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管理制度

2023-01-04 10:39:03 字數 2850 閱讀 4714

監控人員崗位責任制度

一、 安全監控值班人員堅守24小時不間斷值班,不得空崗、脫崗,節假日堅守崗位。

二、嚴格執行交**制度。認真填寫交**記錄,交接雙方簽字交接。

三、做好值班記錄,值班人員對當日所協調的有關事項,要在值班記錄薄詳細記錄,對當日未處理完畢的事項要提出下班處理建議。

四、密切監控安全資訊網路安全專用通訊網路的運**況,及時、準確掌握煤礦各測點監測資料,對發現網路異常、出現故障做好記錄按規定立即處理。

五、嚴格執行監控系統**制度,每日上報監控系統記錄彙總情況及處理結果,監控**必須有按程式傳閱、審批制度和監管措施的記錄。

六、值班期間要不間斷瀏覽、分析監控系統各種資料資訊、引數、掌握採掘動態及時更新監控系統客戶端軟體基礎資料及圖紙填繪,通過ip**、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上報接受各種檔案、指令、及時上傳匯報煤礦有關情況,重大隱患及時通知有關負責人進行處理,並詳細記錄存檔。

七、系統出現故障、瓦斯超限報警、斷電饋電異常情況等監測監控系統異常處理時,要立即按《安全監控系統異常處理程式》的規定及時上報處理。

八、按時修改,督促公司排程室、公司值班領導及相關技術人員的資訊反饋工作,及時傳達上級的各項指令。

九、值班監控人員必須對當日獲得資訊進行分析、整理、寫出主要情況,存在問題及處理意見的監控執行記錄,並由值班領導批示後,報分管技術副總審閱,然後將報告主要內容及處理意見分別下達有關部門。

十、對市、縣局排程中心(室)下達的指令,「監管處理決定書」等,要「誰當班、誰負責」,進行跟蹤匯報處理。

十一、值班人員不得通過安全資訊網路從事危害網路安全和公共安全,損害公眾利益或侵害他人正當權益的活動,不得利用網路傳播發生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其它資訊。

十二、不得執行與監控系統無關的任何程式,嚴禁打字,上國際網際網路,玩遊戲等。

十三、一律不准其它非操作人員操作監控主機。

十四、值班期間必須佩戴胸卡,持證上崗。

技術資料管理制度

安全監控機構建立以下帳卡及報表

一、 裝置、儀表臺帳;

二、監控裝置故障登記表;

三、檢修記錄;

四、巡檢記錄;

五、中心站執行日誌;

六、礦井安全監控**;

七、礦井安全監控裝置使用情況月報、季報表;

安全監控機構必須繪製安全監控裝置布置圖,圖上標明感測器、分站等裝置的位置、斷電範圍、傳輸電纜,該圖應按季繪製,按月修改,由監控機構儲存。

監測技術資料均需定期儲存,對井下事故記錄應長期儲存。

安全監控裝置管理制度

一、 安全監控系統裝置管理實行監控中心、監控裝置所在轄區綜合管理制度。

二、監控中心負責監控系統及區域網系統裝置的執行管理、巡檢、日常保養及維修、維護工作,確保監控系統裝置的正常執行。公司礦井生產等管理部門提供相關資訊,協助完成防範管理和監督控制。

三、監控中心對監控系統裝置使用情況進行檢查、指導、監督,對因監控員不負責任造成的監控系統裝置損壞進行責任追究。

四、監控裝置轄區單位與監控中心簽訂監控裝置管理使用責任書後,對所轄監控裝置負有管理維護責任。

五、監控中心對監控裝置要進行日常管理,嚴格按程式操作監控主機,維護監控系統。

六、由於不規範程式操作等人為原因造成監控裝置損壞,系統無法正常執行的,追究其管理的責任。

七、未經監控中心同意,監控員等嚴禁擅自開啟工控機介面,嚴禁將監控主機與u盤等外接輸入、輸出介質相連,嚴禁在監控主機或監控系統中安裝無關程式,嚴禁刪除系統中的任何程式或改變其儲存位置,嚴禁改動系統預設引數。

