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簽證管理工作程式

2021-03-04 03:04:30 字數 2269 閱讀 8697

1.需要辦理工程簽證的情形

1.1設計管理部發出的設計變更(含修改或補充之圖紙)在完成實施後,其工作數量、工藝、材料將被覆蓋(結構構件除外),無法再進行現場驗證的。

1.2工程指令未具體說明部位、尺寸、工藝、材料、無實施詳圖,完成實施後需要進行現場驗證或由承建商用圖示形式表達指令內容的。

1.3專案發展部發出的工程指令,引起承建商改變施工順序、縮短工期、增加周轉材料、使用合同檔案規定之外的工藝、導致承建商工期延長增加材料裝置租賃費用的。

1.4承建商之間發生相互索賠,需要經過我方協調處理的。

2.不可以辦理簽證的情況

2.1合同中規定包乾支付的有關事項。

2.2發生施工質量事故造成的工程返修、加固、拆除等工作。

2.3施工組織不當造成的停工、窩工和降效損失。

2.4承建商為施工方便等提出的施工措施造成成本或工期損失的。

2.5違規操作造成的停水、停電和安全事故損失。

2.6承建商工作失職造成的損失。

2.7承建商由於自身原因造成工程無法計量,特別是隱蔽工1程,未經過驗收就進行下一步施工的。

2.8超過簽證時效期的簽證。

2.9以簽證形式(虛報的工程內容,及工程量等)支付其他費用。2.10因承建商的責任引起的其它費用增加專案。

3.承建商申報簽證程式

3.1承建商收到工程指令時,如果涉及到返工,應立即停止原工作,並最遲應於次日與專案發展部主管工程師、專案部造價師一起核定返工工作量。

3.2根據工程指令無法計算出工作數量的,應該最遲於指令完成實施的次日,與專案發展部主管工程師、專案部造價師一起到現場核定工作數量。

3.3經現場核對後的7天內,承建商應提交《工程簽證單》,報專案部造價師。

3.4其他情形的簽證單,按合同規定的申請期限申報。

4.簽證單內容

4.1工程指令簽發時間及編號。

4.2簽證事實發生、完成及提交日期。

4.3執行簽證事實的依據(以工程指令作為附件)。

4.4簽證事實及完成情況簡述。

4.5涉及經濟或工期索賠的數額或天數。

5.工程簽證單審批程式

5.1專案部造價師收到簽證單後,應按分判合同分別登記造冊,填寫《工程簽證登記表》。

5.2專案部造價師應在收到簽證單後的2個工作日內,將簽證單交給分判工程主管工程師審核。

5.3主管工程師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意見,並將簽證單返還給專案部造價師。

5.4專案部造價師應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數量複核。 5.5專案部造價師將初步審核的簽證單交給專案經理審核,

專案經理應該在5個工作日完成審核意見。

5.6專案部造價師將簽證單移交給合約管理部審核。單純的簽證費用的審批使用《工程變更價款審批表》,如果是由於設計變更、工程指令引起的簽證費用,可以將設計變更或工程指令與相對應的簽證費用一起進行審批,填寫《工程變更價款審批表》,執行審批程式。

審批許可權按《合同管理工作程式》規定執行。

5.7經審批的工程簽證單,承建商和我司專案發展部均需儲存原件,專案發展部定期向合約管理部移交。

5.8專案發展部人員不得以承建商不聽指揮為由,人為積壓簽證,防止因時間拖延導致簽證內容的真實性無法得到證實。5.

9在分判工程結算確認之前,任何簽證中的數量均不代表是業主確認的最終數量,只要有真實可靠的證據、或經計算可以得出新的數量,則承建商須無條件地承認新的數量。5.10監理單位是否參與簽證審批,可由地區公司視具體情況決定。

6.審核意見要求

6.1一般情況下,各層審核意見不得簡化為「同意」、「屬實」、「工程量屬實」等詞語或無任何審核意見而只作簽名。

6.2分判工程主管工程師應對簽證事實的真實性作出說明,對經現場核實的工程數量準確性作出判斷(經書面計算的工程數量不需主管工程師核定),對承建商完成的圖紙尤其是尺寸進行核對。

6.3專案部造價師需對簽證內容是否屬於承建商合同責任作出判斷,複核經主管工程師核定的工程數量。

6.4專案經理在主管工程師和專案部造價師的審核意見基礎上,提出審批意見。

6.5任何簽證均應避免以點工或台班計算。如確需以點工或台班計算,則審核意見必須說明工人每日起止工作時間及人數和機械裝置運轉時間及數量,否則該簽證無效。

6.6對於因任何原因而返工的專案,必須詳細說明返工程度及材料損耗數量,註明返工原因,對於承建商提出的材料「全部損耗」必須特殊說明(如損耗的材料是否可以在今後重複使用等)。對於可**利用或可變賣的材料,簽證意見需要說明具體的處理方式。

6.7能夠附圖(如施工圖、草圖、示意圖)說明的盡量避免單純的文字敘述進行簽證;對於一些重大的工程現場變化,還應及時拍照或錄影,以儲存第一手原始資料。

6.8簽證中涉及承建商之間相互索賠的,合約管理部應將已審核的簽證及時發至被索賠的承建商。

工程指令簽證管理工作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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