帶齊學具、有序排隊,在上課鈴響之前到達上課地點,不得遲到、缺席,不得擅自留在班級教室;

2、執行課表情況(5分)

按課表上課,按規範調課;教師不得私自調換、挪用、擠占其他課程;不得提前或拖後上、下課,導致下節課無法正常進行。

3、教師課堂行為(5分)

(1)做到著裝得體,儀態端莊,教態親切(有特殊要求的必須按要求著裝:如體育教師的運動服、運動鞋);(1分)

(2)課上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大聲訓斥和辱罵學生;(1分)

(3)無特殊原因教師不得坐著上課;(1分)

(4)教師上課時,手機不得發出聲音,不得接聽手機、不得酒後上課等有悖於學校要求的現象;(1分)

(5)教師不得有脫崗或中途離開課堂。(1分)

4、課堂組織調控(5分)

(1)教師必須攜帶教案上課,教案與所授課一致。(2分)

(2)教師在教室內上課原則上不允許使用擴音器,如有需要可向校長申請;(0.5分)

(3)學生積極參與課堂活動,做到「靜得下來,動得起來」,不得吵鬧不休,課堂失控;(0.5分)

(4)未經老師許可,無特殊原因任何學生不能隨便離開座位和教室(室外體育課不得上樓或回教室玩耍);(1分)

(5)課堂不在本班教室的,學生下課出教室必須排隊,體育課在開課時、下課前都必須列隊集合。(1分)

本項考核將參考巡課小組推門聽課及行政值周教師周檢查分數給予賦分。

如有違反以上規定的除扣除相應分數外,教務處將參照《***普通中小學教學事故認定與處理辦法》認定處理。

獎分:教師在課題組、教研組及以上級別所上的研究課、優質課、示範課等公開課分別賦2分、3分。

(五)作業布置與批改(10分)

考核負責人:教研組長教務處月中旬抽查

考核標準及要求:

由教務處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對教師作業布置、批改及學生完成情況進行檢查和記錄,教務處每月至少查閱一次,由教務處組織檢查和記錄,具體標準是:

1、按照作業布置要求給學生布置適量作業,不布置機械重複和大量抄寫的作業。嚴禁用增加作業量的方式懲罰學生。(2分)

2、月考核檢查中,任課教師按班級實有人數查閱作業,(2分)少一本扣0.1分,2分封頂。

3、教師注重學生作業書寫質量的指導,學生作業書寫整潔認真。(2分)

4、批改作業應及時、認真。(1分)

5、有激勵性評語。(1分)

6、學生作業有差錯,教師要指導學生及時改正並進行二次批閱,(1分)

7、每班5名學困生作業每月必檢,教務處必抽查;如發現數量不夠將按每人0.2分扣分,作業質量要求參考(1-6)作業要求給予賦分。(1分)

如發現家長反饋違反作業布置及批改要求的任課教師在月考核中扣5分。

(六)教學質量檢測和教學效果,所佔分值10分。

考核負責人:教研組長、教務處

考核標準及要求:

1、樹立質量整體觀意識,按學校要求做好單元、期中、期末成績統計和質量分析,及時掌握反饋教學資訊,調整改進教學,查漏補缺,並將學生成績上交學校教務處。(1分)

2、教學效果得分=基礎得分(8分)+(—)差距變化得分。

① 平均分:取同年級同學科各班平均分的平均分,高於或低於平均分2分之內為基礎分, 2分以上每高1分加1分,2分以下每低 1分減1分;加減分上下5分封頂。

② 跨學科、跨班級教師:最終教學效果得分取相應科目(班級)教學效果得分的平均分。

③ 質量分析報告:每學期做一次質量分析報告,按要求認真分析。(1分)教務處將按優1分、良、0.8分、中0.5分、差扣0.5分給予賦分。

(七)培優輔困、社團活動(10分)

考核負責人:教務處

考核標準及要求:

1、開學第一周認真制定教學計畫,計畫要有明確的教學安排並上報教務處;教務處審核計畫按一審通過:1分、二審通過0.8分、三審通過0.5分、四審通過扣1分。(1分)

2、認真組織開展培優輔困、社團活動並做好教學記錄。(2分)

3、負責培優輔困、社團活動教師必須在崗。(3分)

4、學期末圍繞計畫進行總結並按時上交。(1分)

5、在教務處周巡查中,學生組織有序,按計畫開展培優輔困、社團活動,按時上下課。(3分)

(八)聽評課記錄(5分)

考核負責人:教研組長、教務處

考核標準及要求:

1、聽評課記錄書寫認真,記錄詳實。(1分)

2、評課中,能按照評課要求給予評價。(2分)

3、每月聽課不得少於9節。(1分)

4、每月認真完成一篇聽課感悟。(1分)

(九)零時性常規工作(10分)

按照學校教學計畫,教學常規工作會有所調整,本項以當月常規工作為主,給予賦分。

(十)獎分

1、凡參加校級及以上大型活動策劃人賦2分,具體指導賦3分、協助指導賦2分。帶學生外出參加演出賦1分。(校級以上如頒發獲獎證書的,在年終給予一次性賦分,月量化中不予加分)

2、參加校級及以上演講、知識競賽、個人技能競賽等活動分別:一等獎賦3分、二等獎2.5分、三等獎2分、鼓勵獎1分。

經選拔,代表學校參加市級及以上單位,參加比賽的教師,按照獲獎證書,在年終給予一次性賦分,月量化中不予加分。)

3、參加學校競賽課給承擔授課教師分別以:一等獎賦3分,二等獎賦2.5分,三等獎賦2分。

4、參加專題講座及承擔學校培訓任務的教師分別:(教研組內講座賦2分,學校及以上級別交流賦3分)。

5、代表學校外出賽課、送課的教師,有獲獎證書的,將按照獲獎證書在年終一次性加分,月量化中不予加分。未頒發獲獎證書的教師,將在月考核中賦5分。

教師教學常規工作考核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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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教學常規考核

一 評價辦法 1 教學常規考核分值為100分,常規量化實行倒扣分值。2 組織考核 教導處組織月考核,黨支部監督,校長審核。3 教學常規量化分佔年度終結量化考核的70 終結量化不達90分者不能晉公升 晉級 評先進 年度考核不能評優,在80分以下排名2位者調到邊遠學校,量化不及格者年度考核為不稱職。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