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養護管理辦法修改

2021-03-04 01:50:15 字數 5005 閱讀 1330

甘肅省高速公路隧道養護管理辦法

(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全省高速公路隧道養護管理工作,保障高速公路隧道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公路隧道養護技術規範》(jtg h12-2003)、《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jtg h30-2004)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省隧道養護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甘肅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以下簡稱省高管局)所轄高速公路隧道的養護管理工作。

第三條高速公路隧道養護管理工作應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安全至上」的方針,採取預防性、經常性的保養和維修措施,使高速公路隧道始終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同時要積極採用現代化管理手段和先進的養護技術,不斷提高養護管理技術水平。

第四條隧道養護工程分為土建結構和機電設施兩大部分。

第五條高速公路隧道養護管理工作內容:

隧道土建結構養護工程分為:清潔維護、保養維修和病害處治三類;機電設施養護維修分為:日常檢查、經常性檢修、定期檢修、分解性檢修和應急檢查。

第六條公路隧道養護管理費用應當專項列支,專款專用。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高速公路隧道養護管理工作遵循「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建立責任制。在省交通運輸廳的領導下,實行省高管局、高速公路管理處、收費(隧道)管理所**管理模式。

受省交通運輸廳委託,省高管局承擔總體監管責任。各高速公路管理處為監督管理責任主體;各收費(隧道)管理所為管轄路段隧道養護管理的責任主體。

第八條建立公路隧道養護技術工作專職養護工程師制度。省高管局設定3名專職隧道土建工程師,2名隧道機電工程師;各高速公路管理處配置專職隧道土建工程師1名、機電工程師1名,各收費所應根據隧道分布情況配置1-2名專職隧道土建工程師,1名隧道機電工程師。隧道管理站根據養護里程配備相應的日常巡查管理人員,並保持以上崗位人員的相對穩定。

第九條省高管局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行業規範,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制定全省高速公路隧道養護管理的制度、措施和任務,負責全省高速公路隧道養護管理的監管工作,檢查隧道養護工程師職責履**況,落實目標責任。

(二)制定全省高速公路隧道養護建議計畫,並根據省交通運輸廳下達的支出預算,分解落實養護任務。

(三)負責全省隧道養護質量監督檢查,指導、督促、檢查、考核全省高速公路隧道養護管理工作。

(四)組織評審隧道檢查、鑑定,審核全省高速公路隧道專項工程設計方案和預算,並監督組織實施和竣工驗收。

(五)建立和完善全省高速公路隧道養護管理檔案。

(六)組織高速公路隧道養護科研計畫的實施,負責高速公路隧道養護管理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裝置的推廣和應用。

(七)負責隧道養護技術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八)其他相關職責。

第一十條高速公路管理處的主要職責:

(一)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關於高速公路隧道養護管理的制度、措施和任務,對轄區所管養的隧道承擔使用安全的責任。

(二)指導、督促、檢查所轄收費(隧道)管理所的隧道日常養護管理工作,考核本轄區隧道養護質量。

(三)審核、彙總、上報所轄路段隧道年度養護建議計畫,確保各項隧道養護專項資金的正確使用。

(四)根據養護資金情況,按照《甘肅省高速公路專項工程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通過招標向社會購買服務,或委託有相應養護能力和資質的單位對轄區隧道進行養護。

(五)及時上報隧道的使用狀況,承擔轄區隧道的養護、檢查、檢測、鑑定工作,制定專項處治方案和臨時保通措施,並按上級批准方案組織實施和交竣工驗收。

(六)負責組織轄區內隧道定期檢查和技術狀況評定,做好管養隧道的技術檔案管理工作,督促各收費(隧道)管理所做好技術資料的採集和資料庫錄入,建立完善動態的隧道管理評價系統。

(七)認真做好隧道病害防治工作,積極協調交警、路政、養護等相關單位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八)其他相關職責。

