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監測系統管理制

2022-12-30 21:51:03 字數 798 閱讀 2524

一、安全監測系統的使用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範》(aq1029標準)中的規定。

二、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必須24小時執行。接入煤礦安全監控系統的各類感測器應符合aq6201-2006規定,穩定性不小於15天。

三、排程監控中心維護員負責安全監測裝置的安裝、拆除、日常調校和管理工作。

四、井下採掘工作面監測裝置的使用、懸掛、移設由現場當班瓦檢員負責,總回、主井及各主要大巷內的監測裝置由監控中心維護人員負責懸掛和日常維護。

五、對需要經常移設的感測器、電纜,須有採掘瓦檢員按規定移設,嚴禁擅自停用。工作面所設各類監測裝置及電纜等均由所施工單位的隊長、班組長負責管理、使用,如有損壞應及時向礦排程匯報,礦排程和要做好記錄並及時通知相關人員現場處理。對於裝置、纜線保護不到位、故意破壞、丟失和人為造成監測感測器監測資料失真,按《公司三違處罰辦法》有關條款嚴肅處理。

六、監測工必須根據生產現場情況按標準懸掛,使用單位保證正常使用。若不按規定移設和懸掛的,對使用地點當班瓦檢員罰款100-300元。移設感測器必須輕拿輕放,不得18

隨意拖拽、磕碰,防止造成誤報警或感測器的損壞。人為因素造成感測器誤報警,對責任人罰款300元。

七、使用單位施工過程中要加強監測裝置保護。施工過程中造成監測纜線、感測器等損壞的,對施工單位罰款500元,對責任人罰款300元;造成感測器等監測裝置報廢的,由施工單位按原價賠償,並對責任人罰款1000元。

八、各生產單位在編制採掘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時,必須對感測器的種類、數量、位置、主機、動力開關的安設地點、監測電纜的敷設、控制區域、安全監測裝置的懸掛位置等做出明確規定,並繪製布置圖,報礦總工程師批准。

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管理制度

1.每一礦井必須按照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及 煤礦安全規程 等規定,建立礦井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瓦斯監控系統,通風監控系統,主要裝置監控系統,人員定位系統 等。實時監控全礦井採掘工作方面通風瓦斯變化情況及主要裝置的執行狀態。2.每個礦井的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必須與礦區的安全監測監控區域網路相連線,最終與公司...

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管理制度

監控人員崗位責任制度 一 安全監控值班人員堅守24小時不間斷值班,不得空崗 脫崗,節假日堅守崗位。二 嚴格執行交 制度。認真填寫交 記錄,交接雙方簽字交接。三 做好值班記錄,值班人員對當日所協調的有關事項,要在值班記錄薄詳細記錄,對當日未處理完畢的事項要提出下班處理建議。四 密切監控安全資訊網路安全...

監測監控系統管理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礦井監測 監控系統管理的內容與要求 檢查與考核。保證安全監測 監控系統正常執行,杜絕瓦斯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生產。1 監測監控系統裝置安裝 1 所有採掘開生產工作面必須安設瓦斯感測器並能實現自動斷電功能,按要求安設開停裝置。2 生產隊組在編制作業規程時,必須將瓦斯監測監控系統作為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