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藥物處方 醫囑專項點評制度

2021-05-26 13:09:02 字數 1498 閱讀 2682

為促進抗菌藥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細菌耐藥,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根據《醫院處方點評管理規範(試行)》(衛醫管發〔2010〕28號)和《衛生部辦公廳關於繼續深入開展全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12〕32號)以及《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的精神,制定抗菌藥物處方、醫囑專項點評制度。

1、根據《2012貴陽醫學院第三附屬醫院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的檔案要求,醫院將繼續加強抗菌藥物處方質量和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規範醫師處方行為,落實處方審核、調配發藥、核對與用藥交待等相關規定;對醫務人員進行合理用藥知識培訓。

2、醫院抗菌藥物管理工作組組織感染、藥學等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成立抗菌藥物專項點評專家組對抗菌藥物處方、醫囑專項點評提供專業技術支援。藥學部成立抗菌藥物點評小組,負責抗菌藥物處方、醫囑專項點評工作,也包括將點評結果每月及時上報,對於有疑問的點評由抗菌藥物專項點評專家組最終裁定。

2.1 抗菌藥物專項點評專家組

組長:副組長:

成員:2.2 抗菌藥物專項點評小組

組長:副組長:

成員:3、每個月組織對25%的具有抗菌藥物處方權醫師所開具的處方、醫囑進行點評,每名醫師不少於50份處方、醫囑。手工統計有難度的,重點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醫學科等臨床科室以及ⅰ類切口手術和介入手術**病例,每月至少抽查5到10名醫師、30張門急診抗菌藥物處方和10份抗菌藥物醫囑。

並做好相應記錄。

4、根據點評結果,對合理使用抗菌藥物的前10名醫師予以全院公示,對不合理使用抗菌藥物的前10名醫師進行勉勵談話,在全院範圍內進行通報批評。點評結果作為科室及醫師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5、醫院對出現抗菌藥物超常處方3次以上且無正當理由的醫師提出警告,暫停其特殊使用級和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3個月,並進行抗菌藥物相關專業知識和規範化管理再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恢復其相應的抗菌藥物處方權;恢復處方權後,仍連續出現2次以上超常處方且無正當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藥物處方權。藥師未按照規定審核抗菌藥物處方與用藥醫囑,造成嚴重後果的,或者發現處方不適宜、超常處方等情況未進行干預且無正當理由的,醫院應當取消其抗菌藥物調劑資格,並進行抗菌藥物相關專業知識和規範化管理再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按規定恢復其相應的抗菌藥物調劑資格。抗菌藥物醫師處方權和藥師調劑資格被取消後,原則上在6個月內不得恢復。

6、抗菌藥物處方、醫囑專項點評工作應堅持科學、公正、務實的原則,有完整、準確的書面記錄,並及時反饋至臨床科室和當事人。

7、處方點評小組將每月專項點評結果上報醫院質量管理辦公室即醫務處。由醫務處定期公示處方點評結果,通報不合理處方並按醫院相關規定予以處罰;藥學部根據處方點評結果,對在藥事管理、處方管理和臨床用藥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彙總和綜合分析評價,提出改進建議,並向醫院藥事管理與藥物**學委員會報告。

8、醫院藥事管理與藥物**學委員會根據處方、醫囑專項點評結果制定相應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

9、本制度所指抗菌藥物是指**細菌、支原體、衣原體、立克次體、螺旋體、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藥物,不包括**結核病、寄生蟲病和各種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藥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藥製劑。抗結核藥、抗寄生蟲藥、抗病毒藥、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藥製劑在此不列為抗菌藥物。

抗菌藥物處方 醫囑專項點評制度

為有效推進抗菌藥物專項治理,促進抗菌藥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細菌耐藥,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根據 醫院處方點評管理規範 試行 衛醫管發 2010 28號 和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做好全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的通知 衛辦醫政發 2011 56號 的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1 醫院加強抗菌...

9抗菌藥物處方專項點評制度

山東大學第二醫院 為落實 處方管理辦法 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 醫院處方點評管理規範 試行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做好全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的通知 等有關規定,促進抗菌藥物合理應用,特制定本制度。一 抽樣方法 醫院組織感染 藥學等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對抗菌藥物處方 醫囑進行專項點評工作。每月選擇全...

抗菌藥物處方點評制度

根據衛生部辦公廳 河南省衛生廳關於做好 全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治理活動 的通知及實施方案,為了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促進臨床合理用藥,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抗菌藥物處方點評制度,請相關科室遵照執行。1 由醫院醫政科監督,藥劑科主任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對我院臨床科室醫師的抗菌藥物處方,醫囑實施專項點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