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制史

2023-02-07 13:18:03 字數 3840 閱讀 3429

一、填充題:(每空1分,30空,共30分)

1、關於夏商周的刑律,史載:「夏有亂政,而作商有亂政,而作湯刑;周有亂政,而作

2、在周代,後世意義上的「法」的概念尚未形成,作為社會控制手段的只有「禮」和「刑」。禮刑二者的關係,後人總結為

3、中國古代,在君主之下的**專責審判機關,夏商周時期叫秦漢時期叫 ,隋唐時叫

4、仿照《周禮》六官的構思,中國自隋唐時代即在**設立吏

兵、刑、工六部。

5、春秋時期,鄭國人私造法律,刻在竹簡上,史稱

6、戰國時,秦國變法領導人改法為律」,此後中國歷代法典一般稱為律。

7、《雲夢秦簡》中,有關審理案件的原則、治獄程式、調查勘驗方面的規定,稱為

8、秦漢的訴訟中,被告或其家屬不服判決時,可以要求複審,稱為

9、自漢文帝刑罰改革後逐漸形成的新的五刑是笞、杖死。

10、唐律中的制度,即在傷害案件發生後,規定一定的期限,限滿時根據被害人的死傷情況,決定加害人所應負擔的刑事責任。

11、唐代遇有重大疑難案件,皇帝特詔大理寺、刑部、御史台長官共同審理,稱為

12、元朝的法典有《大元通制》和至正條格》、《風憲巨集綱》。

13、明初,朱元璋仿照《尚書》某篇的體例,頒布了許多關於打擊**汙吏的刑事特別詔令,合編成書,稱為

14、明清時期,遇有特別重大的案件,皇帝下令和大理寺、都察院、通政使司等九個機關的長官共同審理,稱為

15、明清時代,地方審判分為州縣提刑按察司四級。

16、我國第一部近代意義上的刑法典是1907-2023年間由主持制定的

17、我國近代最早的兩個憲法性檔案是和

18是**革命根據地制定的第一部憲法性檔案。

19、孫中山的「五權憲法」理論是以分治」原則為基礎建立起來的。

二、判斷正誤並作出更正或簡單說明理由:(每題2分,15題,共30分)

1、周代的宗法政治制度是一種國家政治組織與原始宗教組織合一的政治模式。這種模式的特徵是:王者家族首領既是宗教領袖、又是政治領袖。

2、唐玄宗時,高麗商人金無忌與安南僧人陳大秦鬥毆,陳大秦傷重不治。長安縣令依據高麗和安南的法律、習慣,合理地處理了這起案件,得到朝廷嘉獎。

3、周代的法律適用原則「刑不上大夫」,意思是貴族犯罪不受法律制裁。

4、春秋時,鄭國的子產鑄刑書,晉國的趙鞅鑄刑鼎,是我國最早公布的與其他部門法分離的獨立的刑法典。

5、法家主張,「至治,夫妻交友不能相為棄惡蓋非,民人不能相為隱」,意思是獎勵告奸,包括強令親屬之間互相告訐。

6、「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這是孟子提出的以人民為國家主人的觀點。

7、漢文帝、景帝廢肉刑,是用笞刑和徒刑取代了所有的肉刑。

8、曹魏明帝時,陳留王(即被廢黜後的漢獻帝)之孫犯故殺罪,當地長官依法判處其梟首之刑,並立即在街市上執行。朝廷依法嘉獎了主審法官。

9、「十惡」中,「惡逆」是指惡毒攻擊皇帝的行為。

10、《唐六典》是唐朝的行政大典,明清時代與此相類似的是《明大誥》和《清會要》。

11、中國古代可以稱為判例法的是秦代的廷行事、漢代的決事比。

12、唐代,某甲被告發盜布一匹,依律應判處杖七十之刑。在審判中,由於拒不供認,法官對其進行拷訊了三次,共打了一百杖,終於迫使其招供。朝廷嘉之。

13、唐高宗時,長安發生了一起盜案,法司逮捕了嫌犯張三,並迫使張三的妻子、兒子、祖父到庭作證證實了犯罪。該法官得到了朝廷嘉獎。

14、唐律規定,制敕斷罪,不為永格者,不得引為後比。意思是:皇帝對特別案件發布的判決性詔令,只要沒有編定為今後長期適用的條格或條例,司法**就不得引用為判決案件的依據。

15、中華**南京臨時**頒布了《中華**約法》,規定了**制**模式。

三、名詞解釋:(每題5分,4題,共20分)

1、春秋決獄

2、鞫讞分司

3、八議制度

4、馬錫五審判方式

四、簡答題:(每題10分,2題,共20分

1、請說明唐律「十惡」規定的主要內容及立法用意。

2、《大清新刑律》新在那些方面?

