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選修課的學分要求

2022-12-15 22:09:04 字數 2742 閱讀 2111

重慶三峽學院公共選修課管理辦法(修訂)

[發布:admin點選:886更新:2010/5/14 10:38:55]

三峽學院教〔2010〕73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共選修課的教學與管理,不斷提高公共選修課的教學質量,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實施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的意見》(教高〔2007〕1號)和《關於進一步深化本科教學改革全面提高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教高〔2007〕2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校近年來公共選修課開設的實際情況,特修訂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公共選修課是學校根據培養目標要求,為全校學生開設的跨院(系)、跨專業選修課程。公共選修課按其學科性質分為人文社會科學、自然科學、經濟與管理、藝術體育、其他等5大類。

第二章設定原則

第三條公共選修課面向全校學生開放,供學生自由選修,其設定應遵循如下原則:

(一)基本性原則:有利於學生了解各學科最基本的知識領域和思維方法;(二)綜合性原則:有利於加強學生的人文素質、創新能力,促進不同學科的交叉滲透;

(三)普適性原則:面向全體學生,以不須預先修習系統性相關知識為前提;(四)時代性原則:有利於引導學生了解學科前沿和新成果、新趨勢、新資訊。

第四條公共選修課的教學內容應重在拓展學生的知識面,優化知識結構,提高能力與素質。公共選修課不應與必修課重複或雷同,應形成對必修課的補充,應具有寬、淺、新、精、趣、綜合等特點。

第三章申報與審核

第五條申報開設公共選修課的教師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原則上教師系列的教師必須具備講師及以上職稱;非教師系列的教師開設公共選修課原則上必須具備副高以上職稱,或具有碩士學位並已獲得中級職稱。未具備以上條件但有專長者,須由兩位副高以上同行專家推薦。

(二)開課教師對擬開設課程應有較深入的研究,有一定的學術成果,或者已編寫擬開課程的教材或講義,或者已出版相關專著。

第六條公共選修課每學期申報一次。各單位應按教務處下達的通知要求組織教師積極申報,並填寫《重慶三峽學院公共選修課新開課申請表》(附教學大綱、備選教材或講義等),經所在院(系)審核,分管教學領導批准後,報教務處審批;機關行政人員經部門領導簽字同意後,報教務處審批。

第七條同一公共選修課由多人共同申報的,需確定一名課程負責人,參與授課人員必須具備第五條第一款規定,授課人員如有調整,須經教務處審核批准。

第八條每門公共選修課的最低學分為0.5學分,一般為1~2學分,原則上最高不超過2學分。

第九條符合開課資格的教師原則上每學期只允許申報1門公共選修課;如課程成熟且教學質量高,開課教師教有餘力,經教務處審批,可允許最多開設2門公共選修課。

第十條開設公共選修課須有正式出版的教材,如沒有可暫用自編教材或講

義,但必須涵蓋乙個學期的教學內容,並須提供2位專家的鑑定意見。

第十一條公共選修課選課人數自然科學類課程不得低於30人,其他課程不得低於50人。連續四學期未達到開課人數標準的公共選修課,給予停開。

第四章選課

第十二條教務處編制選課指南,在每學期14周左右公布下學期公共選修課開課計畫,並通過教務處網路發布相關課程資料,增進學生對擬開設公共選修課的了解。

第十三條學生選課前要熟悉本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選課要求等。凡與本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中的必修課和專業方向限選課相同或基本相同的課程,均不得選修。

第十四條公共選修課選課一般分三個階段,學生可根據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選課,一般採用優先原則進行。選課結束後,教務處對不符合條件的課程作停開課處理,涉及學生可在規定時間內改選其他課程。

第十六條學分制專業管理、文科類學生至少修讀自然科學類、藝術體育類公共選修課各2個學分,理、工類學生至少修讀人文社會科學、藝術體育類公共選修課各2個學分;非學分制專業學生公共選修課門數或學分數須達到人才培養方案規定要求。

第五章教學與管理

第十七條課程負責人全面負責本課程的教學組織安排。

第十八條公共選修課的教學質量、各教學環節的要求與必修課相同。第十九條任課教師應嚴格執行教學規範,不得無故調課。確實需要調停課的,須提前1周按程式辦理調停課手續,並提前通知學生。

第二十條公共選修課的教學質量由教務處負責監控,院(系)配合管理。凡學生和督導專家反映教學質量差、內容陳舊的課程,經審核確認後,教務處向課程負責人反饋整改意見,經整改仍未改觀者取消其開課資格;教學效果好、教學質量高,並在校內外有一定影響和示範作用的公共選修課,在開課教師同意的前提下,可適當增加開班數,擴大授課面。

第二十一條鼓勵教師對公共選修課進行經常性的教學內容更新和教學方法改革。學校定期組織同類或相近課程主講教師研討會,協調不同課程之間的關係與內容銜接,避免重複,促進相互交流與學習。

第二十二條公共選修課教師應嚴格課堂紀律和考勤制度。學生必須按時參加所選課程的學習,按時完成作業和實驗,參加考核。不得遲到、早退、曠課。

未選課的學生及缺課1/3以上者,均不得參加該課程考核。

第二十三條公共選修課教師工作量計算辦法與必修課相同。

第六章考核與學分認定

第二十四條鼓勵公共選修課教師進行考核方式改革。不同型別課程可採取不同形式的考核辦法,如採取集中考試、撰寫**、實驗報告、現場操作等形式。

第二十五條公共選修課考核不合格者,不組織補考,不計入選修課程門次,不合格成績不作學籍記載,可重修或改選。

第二十六條公共選修課成績評定辦法與必修課相同。考核成績可採取百分制或五級學分制。

第二十七條教師公共選修課考核相關要求與必修課相同,課程負責人須在考核結束後的規定時間內完成學生網上成績登載、報送、試卷移交等工作。

第二十八條學生參加博學計畫實驗班、轉專業前的專業必修課或輔修專業

課程學分,可互認部分公共選修課學分。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發文之日開始實施,原有相關規定自行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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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2014年第二學期 選修課 實用孫子兵法 課程考試要求 一 每人應當交四篇作業 即學習孫子兵法的專題的心得體會 可以在以下題目中選擇四個,每篇字數不能少於1.學習孫子的戰爭觀的心得體會 2.學習孫子的戰略思想的心得體會 3.學習孫子的戰勢思想的心得體會 4.學習孫子的謀略思想的心得體會 5...

選修課的感想

有些選修課是為介紹先進科學技術和最新科學成果 有些選修課是為擴大學生知識面。選修課可分為限制性選修課與非限制性選修課。有的專業教學計畫規定高年級學生須在某一專門組或選修組中選修若干門課程。國外高等學校往往規定學生須在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領域中選修若干學分的課程。非限制性選修課也稱任意選修課,則不受上述...

專業選修課學分替換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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