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軌道運輸電機車安全技術措施

2023-02-08 18:24:05 字數 3779 閱讀 4862

一、措施名稱:主軌道運輸電機車安全技術措施

二、參加人員:主軌道上下訊號把鉤工、絞車司機

三、施工時間:2023年2月28日8點班

四、主軌道基本特徵:

提公升機型號:jkyb-2.5×2×p 滾筒直徑:2.5m

捲筒數目:2個鋼絲繩最大靜拉力:9t

鋼絲繩最大靜拉力差:5.5t 鋼絲繩直徑:24.5mm

鋼絲繩長度:1500m

軌道坡度:130 軌道斜長:1020m

提公升方式:雙鉤串車提公升

支護方式:砌碹、錨網、工字鋼棚、u型棚。

五、施工準備:

1、認真檢查三鏈環是否符合標準,鋼絲繩鉤頭及保險繩是否有斷絲現象,否則嚴禁使用。

2、提前拆除主軌道途中所有地滾及上下山平台的阻車器,確保電機車順利通過。

3、由電機車司機提前將電機車開到向下執行的軌道上,離開前將必須切斷電機電源,手把打到零位,取下手把,扳緊車閘。

六、安全注意事項:

1、小絞車司機、訊號工、把鉤工、電機車司機必須對工作認真負責,由經過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並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人員擔任,做到持證上崗。上崗人員學習本措施後簽字。

2、下電機車前,必須詳細檢查、試驗訊號系統(包括錯碼訊號、語言報警訊號)聲光齊全、動作靈敏可靠,軌道上下山擋車裝置安全可靠。

3、下電機車前,軌道下山訊號把鉤工對軌道的整體情況進行巡視,發現有散落的物料應清理到距道軌0.5m處以外寬敞地點並碼放整齊,有障礙物立即進行處理,否則嚴禁進行施工。

4、巡視軌道人員注意頂邦支護情況,嚴防掉碴傷人。

5、上平台車場內使用小絞車牽引車輛時,應採用可靠的傳遞訊號,嚴禁用口喊方式進行;人員不得站在絞車鋼絲繩執行的區段內,小絞車司機必須密切注意鋼絲繩運**況,適當掌握車速,發現絞車繩突然繃緊或鬆馳,必須及時停車。

6、小絞車鋼絲繩的鉤頭,應掛在插銷內,若掛在車角上時,必須詳細檢查掛鉤牢靠情況,否則不准行車,嚴防繩鉤竄出打傷人。

7、一鉤只掛一輛8t電機車,嚴禁與礦車串車提公升。

8、主軌道中間嚴禁一人單獨作業,並做到2-3人結對子,相互照應,確保人身安全。

9、嚴禁使用不合格聯接環,應使用斜坡軌道專用聯接環。

10、訊號工必須按以下規定要求認真操作:

1)在崗位上,不准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在聯絡工作中傳送訊號,必須精力集中,細心操作。

2)收到的訊號不明確時,不得傳送開車訊號,同時可用**或回點的方式查明原因,並且廢除本次訊號,重新傳送。

3)工作中必須與把鉤工密切配合,聯絡訊號應清晰準確。當把鉤工允許發訊號時,訊號工應確認安全可靠後,方可發出訊號。

4)訊號發出後,不得離開訊號機旁,要觀察提公升中鋼絲繩的運**況,監視執行中的訊號系統。如有緊急情況,可隨時發停車點。嚴禁在椅子上躺臥。

5)軌道訊號以上碼為主,具體規定為:1響-----停車,2響-----提車,3響-------下車。

6)不得擅離崗位,嚴禁私自找他人代替上崗。

11、把鉤工必須按以下要求認真操作:

1)嚴格執行「開車不行人、行人不開車」的規定。作業人員嚴禁跨越鋼絲繩行走或工作。

2)下電機車前,必須詳細檢查連線裝置、保險繩、鉤頭是否完好、齊全、靈敏、可靠,並檢視鉤頭15m以內的鋼絲繩是否有打結、壓傷、死彎等不安全隱患,如不符合提公升要求,嚴禁提公升。

3)下電機車前,檢查巷道內有無障礙或影響安全提公升的不安全隱患,在確認安全無誤後,方可提公升。

4)待電機車停穩發出停車訊號後,方可進行摘掛鉤,嚴禁車未停穩就摘掛鉤。摘掛鉤人員要站在寬敞地點,嚴禁站在道心內或跨鋼絲繩摘掛鉤。

5)軌道底訊號工、把鉤工嚴防上行車輛與下行車輛行駛在同一條軌道上。

6)車輛初始執行時,要嚴密注視車輛執行狀況,發現異常或事故及時發給訊號工緊急停車訊號。

7)主軌道執行期間,把鉤工、訊號工必須躲在躲避硐內。另外,軌道底嚴禁有人作業或行走,由把鉤工負責。

12、小絞車司機應按以下規定精心操作:

1)小絞車司機,必須經過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必須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定,主軌道上下口安裝警示紅燈,由司機操作。

