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標誌產品湖口豆豉編制說明 江西地方標準

2023-01-25 02:24:05 字數 2990 閱讀 8717

《地理標誌產品湖口豆豉》

地方標準編制說明

1 專案**

湖口豆豉歷史悠久,以其獨特的傳統手藝和「味美香幽,香而不膩,肉桂皮酥、入口即化,久煮不爛,久儲不黴」之獨特風味著稱於市。湖口縣**十分重視湖口豆豉的市場開發和品牌打造,目前湖口豆豉產業是以中華老字型大小「石鐘山」品牌年產600噸的九江石鐘山豆製品****為龍頭,全縣各豆豉企業年產銷量約2000噸左右,銷售到廣州、深圳、天津等一線城市,也遠銷東南亞及歐美國家,口碑良好,供不應求。

為進一步推動湖口豆豉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工作的開展,提公升我縣傳統特色產品在國際國內市場的競爭力,大力打造湖口豆豉品牌,高質量促進湖口豆豉產業的發展,湖口縣人民**高度重視標準化工作的開展,以湖口縣市場監管局為牽頭單位全面負責相關標準的制定,以九江市市場監管局為提出和歸口單位,以江西省標準化研究院為標準化技術機構,聯合推動《地理標誌產品湖口豆豉》地方標準的制定工作。

2 立項目的和必要性

經過近年來的市場開拓和品牌打造,湖口豆豉在江西乃至全國已具有一定的市場占有率和品牌價值,湖口縣**為了將本地特色產品發揚光大,決定對湖口豆豉實行地理標誌產品保護。2023年7月30日,國家智財權局發布了《關於批准對畢克齊大蔥等21個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的公告》(第277號),批准對湖口豆豉進行地理標誌產品保護,根據《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規定》的規定,制定地方標準《地理標誌產品湖口豆豉》,有利於加大對地理標誌產品的保護力度,進一步提公升湖口豆豉品牌知名度和市場競爭力,促進湖口豆豉產業可持續發展。

3 工作簡況

3.1 編制人員組成

標準的主要起草單位是湖口縣市場監管局和省標準化研究院,具體組**員如下:

3.2 工作過程

3.2.1 資料收集

通過縣市場監管局和相關部門調取地理標誌產品申報資料,並與當地龍頭企業核對技術引數,收集相關產品檢驗報告等資料,並進行整理。

3.2.2 前期調研

通過深入豆豉生產公司和黑豆種植基地進行調研,進一步了解湖口豆豉的品質、特色、聲譽及湖口本地的自然環境和人文因素、先進生產工藝、技術要素,為標準的起草打下基礎。

3.2.3 標準起草過程

(1)立項:在上述基礎上編寫出了標準的初稿,並通過立項評估會。

(2)徵求意見:立項之後,根據專家意見形成徵求意見稿。並傳送至南昌大學食品學院、江西省食品檢驗檢測研究院、江西省分析測試研究所的相關專家進行徵求意見,同時也徵求了3家湖口縣主要生產企業的意見,並針對相關意見進行研究和討論,,形成標準送審稿。

4 標準編制原則

本標準編制在遵循「適用性、充分的可預見性、高效的協調和相容性、靈活的開放性」等原則的基礎上,按照gb/t 1.1—2009《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及gb/t 1.

2—2002《標準化工作導則第2部分:標準中規範性技術要素內容的確定方法》的要求進行編寫,力求各項要求科學合理,符合行業工作實際需要,並注重標準的可操作性。

5 確定標準主要內容的依據

(1)標準名稱:本標準為推薦性標準。標準名稱是按照《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規定》的規定,由地域名稱加上產品名稱組成。

(2)標準內容:湖口豆豉的質量和風味取決於湖口本地的自然屬性和人文因素,與地理標誌產品申報材料的氣候和理化指標等相關內容保持一致。標準中的產品的感官品質和理化、衛生、質量指標、試驗方法及有關限制性條款,引用檔案完全符合相關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3)標準格式: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規定》、 gb/t 17924—2008《地理標誌產品標準通用要求》和gb/t 1.1—2009的規定編寫。

6 主要內容

本標準規定了地理標誌產品湖口豆豉的術語和定義、保護範圍、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包裝、運輸、貯存、保質期。

(1)保護範圍:湖口豆豉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限於地理標誌產品主管部門批准劃定的湖口縣武山鎮、武山墾殖場、均橋鎮、付壠鄉、城山鎮、舜德鄉、流芳鄉、馬影鎮、張青鄉、凰村鄉、流泗鎮、大壠鄉、雙鐘鎮、南北港場等 14 個鄉鎮。

(2)要求:包括原輔料、產地環境、生產加工過程衛生要求、傳統工藝、工藝要點、質量要求等內容。質量要求規定了湖口豆豉的感官特徵、理化指標和微生物指標。

對達不到標準的產品不得使用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這樣的指標要求將有利於保證地理標誌產品的質量特色,保護湖口豆豉品牌聲譽。

(3)試驗方法:感官檢驗、理化指標、汙染物和真菌毒素限量、微生物指標。

(4)檢驗規則:組批、抽樣、出廠檢驗、型式檢驗、判定規則。

(5)標籤和標誌:產品銷售包裝標籤、運輸包裝圖形標誌。根據《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規定》。

依據《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規定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專用標誌的標示方法(一)直接加貼或吊掛在產品或包裝物上。」的規定,為了防止在黃姚豆豉地理標誌產品包裝物上濫印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本標準規定獲得批准的生產經營者應在產品包裝物或標籤上直接加貼黃姚豆豉地理標誌產品防偽專用標誌。

(6)包裝:產品的內外包裝材料、衛生標準。

(7)運輸:工具及裝卸注意事項。

(8)貯存:對倉庫的要求

(9)保質期:產品可根據不同季節、產品的不同類別及工藝,確定不同保質期。

7 主要實驗分析

由於湖口豆豉歷史悠久,當地**比較重視產品質量,曾多次送樣品去檢測機構,並對檢測報告進行總結。因此,本標準的許多指標資料**於檢測報告結合傳統工藝進行總結而來。

8 預期效益

本標準為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的配套標準,明確規定:「不符合本標準規定要求,或未取得湖口豆豉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註冊登記的豆豉產品,不得使用本標準規定的湖口豆豉產品名稱以及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因此,本標準的制定對於保護湖口縣傳統工藝和歷史文化、推動品牌建設、規範製作工藝、提公升產品質量具有重要意義,同時有利於湖口縣產業鏈延伸、帶動就業、造福當地百姓,推動區域經濟發展。

9與有關的現行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關係

本標準與現行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相關的強制性標準完全保持一致性。

10 重大分歧意見的處理經過與依據

本標準建設過程中無重大分歧意見。

11 貫徹標準的要求、措施和建議

目前湖口豆豉產業主要是龍頭企業帶動,但部分作坊式的個體生產者的標準化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故建議標準發布實施後仍需加強宣傳、培訓工作,本標準亦將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加以修訂和更新,以適應技術和生產發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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