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人員工作量計算辦法修訂

2021-03-04 04:17:18 字數 1967 閱讀 1205

(修訂)

為了充分調動和發揮實驗人員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促進實驗室工作開展,,以便各院實驗室計算工作量時參照。

一、 基本原則

實驗室工作人員實行工作量考核,是按照實驗室工作人員的業務範圍和工作內容量化考核,突出重點,有主有從原則,以實際實驗教學為主,實驗室管理、大型裝置管理及其他實驗教學工作為輔的原則。本次修改後的工作量計算以實驗室為核算單位。

二、 實驗室工作量主要由如下幾個部分組成

1、本科生、專科生、研究生課程實驗教學工作量l1。

主要是指導實驗教學工作量(含實驗前備課及參加實驗全過程的指導工作)

2、實驗教學管理工作量l2

主要是指實驗前的準備工作,實驗儀器裝置的準備、除錯及實驗後批改實驗報告等日常工作。

3、大型儀器裝置管理工作量l3

主要是指一儀器裝置單位在10萬元以上(含五萬元以上的貴重儀器)的裝置管理,裝置的論證、採購、辦理有關手續,裝置的維護保養及全年使用不少於400小時(以大型儀器裝置使用記錄為準)

4、補貼工作量l4

主要是指帳、卡、物相符率經檢查考核後達100%,裝置完好率達85%及實驗室正、副主任的補貼工作量。

5、其他實驗教學工作量l5

主要是指本科生、專科生、研究生畢業設計和課程設計等方面的實驗工作,開設新的實驗,開放性實驗,**,成果,編寫實驗指導書、實驗大綱及自製實驗教學儀器裝置等工作量。

三、 計算方法

1、本科生、專科生、研究生實驗教學工作量l1(含研究生、本科生公共選修課實驗)

nl1=×200學時)

i=1n:為實驗個數

t:為某個實驗的每次實驗時數(即:實驗大綱規定時數)

r:為某個實驗參加的學生人數

k1:為折算係數,其取值根據專業性質確定

2、實驗教學管理工作l2

l2=l1×k2

3、大型儀器裝置管理工作量l3

l3=c×k3

c: 裝置每台套價值大於等於5萬元小於10萬元按10學時計算

裝置每台套價值大於等於10萬元小於40萬元按15學時計算

裝置每台套價值大於等於40萬元小於100萬元按20學時計算

裝置每台套價值100萬以上按30學時計算

k3:年度裝置使用機時大於400小時,k3取1.1

年度裝置使用機時小於200小時,k3取0.5

4、補貼工作量l4

1)根據各單位固定資產臺帳的臺套數(以校裝置科固產臺帳為準),凡帳、物、卡相符率考核後達100%;裝置完好率達85%,臺套數在(200臺以下)的單位給予15學時的補貼;臺套數在(200-500)的單位給予20學時的補貼;臺套數在(500-800)的單位給予30學時的補貼;臺套數在800以上的單位給予40學時的補貼。

2)實驗室主任工作給予40學時的補貼,副主任工作給予30學時的補貼。

5、其他實驗教學工作量l5

1)為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畢業設計和課程設計實驗所做準備及指導工作,每班按20學時計算。

2)開設新的實驗,開放性實驗(指專案),每項按15學時計算

3)成果、編寫實驗大綱、實驗指導書、實驗研究**及自製教學儀器(價值大於800元)每項按10學時計算。

6、實驗室總工作量 l=∑li

實驗室人員的個人工作量在上述的總工作量中據實分配,對乙個實驗室來講,其個人的工作量之和不得大於實驗總工作量l。

四、 院、(系)中心機房的教學工作量定額和工作量計算方法

1、 人均額定年教學工作量e為:

計算機在50臺(以終端計算)以下的機房: 1.2萬機時

計算機在50-100臺(以終端計算)的機房: 1.8萬機時

計算機在100臺(以終端計算)以上的機房: 3 萬機時

2、 工作量計算

l= t/e × 250 × k + 補貼工作量 (學時)

t:為教學提供的機時數(以教務處下達的教學計畫為準)。

補貼工作量參照前述的l4確定。

k:為質量比重係數(能保證教學、科研正常)k取1。

實驗室與裝置管理處

工作量計算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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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工作量計算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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