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二級建造師法律法規要點

2023-01-01 03:21:02 字數 5321 閱讀 6645

1. 建造師初始註冊有效期3年;延續註冊有效期3年。

2. 10周歲以上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3. 委託書授權不明的,被**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熱付連帶責任。

4.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是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是10年。

5. 普通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短期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如身體傷害、租金、不合格商品未宣告。權利被侵害超過20年,法院不保護。

6.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6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礙不得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訴訟時效中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7. 抵押權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可以在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

8. 留置權人應當給債務人2個月以上履行債務的時間,鮮活易腐爛物品除外。

9. 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3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10. 建設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的50%,超過一年的,不得少於30%。

11. 小型工程不需辦理施工許可證: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面積在300平方公尺以下。

12. 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3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可延期2次,每次不得超過3個月。在建的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設單位應當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個月內向發證機關報告。

中止施工滿1年的工程恢復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報發證機關核驗施工許可證。按照***有關規定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因故不能按期開工超過6個月的,應當重新辦理開工報告的批准手續。

13. 必須有監理的:1)國家重點建設專案2)大中型公共事業工程(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以上)3)建築面積在5萬平方公尺以上的住宅建設工程4)利用外國**或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的工程5)專案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以上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礎設施;學校、影劇院、體育場館專案。

14. 同時要符合兩個條件的必須招標:

1) 大型基礎設施、公共事業等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專案;

2) 全部或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或國家融資的專案;

3) 使用國際組織或外國**貸款、援助資金的專案。

1) 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2) 重要裝置、材料等貨物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

3) 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

4) 單項合同估算價低於1、2、3、專案規定的標準,但專案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

15. 投標保證金一般不得超過投標總價的2%,但最高不得超過80萬元人民幣。投標保證金有效期應當超過投標有效期30天,(即:

從開標開始至投標結束後30天;投標有效期:從開標開始至投標結束)。

16. 投標人少於3個人的(不包括3),招標人應當重新招標。

17. 開標與提交投標檔案的截至時間是同乙個時間。

18. 評標委員會有招標人的代表和專家組成員,成員為5人以上單數,專家不得少於成員的三分之二。

19. 確認中標人:評標委員會提出書面評標報告後,招標人一般在15天內確定中標人,最晚應當在投標有效期結束日30個工作日前確定。

20. 招投標人應當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天內訂立書面合同。

21. 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後5個工作日內,應當向未中標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最晚退還投標保證金:從投標有效期結束日開始30+30+5)。

22. 邀請招標,應當向三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專案的能力、資信良好的發出投標邀請。

23. 招標檔案的**之日至停止**之日,最短不得少於5個工作日。修改招標檔案應當在開標時間前1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

招標檔案發出之日至提交投標檔案截止之日,最短不得少於20天。

24. 生產安全事故:

1) 特別重大事故: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傷;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

2) 重大事故:10~30人死亡;50~100人重傷;5000萬~1億元直接經濟損失。

3) 較大事故:3~10人死亡;10~50人重傷;1000萬~50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

4) 一般事故: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重傷;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

25.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事故現場的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

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的有關人員可直接向~~報告。那些部門逐級上報的每級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事故報告後出現新情況要及時補報,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天內,事故造成的**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發生之日起7日內,死人數發生變化,應及時補報。

26. 事故調查組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60日內提交事故調查報告;特情況,經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批准後可延長,但延長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0日。

27. 建設單位應當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辦理備案材料:1)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2)擬拆除。。。的說明3)拆除施工組織方案4)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

28. 施工單位應當自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公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公升式架設設施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登記。

29. 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要延期的需在到期前3個月內辦理手續。在有效期內未發生死亡事故的,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延期3年。

30. 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漏,為5年。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31. 缺陷責任期從工程通過竣(交)工驗收之日起計。發包人原因導致無法如期。。

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報告90天後,工程自動進入缺陷責任期。缺陷責任期一般為6個月、12個月、24個月依合同約定。

32. 全部或部分使用**投資的建設專案,按工程價款結算總額5%左右的比例預留保證金。(質量保證金)

33. 建設工程發生質量事故,有關單位應當在24小時內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報告。

34. 機械裝置可能產生環境雜訊汙染的,施工單位必須在工程開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專案名稱、施工場所、期限、可能產生的噪音值、及採取的防止措施。

35. 女職工不少於90天的產假。

36.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1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應該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不受1年時效限制。但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1年內提出。

37. 裁決:仲裁廳裁決勞動爭議案,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45日內結束,需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5日。

未作出仲裁裁決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8. 執行: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39. 人民法院受理勞動爭議案件的條件:1)已經經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2)街道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提出。

40. 試用期:1)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

3)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愛你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4) 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5)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41.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80%或不得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42. 保密期限不得超過2年。

43. 勞動者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試用期是提前3天。p128

44. 用人單位預告解除,要提前30天書面通知或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此工資按勞動者上1個月的工資標準確定。

45. 裁員20人以上或不足20人但佔職工總人數10%以上。

46.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47. 經濟補償的標準:按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

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計算發放經濟補償。經濟補償年限最多不超過12年。賠償金按2倍的經濟補償金計算。

48. 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之日起15日內未作出異議的,集體合同生效。

49. 勞務派遣公司與勞動者的合同訂立的合同應為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50. 非全日制用工: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得超過24小時。不得約定試用期。勞動報酬結算支付週期最長不得超過15天。

51. 列入檔案館接收範圍的工程,建設單位必須在工程竣工驗收後3個月內向城建檔案館移交一套符合規定的工程檔案。擴建、改建、維修也是3個月後。。。

52. 重大建設專案檔案驗收應在專案竣工驗收3個月之前完成。檔案驗收結果:合格、不合格。

53. 延期繳納稅款不得超過3個月。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的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54. 行政處罰程式:1)簡單程式:

對公民處以50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或警告。2)一般程式3)聽證程式:處罰比較嚴重的,如吊銷。。。

停業整頓、沒收。。大額罰款。

55. 區分三大罪:1)重大責任事故罪:犯罪主體是安全生產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包工頭、無證從事生產、作業的人員。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

2)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客體是勞動安全。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

3)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犯罪主體僅限於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

56. 撤銷權消失: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1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明確表示或以行動表示放棄撤銷權。

57.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合同,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人在1個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

58. 建設工程承包人行使優先權的期限為6個月,自建設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設工程合同約定的竣工之日起計算。

59. 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是由之日起1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5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60. 定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61. 保證期間:1)一般保證:

如沒有約定的,一般保證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債權人為提起訴訟或仲裁,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已提起訴訟或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從此日起再保6個月)

2)連帶責任保證:銅一般保證。

62. 向人民法院申請證據保全的,不得遲於舉證期限屆滿前7日,當事人申請保全證據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相應的擔保。

63. 合議制度,是由3人以上單數人員組成合議庭。

64. 民事訴訟中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裁定不予受理。

65. 民事訴訟: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延長6個月。

二級建造師法律法規第21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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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建造師法律法規複習重點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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