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2023年安全事故處置和資訊通報制度

2021-03-04 01:21:35 字數 953 閱讀 2154

小學2023年安全事故處置和

資訊報送制度

為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學生傷害事故,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它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學校安全資訊報告制度。

一、組織保障

成立安全事故處置領導小組,其組**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工作措施

1、安全管理員為學校安全資訊報告負責人。

2、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

3、學校負責人接到安全事故報告以後,迅速採取應急措施組織搶救外,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立即如實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與事故種類相關的有關安全職能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4、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後,應當按事故類別、性質、向相關部門報告。

(一)火災事故。學校發生火災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內,撥打火警**「119」,向消防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救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報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學校發生治安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內,撥打「110」,向公安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救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報告。

(三)食物中毒事故。學校發食物中毒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撥打急救**「120」,向衛生防疫部門報告和救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救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報告。

(四)流行性傳染病事故。學校發生傳染病疫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撥打急救**「120」,向衛生防疫部門報告和救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救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報告。

(五)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等)。學校發生其它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由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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