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方醫囑點評制度

2022-12-17 20:12:05 字數 1060 閱讀 4219

大邑縣上安鎮公立衛生院

抗菌藥物處方、醫囑專項點評制度

為有效推進抗菌藥物專項治理,促進抗菌藥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細菌耐藥,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根據《醫院處方點評管理規範(試行)》(衛醫管發〔2010〕28號)和《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做好全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11〕56號)的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醫院加強抗菌藥物處方質量和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規範醫師處方行為,落實處方審核、發藥、核對與用藥交待等相關規定;定期對醫務人員進行合理用藥知識培訓與教育;制定並落實持續質量改進措施。

2、醫院成立處方點評工作小組,負責抗菌藥物處方、醫囑專項點評的具體工作。

3、每個月組織對醫師所開具的處方、醫囑進行點評。

4、根據點評結果,對不合理使用抗菌藥物的醫師在全院範圍內進行通報。點評結果作為科室和醫務人員績效考核重要依據。對出現抗菌藥物超常處方3次以上且無正當理由的醫師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級和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限制處方權後,仍連續出現2次以上超常處方且無正當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藥物處方權。

5、抗菌藥物處方、醫囑專項點評工作應堅持科學、公正、務實的原則,有完整、準確的書面記錄,並反饋至臨床科室和當事人。

6、處方點評小組在抗菌藥物處方、醫囑專項點評工作過程中發現不合理處方、醫囑,應當及時通知院辦和藥事管理與藥物**學組。

7、對處方點評小組提交的點評結果進行審核,定期公布處方點評結果,通報不合理處方;根據處方點評結果,對醫院在藥事管理、處方管理和臨床用藥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彙總和綜合分析評價,提出改進建議,並向醫院藥事管理與藥物**學組報告;發現可能造成患者損害的,應當及時採取措施,防止損害發生。

8、醫院藥事管理與藥物**學組根據提交的質量改進建議,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臨床用藥質量管理和藥事管理改進措施,並責成相關部門和科室落實質量改進措施,提高合理用藥水平,保證患者用藥安全。

9、本制度所指抗菌藥物是指**細菌、支原體、衣原體、立克次體、螺旋體、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藥物,不包括**結核病、寄生蟲病和各種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藥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藥製劑。抗結核藥、抗寄生蟲藥、抗病毒藥、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藥製劑在此不列為抗菌藥物。

上安鎮公立衛生院

抗菌藥物處方 醫囑專項點評制度

為促進抗菌藥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細菌耐藥,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根據 醫院處方點評管理規範 試行 衛醫管發 2010 28號 和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繼續深入開展全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的通知 衛辦醫政發 2012 32號 以及 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 的精神,制定抗菌藥物處方 醫囑專項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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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推進抗菌藥物專項治理,促進抗菌藥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細菌耐藥,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根據 醫院處方點評管理規範 試行 衛醫管發 2010 28號 和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做好全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的通知 衛辦醫政發 2011 56號 的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1 醫院加強抗菌...

處方及醫囑制度

1 醫生處方權由本院醫務組提出必須具備執業證書,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並在藥房簽字留樣,方可開處方。醫生不得為自己開處方。2 處方及醫囑應用中文書寫,字跡清楚,內容完整,用藥劑量及用法準確合理,如需要更改報銷,應用紅筆取消字樣,並簽上全名。3 處方藥量一般3日為宜,7日為限,針對性病或特殊情況可適當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