八、監控室屬監管重地,未經領導批准,非工作人員嚴禁入內,嚴禁任何人員以任何理由進入監控室。

九、任何人不得在監控室會客和進行娛樂活動,嚴禁非監控人員操作監控系統裝置。嚴禁隨意改變、調整和移動監控裝置。嚴禁利用監控裝置從事與監控任務無關的活動。

對因違反規定,造成裝置不能正常工作、系統紊亂的,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十、監控員負責監控台及監控室的日常保潔,保持室內清潔,整齊。室內嚴禁吸菸。不准在監控室內堆放雜物和私人物品。

十一、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由排程室負責管理,具體井上監測系統的安裝、維護、檢修、分站的標校、監測、監控裝置及線路的管理由井上監控維修工負責,井下安全監測系統的安裝、維護、檢修、分站的標校、監測監控裝置及線路的管理由井下監控維修工負責;排程中心負責值機、列印報表,協助安設各種裝置。

1、凡裝有安全監測、監控、監視、通訊裝置及線路的生產隊組,負責該區域安全監控系統管理工作,隊長是第一責任人,對保護和維護裝置完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2、各隊組管理區域內,凡敷設有光纜和監控、通訊裝置的隊組,對裝置、線路的保護負有重要責任。

3、生產隊檢修更換與安全監測監控系統裝置相關聯的電器裝置,或有計畫區域性停電檢修影響監控系統正常執行的,必須提前一天匯報生產排程中心,經安監部、通風部批准後,配合機電監測工實施,生產隊無權中斷斷電裝置的正常執行。

4、各生產隊無權甩掉安全監測、監控裝置進行生產,一經發現按嚴重「三違」處理,隊長為第一責任人。

5、各級職能部室,各級值班管理人員,在斷電裝置出現故障,未採取措施,未經安監部、通風部批准,不得指示甩掉斷電裝置不用。

6、瓦檢員負責所檢查範圍內瓦斯探頭的現場監督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每班與光檢儀進行對照,並將記錄和檢查結果報監控值班人員,當兩者讀數誤差大於允許誤差時,先與讀數較大者為依據,採取安全措施並必須在8小時內對兩種裝置調校完成。

7、通風部負責瓦斯探頭的定期檢驗,建立台賬,按時校對。

十二、監控裝置安裝、拆移

1、凡需要安設安全檢測、監控裝置的工作地點,必須在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中對感測器數量、安裝地點、報警濃度、復電濃度、斷電濃度、斷電裝置安裝地點、斷電的範圍和電源線及控制範圍等作出明確規定。

2、 應安裝斷電儀的地點,開工前3天由生產隊組與機電部聯絡,機電監測工準備和除錯所需斷電裝置、連鎖開關、連鎖線,安裝前一天生產隊組與機電監測工具體聯絡,安裝期間積極協助、緊密配合。凡因工作失誤影響斷電儀安裝、執行,影響採掘面正常開工者,將追究其責任。

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管理制度

1.每一礦井必須按照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及 煤礦安全規程 等規定,建立礦井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瓦斯監控系統,通風監控系統,主要裝置監控系統,人員定位系統 等。實時監控全礦井採掘工作方面通風瓦斯變化情況及主要裝置的執行狀態。2.每個礦井的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必須與礦區的安全監測監控區域網路相連線,最終與公司...

安全監控系統管理制度

1 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監控系統有關條例,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2 嚴格執行保密制度 本系統的設定 構成均屬於保密的範疇 不得向他人洩露。3 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遵守交 制度,不得自行換班或脫崗 特殊情況必須離開時,需經領導批准,辦理完替班手續後方可離開。4 與本室工作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室內。5 遵守保...

安全監控系統管理制度

為了使安全監測監控系統能夠正常有效執行,真正起到安全監測監控的作用,保證礦井的安全生產,對系統的日常管理保養及責任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 礦井安全生產監測監控系統由礦長 總工程師全 面負責管理,機電礦長負責管理維修。礦井安全生產監測監控裝置由機電隊負責日常的安裝除錯和保養。二 井下及地面安全監測監控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