第一十一條收費(隧道)管理所的主要職責:

(一)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關於隧道養護管理的制度、措施和任務,負責所轄路段隧道的日常養護管理工作,對所管養的隧道承擔使用安全的責任。

(二)按《規範》要求組織日常巡查和日常保潔工作,及時掌握隧道技術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反饋養護單位並據情上報。

(三)負責編制上報隧道年度養護建議計畫,並根據計畫下達的支出預算,結合路況實際認真落實養護任務。

(四)嚴格執行養護計畫、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結合實際,制定科學合理的養護方案並組織實施。

(五)督促承養單位做好經常性養護和預防性養護工作,及時發現、處治病害,積極做好隧道病害防治。

(六)做好養護維修工程的修復時限監督、計量支付和驗收工作。

(七)協助上級相關部門做好轄區內隧道的專項檢查、定期檢查和特別檢查工作;參與所轄路段隧道專項工程的管理。

(八)對突發的危及行車安全暢通的自然災害或設施破損,立即啟動《甘肅省高速公路隧道應急處置預案》(甘高管安監〔2012〕2號),採取妥善的應急處置措施,並及時統計上報。

(九)做好《高速公路隧道管理系統》的料資料採集錄入和更新維護工作,建立和完善技術檔案,及時上報各類養護管理資料。

(十)其他相關職責。

第一十二條隧道養護、管理和監管單位必須明確建立隧道養護管理工作由主要領導、分管領導、隧道工程師和相關技術人員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保證隧道養護管理的各項職責得到落實。

第一十三條隧道養護管理技術人員實行定期培訓考核制度。

省高管局定期對隧道養護管理技術人員進行技術培訓並考核通過,核發上崗證後,方可持證上崗。

特殊工種(機電或供電)上崗前應安排專門培訓,並按當地勞動部門規定,經考核持證上崗。

第三章隧道土建結構檢查與評定

第一十四條隧道技術狀況等級評定結果分為s、b、1a、2a、3a類。

(一)s類隧道:情況正常(無異常情況,或雖有異常情況但很輕微)。

(二)b類隧道:存在異常情況,但不明確,應作進一步檢查或觀測已確定對策(結構存在輕微破損,現階段不會影響行人、行車,但應進行監視或觀測)。

(三)1a類隧道:結構存在破壞,可能危及行人、行車安全,應準備採取對策措施。

(四)2a類隧道:結構存在較嚴重破壞,將會危及行人、行車安全,應盡早採取對策措施。

(五)3a類隧道:結構存在嚴重破壞,已危及行人、行車安全,必須立即採取對策措施。

第一十五條隧道技術狀況由高速公路管理處負責組織評定。

技術狀況評定為b類和1a類隧道,由高速公路管理處提出複核意見。

技術狀況評定為1a類以上的隧道,由高速公路管理處提出初步複核意見後報省高管局,由省高管局負責組織提出最終複核意見。

第一十六條隧道土建結構的檢查分日常檢查、定期檢查、特別檢查和專項檢查四類。

(一)日常檢查

組織實施單位:收費(隧道)管理所、隧道養護單位。

檢查內容:主要對隧道洞口、洞門、襯砌、路面、檢修道、排水設施、吊頂、內裝的外觀狀況進行日常巡視檢查。

檢查的具體專案和內容見「隧道日常檢查內容及判定表」(附表1)。

檢查方式:以直接目測為主,配合簡單工具進行測量,確定隧道結構功能是否正常。

檢查頻率:每週不少於1次,雨季和冬季應增加檢查頻率;在巡視車上目測檢查頻率應不少於每週3次,坐車巡檢可與機電設施日常檢查結合進行。

檢查工作要求:認真填寫「隧道日常檢查記錄表」(附表3),現場記錄所檢查的專案和缺損型別,估計缺損範圍和養護工程量,並提出相應的小修保養措施。確定上報s、b、類隧道的評定結果,制定保養、小修建議計畫,同時對判定結果為b類的隧道進行監測,若病害進一步發展,應報請高速公路管理處進行特別檢查;特別檢查判定為a類的隧道,應報請省高管局進行專項檢查,並及時更新隧道養護管理系統資料。

