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南事業單位公基專項練習法律常識1

2021-03-04 01:34:29 字數 1846 閱讀 6967

1.甲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涉嫌違規被立案偵查,該案檢察人員李某與被害人存在近親屬關係,甲以此為由,提出迴避申請。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 )

a.李某應該自行迴避

b.作出迴避決定以前,李某必須停止案件的偵查工作

c.李某的迴避由檢察長決定

d.如果甲的迴避申請被駁回,甲有權申請復議一次

2.>下列選項中不承擔》刑事》責任的是:

a.已滿16周歲的李某投毒致人重殘

b.未滿14周歲的慄某騙取同學的一部手機

c.甲公司捏造散布虛假事實導致乙公司破產

d.警察王某利用職務之便,誘騙某女與之發生性關係

3.>不服地方各級法院第一審未生效判決時,哪類人有權請求檢察院提起抗訴?( )

a.7.不服地方各級法院第一審未生效判決時,哪類人有權請求檢察院提起抗訴?( )

b.被害人及其訴訟**人

c.被害人及其法定**人

d.被害人以及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

4.不服地方各級法院第一審未生效判決時,哪類人有權請求檢察院提起抗訴?( )

a.被害人及其近親屬

b.被害人及其訴訟**人

c.被害人及其法定**人

d.被害人以及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

5.在法庭審判過程中,當( )時,可以延期審理。

a.被取保候審的被告人逃匿至外地下落不明

b.合議庭成員對案件有嚴重分歧

c.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

d.公訴人與辯護律師意見尖銳對立

1.答案: b

解析:a 項,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8條規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迴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人也有權要求他們迴避:(一)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係的;(三)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鑑定人、辯護人、訴訟**人的;(四)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所以李某應該自行迴避。

a項正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0條第2款規定,對偵查人員的迴避作出決定前,偵查人員不能停止對案件的偵查。b項錯誤。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0條第1款規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的迴避,應當分別由院長;檢察長、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院長的迴避,由本院審判委員會決定;檢察長和公安機關負責人的迴避,由同級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決定。據此可知,李某的迴避應由檢察長決定。 c項正確。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0條第3款規定,對駁回申請迴避的決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人可以申請復議一次。d項正確。故本題選b。

2.答案: b

解析: >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人是不滿14周歲的人以及完全不能辨認自己行為後果的人。

3.答案: c

解析: 《刑事訴訟法》第218條規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的,自收到判決書後五日以內,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

人民檢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人的請求後五日以內,應當作出是否抗訴的決定並且答覆請求人。」故本題選c。

4.答案: c

解析:《刑事訴訟法》第218條規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的,自收到判決書後五日以內,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人民檢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人的請求後五日以內,應當作出是否抗訴的決定並且答覆請求人。

」故本題選c。

5.答案: c

解析:延期審理指在訴訟過程中,由於發生了法律規定的情況,致使人民法院不能在原定的日期對案件進行審理時,人民法院把已經決定**審理或者已經**審理的案件,改到另一日期進行審理。在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審理:(1)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

(2)當事人臨時申請迴避。(3)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可以延期審理。(4)其他應當延期審理的情形。

故正確答案為c。

2019河南事業單位公基專項練習 科技常識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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