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2021-03-04 01:34:29 字數 4155 閱讀 4260

一、總則

公司印章是企業合法存在的標誌,是企業權力的象徵。為了保證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嚴肅性,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印章的刻製

(一)公司印章的刻製均須報集團領導審批。(見附件:表1《印章刻製申請表》)

(二)法人個人名章、財務章、公章、合同章等,經集團領導審批同意,由集團開具公司介紹信到市公安指定的地方辦理雕刻手續,印章的形體、規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並經市公安局備案。

(三)公司各部門的專用章(部門章、勞動人事章等),由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提出申請,經集團領導審批同意,由辦理刻印手續。

(四)未經公司領導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刻製本部門的印章。

三、公司印章的啟用

新印章要做好戳記,並統一在留樣儲存,以便備查。(見附件:表2《印章保管登記表》)

四、公司印章的管理責任者及使用範圍

公司所有印章必須按規定範圍使用,不得超出範圍使用。

(一)公司公章

公章由專人保管。各部門需要蓋公章的檔案、通知等,須到領取並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附表3),由部門總經理核准,集團領導審批並在《印章使用申請表》中簽字後方可蓋章。

公司公章使用範圍主要為:

1 、公司對外簽發的檔案。

2 、公司與相關單位聯合簽發的檔案。

3 、由公司出具的證明及有關材料。

4 、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

5 、公司章程、協議。

6 、員工的任免聘用。

7 、協議(合同)資金擔保承諾書。

(二)公司合同專用章:

合同章由專人保管。主要用於公司簽訂各類對外合同,蓋章前須先到領取並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由部門總經理核准,集團領導審批並在《印章使用申請表》中簽字後方可蓋章。

公司合同專用章的使用範圍主要為:

1 、對外投資、合資、合作協議。

2 、各類經濟合同等。

(三)公司(法人)個人名章:

法人私章由法人授權保管,主要用於銀行匯票、現金支票等業務,使用時憑審批的支付申請或取匯款憑證方可蓋章。

法人私章的使用範圍主要為:

主要用於需加蓋私章的合同、財務及報表等檔案。

(四)財務專用章:

財務章由財務部保管,主要用於銀行匯票、現金支票等需要加蓋銀行預留印鑑等業務或發票上使用,發票專用章主要用於發票蓋章,發票專用章由財務部專人保管。

(五)公司各職能部門專用章:

職能部門章由專人保管。主要適用於公司內部工作聯絡使用,蓋章前須先到領取並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由部門總經理同意,集團分管領導審批並在《印章使用申請表》中簽字後方可蓋章。

(六)各分公司公章:

各分公司公章由專人保管,蓋章前須先到領取並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由該公司總經理核准,並在《印章使用申請表》中簽字後方可蓋章。

五、公司印章保管人的職責:

1、負責印章的保管。

2、負責設立印章使用登記臺帳。

3、負責印章使用的審核工作。

4、印章管理員必須切實負責,不得將印章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如因事離開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代替,但必須辦理移交手續,並填寫印章移交登記表。(見附件:

表4《印章移交登記表》)

5、為保證資金的絕對安全,財務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等銀行預留印章由兩人以上分開保管、監督使用,做到一人無法簽發支票、匯票,一人無法提出現金。

六、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

(一)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循印章使用審批程式,按照印章的使用範圍,經審批後方可用章(見附件:表3《印章使用申請表》)。董事長簽字的檔案可以直接用印,不必留底,否則將董事長簽字的原檔案留底備查。

2、印章的使用由管理員設立使用登記臺帳,嚴格審批和登記制度。(見附件:表5《印章使用登記表》)

3、公司法人個人名章由法人本人簽字或被授權人簽字後方可使用。

4、財務章、發票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由財務部門按崗位職責許可權使用。

5、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需填寫攜帶印章外出登記表後,由集團公司領導簽批後方可帶出,印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印章用於申請事由,並對印章的使用後果承擔一切責任。(見附件:

