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管理制度

2021-07-08 15:01:17 字數 2292 閱讀 5450

1.每一礦井必須按照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及《煤礦安全規程》等規定,建立礦井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瓦斯監控系統,通風監控系統,主要裝置監控系統,人員定位系統)等。

實時監控全礦井採掘工作方面通風瓦斯變化情況及主要裝置的執行狀態。

2.每個礦井的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必須與礦區的安全監測監控區域網路相連線,最終與公司的安全監測監控網路連線,實現公司安全網路的有效監控 。

3、礦井人員定位系統監控應與通風、瓦斯監測監控聯合執行,真實全面反映礦井各採掘工作面、作業地點,主要裝置以及通風系統的運**況,有利於礦井安全生產動態的及時排程。

4、生產礦井或基建礦井在安裝礦井機瓦斯監測監控系統前,必須編制礦井瓦斯監測監控系統的安裝設計、採區設計、採掘作業觀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對安全監控裝置的種類、數量和位置,訊號電纜和電源電纜的敷設、控制區域等做出明確規定,同時繪製系統圖讓礦總工程師批准。

5、礦井安全監測監控系統中心站必須實時監控礦井全部採掘面瓦斯濃度變化,主要裝置的通、斷電狀態。安全監控系統必須具備瓦斯報警斷電儀和瓦斯風電閉鎖裝置的全部功能、自動報警、斷電、故障閉鎖功能。

6、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入井的所有裝置必須取得「安全儀表檢驗合格證」、「產品生產許可證」「防爆合格證」確保安裝的執行穩定、安全可靠。

7、安全監測在入井安裝前,必須按照產品相關要求,在廠家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進行通電的除錯執行,除錯合格後方可入井安裝。嚴禁不合格的食品入井使用。系統安裝後要進行執行前各項指標的除錯,合格後方可正常使用,對高度不合格的儀器,必須立即更換。

8、採掘工作面及其他地點的監測監控系統要納入採掘工作面的安全設定及《規程》規定安裝齊全或質量不符合規定時,嚴禁採掘工作面生產。

9、礦井因通風系統調整變更或採掘工作面變更等,需要調整監測監控系統時,通風安全管理技術部門,必須按《規程》規定要求,修定成編制監控系統變更設計及作業規程,擬礦總工程師批准後,方可組織實施。

10、對變更或拆除與安全監測監控裝置有關的電器裝置的電源線路及控制線路,如移動區域性(閉鎖開關),更換區域性(閉鎖開關)、監控風門的變更地點等,檢修與安全監控裝置相關聯的電氣裝置,需要安全監控裝置停止執行或檢修時,都必須編制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報抄通風及安管部門會審,經礦總工程師批准,方可組織實施。

11、安全監測監控裝置要定期進行維護除錯,調整中技術指標應符合規定,除錯時應攜帶標準氣樣,包括空氣氣樣進行校正,除錯完畢後,必須認真填寫維護及除錯記錄,其他感測器也應定期進行調教。

12、採掘工作面的安全監測監控裝置發生故障時,採掘工作應停止作業,當班班組長,瓦檢員必須及時記報礦井通風排程室,並安排專人進行處理,瓦檢員要加強採掘工作面的瓦斯檢查。

13、採掘工作面的班組長,瓦檢員每班工作前必須對工作面的安全監測監控裝置和瓦斯監測探頭進行檢查,並按《規程》規定懸掛或使用好瓦斯監測探頭,發現問題及時匯報礦井通風排程室,並協助處理。

14、掘進工作面瓦斯監測探頭必須按《規程》規定懸掛在工作面規定的位置,放炮時要加保護,放炮結束後,經班組長,瓦檢員共同檢查工作面情況正常後,方可進行下一步的作業。

15、掘進工作面放炮後因瓦斯超限,瓦斯監測裝置斷電時,嚴禁自動復電,只有當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瓦斯濃度降到《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安全濃度以下時,方可人工復電及作業。

16、煤礦通風及安全管理部門,要建立健全安全監測臨近系統的監測目標制度,瓦斯監測資訊傳輸制度,瓦斯超限資訊及處理的管理制度,確保安全監控系統安全執行。

17、礦井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的安裝設定,使用及維護,必須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對採區進迴風巷道,採掘工作面及採掘工作面進迴風巷道的感測器安裝,必須在採掘工作面的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使用數量、位置、報警斷電濃度等。

18、礦井安全監控中心值班人員必須對當天的安全監測監控資訊進行收集,分析整理,並將主要情況,存在的問題及處理意見填寫在礦井安全監測監控日表上,分別抄送礦相關部門及總工作師審閱。

19、礦井監測監控系統中的瓦斯風電閉鎖,監測設施等出現故障時,所影響區域必須立即停止生產。監控中心接到報告後,必須立即組織專門維修人員搶修,待監測監控系統恢復正常後,方可恢復生產。

20、可攜式瓦斯檢測報警儀的使用與管理

(1)礦長、副礦長,總工程師,工程技術管理人員,採掘隊長,機運通隊長,瓦檢員、放炮員、安全員、班組長,井下值班電鉗工下井時,必須攜帶可攜式瓦斯檢測報警儀。

(2)礦井井巷檢修地點必須使用可攜式瓦斯檢測報警儀。

(3)可攜式報警儀檢測報警值為1%,當工作地點因瓦斯超限報警時,附近20公尺範圍必須立即停止工作,並向礦井通風排程室匯報,待處理後瓦斯濃度降至1%以下時,方可恢復工作

(4)可攜式瓦斯檢測報警儀,按《規程》規定只允許在瓦斯濃度低於4%環境中使用,當檢測報警儀顯示值大於4%時,應立即關機停止使用,同時停止工作,撤出人員,立即向礦井通風排程或值班礦長匯報並及時進行處理。

山西馬軍峪煤焦****

二o一三年三月六日

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管理制度

監控人員崗位責任制度 一 安全監控值班人員堅守24小時不間斷值班,不得空崗 脫崗,節假日堅守崗位。二 嚴格執行交 制度。認真填寫交 記錄,交接雙方簽字交接。三 做好值班記錄,值班人員對當日所協調的有關事項,要在值班記錄薄詳細記錄,對當日未處理完畢的事項要提出下班處理建議。四 密切監控安全資訊網路安全...

安全監控系統管理制度

1 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監控系統有關條例,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2 嚴格執行保密制度 本系統的設定 構成均屬於保密的範疇 不得向他人洩露。3 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遵守交 制度,不得自行換班或脫崗 特殊情況必須離開時,需經領導批准,辦理完替班手續後方可離開。4 與本室工作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室內。5 遵守保...

安全監控系統管理制度

為了使安全監測監控系統能夠正常有效執行,真正起到安全監測監控的作用,保證礦井的安全生產,對系統的日常管理保養及責任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 礦井安全生產監測監控系統由礦長 總工程師全 面負責管理,機電礦長負責管理維修。礦井安全生產監測監控裝置由機電隊負責日常的安裝除錯和保養。二 井下及地面安全監測監控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