3)執行前檢查小絞車安裝地點,頂邦支護應安全可靠,無雜亂異物。

4)執行前檢查小絞車基礎螺栓無鬆動、移位。

5)執行前檢查制動閘和工作閘,閘帶必須完整無斷裂、磨損餘厚不得小於4mm,鉚釘不得磨閘輪,各部螺栓、銷、軸、拉桿、螺栓及背帽、限位螺栓等完整齊全,無彎曲變形。施閘後,閘把位置在水平線以上30°-40°即應閘死,閘把嚴禁低於水平線。

6)執行前檢查鋼絲繩,要求無彎折、硬傷、無打結、斷絲超限、排列應整齊、無嚴重咬繩、爬繩現象。鬆繩至終點,滾筒上餘繩不得少於3圈,有可靠護繩板。

7)聽到清晰、準確的訊號後,送上紅燈,按訊號指令方向啟動絞車。

8)必須在護繩板後操作,嚴禁在絞車側面或滾筒前面(出繩側)操作,嚴禁一手開車,一手處理爬繩。

9)禁止兩個閘把同時壓緊,以防燒壞電機。

10)啟動困難時,應查明原因,不准強行啟動。礦電機車掉道,嚴禁用絞車繩硬拉上道。

11)注意小絞車各部運**況。如發現有異常響聲、異味、異狀,鋼絲繩有異常跳動,負載增大或突然鬆馳等現象,有嚴重咬繩、爬繩現象,電機單相運轉或冒煙,突然斷電或其它險情時,必須立即停車,採取措施,待處理好後再執行。

12)聽到停車訊號後,閘緊制動閘,鬆開離合閘,停車、停電。

13)正常停車後,應關閉紅燈,司機需離崗時,必須切斷電源。

14)電機車途中掉道,禁止用絞車硬拉復位。

13、向下運輸電機車時,絞車執行速度不大於2m/s,中間錯車位置前後50m,速度不得超過1m/s,下碼上下物料時,距軌道底400m段內,絞車執行速度不大於2m/s,絞車啟動平穩。

14、礦車掉道嚴格按照《三礦斜坡軌道掉道車處理措施》要求進行處理:

1)發現電機車掉道,應立即停止運輸,匯報隊排程,由跟班班組長或跟班隊長在現場檢視掉道原因,組織人員進行處理上道,否則不得施工。

2)觀察上道情況,傳送訊號人員必須站在斜上方受力外側的安全地點。注意及時發停車訊號。嚴防礦車翻倒砸人。

3)嚴禁單獨一人處理上道,嚴禁在運輸繁忙巷道未經向排程室匯報,也未掛紅燈顯示和專人放警戒而組織人員上道。

4)處理電機車掉道時,電機車兩側及鋼絲繩受力側嚴禁站人。

5)必須制訂有專門安全措施,上道人員必須熟悉安全措施,在跟班班(組)長、跟班隊長現場指揮下,由上山把鉤工到車輛上方觀察和了解情況,下山把鉤工禁止人員上下和在山下停留,並打好臨時擋車槓。

上方撬電機車上道:礦車正下方嚴禁站人並打好強有力的戧礦車點柱,專用訊號聯絡,等牽引繩適當拉緊、停車後方可開始上道。嚴防脫鉤跑車。

用千斤頂或起道機將車輪頂起並超過軌道高度。人員站在電機車上方的斜側,用撬輥將前輪撬上軌道。將前輪用背木背牢。

人員站在安全地點,用千斤頂或起道機將後車輪頂起並超過軌道高度,用撬輥將後輪撬上軌道。待電機車上道後,檢查電機車、軌道,維修好後,拆除戧點柱和安全檔,待人員撤出斜坡後方可發訊號開車。

下方撬電機車上道:牽引鋼絲繩必須適當拉緊,加掛上保險安全繩,防止脫鉤,通知司機壓緊手柄閘,不准動絞車,電機車下方打上戧柱,然後方可在下方撬電機車上道。

6)斜坡上道,坡底設專人看守,禁止人員上、下,在坡底平台停留、斜坡上道,禁止摘聯接銷。

7處理電機車掉道前,必須與絞車司機、上山訊號工聯絡好,嚴防絞車誤動作傷及人員。

8)使用倒鏈處理掉道事故時,首先選用合格的起吊用具,然後選擇好合格、適宜的起吊點。

9)處理掉道人員在拉導鏈期間,嚴禁站在起吊礦車的受力側及巷道的狹窄處或頂、幫支護不牢靠的地方。

10)微動牽引上道時,必須支好、墊好,嚴禁強拉硬拖;嚴禁用槓子頂罐上道。必須有準確可靠的傳遞訊號,並用**通知絞車司機,微動牽引。開車訊號發出前在場人員撤離礦車上方5公尺以外的安全地點或躲避峒內。

15、電機車到達主軌道底部時,由訊號把鉤工認真檢查電機車外形結構是否完好,做好記錄,將電機車交接給三三隊二班的電車司機。

電機車提公升運輸安全技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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