表6《攜帶印章外出登記表》)

6、以公司名義簽定的合同、協議、訂購單等,由專業人員審核,集團公司領導批准後方可蓋章。對加蓋印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要齊年蓋月,字跡端正,圖形清晰。

7、任何印章管理員不得在當事人或委託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檔案上加蓋印章。用章材料必須已經填寫完畢,字跡須清晰、正確。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印章管理人員不得用印:

1、涉及個人財產、經濟、法律糾紛等方面的檔案、材料;

2、未批准的檔案、材料;

3、非公司員工或與公司工作、業務無關的檔案、材料;

4、空白的介紹信、空白證件、空白紙張等。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須有記錄,註明印章名稱、頒發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圖樣等資訊。

2、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儲存,印章不可私自委託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員如因工作變動,應及時上繳印章,並與新印章管理員辦理接交印章手續,以免貽誤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蓋章與印章保管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5、印章應及時維護、確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異常現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管理員應及時向部門總經理和集團領導報告,並備案,配合查處。

7、公司領導因異地執行重大專案或完成重要業務,需要攜帶公司印章出差的,須辦理攜帶印章外出登記手續(見附件:表6《攜帶印章外出登記表》)。

8、公司印章只適用於與公司相關業務,不得從事有損公司利益之行為。

9、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執行公司的印章使用規定,做好申請和使用登記。如違規使用出現問題,後果自負,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七、公司印章的停用

(一)有下列情況,印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印章使用損壞。

3、印章遺失或被竊,宣告作廢;如遺失公司基本印章時必需按規定登報申明。

(二)印章停用時須經集團公司領導批准,及時將停用印章封存或銷毀,建立印章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見附件:表7《印章停用申請表》)

(三) 印章的更換

更換印章時應由印章保管人員根據相關檔案填寫《印章停用申請表》,經集團領導核准後,交由按批示處理,並填寫《印章刻製申請表》申請新的印章。

八、附則

1、本制度由擬制,執行總經理批准後從年月日起實施。

2、本制度解釋權歸四川省潤銀集團。

3、附件:

附表1《印章刻製申請表》

附表2《印章保管登記表》

附表3《印章使用申請表》

附表4《印章移交登記表》

附表5《印章使用登記表》

附表6《攜帶印章外出登記表》

附表7《印章停用申請表》

附表1印章刻製申請表

附表2印章保管登記表

附表3印章使用申請表

注:1、蓋章前審核領導需對用印的檔案的內容或出示證明的用途等進行把關檢查,對不宜用印的應說明情況。

2、印章保管者對不符合用印手續的要予以拒絕;凡申請使用了印章的應在《印章使用登記表》上進行詳細的登記,註明用印檔案和內容、份數、經辦人和審批人等。

3、集團公章使用需集團領導審批,集團領導為集團高管人員。重要檔案需兩名集團領導同時簽字。

附表4印章移交登記表

注:1、接收人嚴格按照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印章,保證印章的安全;

2、接收人嚴格審核需蓋章資料的蓋章審批程式,並按臺帳要求的標準做好用章記錄;

3、接收人絕不利用保管印章的方便為自己或他人謀取私利,侵害公司的合法權益,否則自願承擔一切責任;

4、接收人保證在移交人回公司後及時將印章交回。

附表5印章使用登記表

附表6攜帶印章外出登記表

注:1、印章限定在辦公室內使用,如需攜帶外出使用,必須經領導批准,說明領用印章的借用事由、保管者和使用時間等;

2、保管者妥善保管所借用的印章,確保印章的絕對安全;

3、保管者嚴格按照所申請的用途使用印章,不將印章用於其他用途,絕不利用借用印章的方便為自己或他人謀取私利,否則自願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

印章交付時間: 年月日時

借用人: 保管人監督人:

印章歸還時間: 年月日時

確認:印章外觀驗收無誤。

借用人: 保管人監督人:

附表7印章停用申請表

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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