(二)定期檢查

組織實施單位:高速公路管理處。

檢查內容:主要對隧道主體結構及其附屬構造物的技術狀況進行定期跟蹤、全面檢查,評定隧道技術狀況等級,為制訂養護工作計畫提供依據。

檢查的具體專案和內容見「隧道定期檢查內容及判定表」(附表2)。

檢查方式:定期檢查採用步行方式,以目測配合量測檢查為主,配備必要的檢查工具或裝置進行。

檢查頻率:每年不少於1次。

檢查工作要求:每次組織定期檢查前,要認真查閱所檢查隧道的技術資料以及上次檢查報告,以便有充分的準備和對比分析。認真填寫「隧道定期檢查記錄表」(見附表4),對發現的病害要附**資料,對有異常情況的結構,要在其適當位置做出標記並繪製隧道病害展示圖。

發現隧道1a類以上的病害以及難以判明原因和程度的病害應拍照記錄在案。定期檢查外業完成以後,要按下列要求提出檢查報告:

1.整理並填寫「隧道定期檢查記錄表」等資料;

2.填寫定期檢查附錄說明。檢查中發現的2a、3a類隧道的破壞以及難以判明損壞原因和程度的病害,做出附錄說明,並附**,多項病害應加以編號。

檢查結果處理:確定上報1a類以上隧道的評定結果,提出養護維修狀況評價和實施特別檢查或專項檢查隧道的申請報告,制定中、大修及改建計畫和處治措施;及時更新隧道養護管理系統資料。

(三)特別檢查

組織實施單位:根據隧道遭遇自然災害、發生交通事故或出現其他異常事件的嚴重程度決定,一般情況為高速公路管理處。

對收費所判定為b類且病害有發展的隧道,由高速公路管理處進行特別檢查;高速公路管理處特別檢查判定為b類且病害繼續發展和1a類以上的隧道,報請省高管局進行專項檢查,並及時更新隧道養護管理系統資料。

檢查內容:

檢查的具體專案和內容與定期檢查相同,見「隧道定期檢查內容及判定表」(附表2)。

檢查方式:應根據受異常影響的結構,或病害發展的方向,決定採取的檢查方法、工具和裝置。

檢查頻率:隧道遭遇自然災害、發生交通事故或出現其他異常事件後,對遭受影響的結構立即進行詳細檢查。

檢查工作要求和檢查結果處理與定期檢查相同。

(四)專項檢查

組織單位:省高管局。

實施單位:具有相應等級資質的專業檢測評定單位。

檢查內容:完成隧道技術狀況、結構材質狀況、病害成因、破損程度、承載能力和抗災能力等的檢查檢測與評定。

檢查方式:通過儀器、檢測裝置進行檢測、試驗測試和理論分析、科學判定或委託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檢測評定。

檢查工作要求:特別檢查前,應充分收集資料,包括竣工圖、施工記錄、歷次隧道定期檢查報告等。

受委託的檢測單位應按規定的時間、檢測內容及標準完成檢查任務,並提出檢查報告,檢查報告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概述檢查的一般情況。包括隧道的基本情況、檢查的組織、時間、背景和工作過程等。

2.描述目前隧道技術狀況。包括現場調查、試驗與檢測的專案及方法、檢測資料與分析結果和隧道技術狀況評價等。

日常養護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高速公路日常管理,確保公路完好 安全和暢通,根據高速公路的有關政策法規,結合我處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日常養護應貫徹 全面養護 預防為主,防治結合,保證質量 的基本原則。第三條高速公路日常養護管理由建管處管理,東梁養護處組織實施。第四條日常養護費用執行費用包乾制。第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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