參***及評分標準

一、填充題:(每空0.5分,30空,共15分)

1.九刑,呂刑;

2.出禮入刑,禮去刑取;

3.司寇,廷尉,大理寺;

4.戶、禮;

5.鄧析,竹刑;

6.商鞅;

7.式;

8.乞鞫;

9.徒,流;

10.保辜

11.三司推事

12.至元新格;

13.明大誥;

14.六部,九卿會審;

15.府,總督巡撫;

16.沈家本,大清新刑律;

17.欽定憲法大綱,重大信條十九條;

18.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

19.五權

二、判斷正誤並作出更正或簡單說明理由:(每題2分,15題,共30分)

1.錯誤,禮為當時的一種法律形式,因此周公制禮是也是法制建設。

2.錯誤,宗法政治是宗族組織與政治組織的結合。

3.錯誤,「刑不上大夫」是指貴族不受針對普通民眾所立之法的制裁,但還是要受禮這種法律的約束。

4.錯誤,所謂「刑書」、「刑鼎」不是獨立的純粹的刑法典。

5.錯誤,不是所有親屬之間都可以相互告奸,子不得控告父母。

6.錯誤,這體現了孟子的民本思想,而不是指人民為國家主人。

7.錯誤,只是取代了大部分肉刑。

8.錯誤,曹魏時期實行的「八議」制度中有「議賓」一項,「賓」乃前兩朝皇族後裔。陳留王之孫屬於賓,案件應依法上奏請皇帝處理,地方官無權審判。

9.錯誤,「惡逆」是指對尊親屬的冒犯。

10.錯誤,《明大誥》是針對官吏**瀆職的特別刑事法律,因而性質與唐六典,清會典不同。

11.錯誤,秦代法律答問為法律解釋,不是判例法。

12.錯誤,唐律規定,刑訊必須用常行杖,拷囚不得超過三次,總數不得超過二百,中間不得換人行刑。本案處理顯然不合法,因而也不會得到朝廷嘉獎。

13.錯誤,本案取證違反了唐律中的「親親相隱」原則,不會得到朝廷認可。

14.正確。

15.錯誤,《中華**約法》規定**為內閣制。

三、名詞解釋:(每題5分,4題,共20分)

1.春秋決獄:漢朝董仲舒創立的一項司法慣例(2分)。即在法無明文規定的情況下,法官可以根據孔子所著《春秋》一書的基本精神判決刑事案件(3分)

2.鞫讞分司:宋代設專職**分別負責「審」與「判」(2分),在各州,設司理院,有司理參軍,掌獄訟之事;另設司法參軍,掌「議法判刑」(2分)。

在大理寺,有「斷司」和「議司」之分(1分)。

3.八議制度:源於周禮「八闢」,曹魏制定《新律》時將其確立為正式法律制度(1分)。

八議即對八種特殊人物犯罪的上奏請議制度,而一般**無權直接審判,其結果一般是寬宥處理(3分)。此八種人即親、故、賢、能、功、貴、勤、賓、等(1分)。

4.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隴東分庭庭長馬錫五創造的一種司法工作方式。(1分)其主要特點是:

深入農村、調查研究(1分);依靠群眾,尊重群眾意見(1分);實行審判與調解相結合(1分);方便群眾。(1分)

四、簡答題;(每題10分,2題,共20分)

1、十惡是:一為謀反;二為謀大逆,即陰謀破壞皇家建築設施。三為謀叛,四為惡逆,即最嚴重是忤逆殺傷尊親屬。

五為不道即用最殘忍的手段害人。六為大不敬,即皇帝的不敬。七為不孝,八為不睦,即對同族尊長有傷害或告發行為。

九為不義,即在下位的人嚴重違反尊卑之義。十為內亂即親屬內**行為(5分)。《唐律》繼承隋《開皇律》,首要「十惡」之罪,死於律首,加重打擊,是為了強調打擊危害君權和國家的行為,強調打擊危害父權及家庭倫常秩序的行為以及來重違反傳統道義的行為(5分)。

2、(1)結構體例上,屬純粹的刑法典。(2分)

(2)罪名方面,採用新罪名。(2分)

(3)刑罰方面,採用大陸法系刑法的刑罰體系,分主刑與從刑。(2分)

(4)刑法原則方面,確立了罪刑法定這一近代刑法的基本原則。(2分)

《中國法制史》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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