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合班授課及合班課工作量計算辦法的暫行規定
各分院、各教學部門:
為適應我校教學工作的需要,報請校長研究同意,對合班授課及合班課工作量計算辦法作出如下暫行規定:
一、 實行合班授課的基本原則
1、 凡教師在課堂上以理論講授為主的課程,原則上均應安排合班授課;
2、 凡因專業或班級人數較少需安排合班授課,由教務處提出,主管校長審定;
3、 凡其他特殊情況需要安排合班授課的,由分院報教務處,主管校長審定。
二、合班授課工作量計算辦法
實行合班授課,其工作量的計算視合班後學生的人數來確定,在實際授課時數的基礎上乘以乙個係數,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1、 合班後,學生人數在60(含60)人以下,係數為1 ;
2、 合班後,學生人數在61-75(含75)人,係數為1、1 ;
3、 合班後,學生人數在76-90(含90)人,係數為1、2 ;
4、 合班後,學生人數在91-105(含105)人,係數為1、3 ;
5、 合班後,學生人數在106-120(含120)人,係數為1、4 ;
6、 合班後,學生人數在120人以上,係數為1、5 。
三、 合班後的學生人數以當月各院學工辦上報並經學校學工處核定的人數為準。
本規定自本學期起開始執行。
教務處2008-9-21
講師 40
教授 60
副教授 50
助教 30
校評講師 35
校評副教授 45
校評教授 55
無職稱25
工作量計算辦法
新疆大學工作量計算辦法 試行 為深化教學改革,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充分調動教師的積極性,切實保證教學 科研 教材建設和實驗室建設任務的完成,在不斷完善教師職務聘任工作中,根據教育部有關檔案的規定以及我校幾年來的實踐,特制定本辦法。一 基本規定 1.教師應履行所任教師職務的職責,並完成規定的教師工作量。...
教師工作量計算辦法
附 科研工作量積分計算辦法 參照執行 第一條教師工作量包括 教學工作量 科研工作量 實驗室建設工作量等。教師工作量 教師全年工作量按每天8學時,每週5天,每年按42周計算,應為1680學時以上,即計算出來的教師工作量不得少於1680學時。教學工作量 教學編制教師的教學工作量,一般應佔教師工作量的三分...
教師工作量計算辦法
附 科研工作量積分計算辦法 參照執行 一 教師的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 注 以下的 計畫學時 是指教學計畫規定的學時,1學時以1小時計。1 講課 包括備課 上課 課外輔導 的工作量 教授 副教授 講課工作量 計畫學時 5 開新課工作量 計畫學時 7 重複班工作量 計畫學時 3 班數 講師 講課工作量 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