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黨支部工作十項制度

2022-12-15 05:57:04 字數 3586 閱讀 4956

(一)黨建工作責任制度

1、認真學習和全面宣傳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上級有關決議、決定,深入開展「三講」教育,帶領廣大幹群積極投身改革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全面推進兩個文明建設。

2、抓好黨支部自身的思想、作風、組織和制度建設,做好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和發展工作,充分發揮黨支部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3、制定落實黨支部任期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全面規劃本支部的黨建工作。

4、及時研究解決黨支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突出矛盾,總結和探索黨建工作的規律。

5、黨支部「一班人」分工明確,責任到人,支部書記對支部工作負總責。6、每年底黨支部要對工作情況作全面總結,並在黨員大會上以書面形式向全體黨員報告,組織黨員認真進行評議,針對存在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改進措施。

(二)黨建工作例會制度

1、黨支部每月召開一次黨建工作例會,由黨支部書記主持,黨支部委員和黨小組長參加。

2、黨建工作例會主要研究黨支部自身建設,分析開展黨建工作的情況,肯定成績,找出不足,提出改進意見。

3、黨建工作例會上,各黨小組長要匯報黨員參加黨的活動情況和黨員在學習、工作、生活中的表現情況。黨支部書記要代表黨支部總結前一階段工作,肯定成績,指出存在的問題,提出下一步的任務要求。

4.支委會在召開例會前,要做好準備工作,掌握全面情況,對成績、問題及下一步工作意見要胸中有數。

(三)民主生活會制度

1、黨支部民主生活會,每半年召開一次,由黨支部書記主持。

2、每次民主生活會,要根據上級黨組織的檔案要求和黨支部委員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況,進行檢查總結,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統一認識,解決矛盾。3、民主生活會的日期和議題,要提前通知委員做好準備。同時,要採取多

種形式,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意見。

4、民主生活會要充分發揚民主,暢所欲言,充分體現黨內生活的民主性和原則性。

5、因故缺席的委員可以提交書面發言,會議的情況和批評意見在會後由黨支部主要負責人轉告缺席人員。

6、召開民主生活會前,要報請上級黨組織派人參加,以便了解情況、進行指導。會後,要向上級黨組織寫出書面報告。

7、民主生活會上檢查和反映出的問題,要認真加以解決。(四)「三會一課」制度

1、每月召開一次支委會,聽取支部委員的工作匯報,小結上月黨建工作情況,研究本月工作要點。

2、每月召開一次黨小組會,由黨小組長根據支部要求進行組織。組織本小組黨員學習理論、提合理化建議等,支部定期進行督促、檢查。

3、每季度召開一次黨員大會,傳達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重要決議、指示,討論支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4、每1~2個月上一次黨課,聯絡實際工作和黨員思想狀況,採取集中授課、收看電教片、外出參觀學習等形式,對全體黨員進行經常性的黨性黨風教育、政策形勢教育、實用技術教育等。全年不得少於10次,每次黨員到會率達90%以上。

5、以上「三會一課」,如有特殊情況,由黨支部根據工作需要,酌情安排。(五)黨員民主評議制度

1、黨員民主評議每年進行一次,在上級黨組織的指導下進行。2、黨員民主評議要按照黨員標準,運用批評與自我批評**,強化黨性、黨紀和黨風教育。

3、黨員民主評議在方法上可採取黨員自評、黨內互評、群眾評議的方法進行。具體評議方法由黨支部委員會根據上級黨組織的指導性意見研究決定。4、黨員民主評議工作,由黨支部書記主持,必要時由上級黨組織派員參加。

評議結束後,主持人應將評議情況轉達本人,並報上一級黨組織。

5、民主評議黨員的主要內容是:黨員近期的思想、工作、學習和生活方面

的表現情況,評議時以擺問題、提意見、找差距和落實整改措施為主。6、黨員領導幹部要以普通黨員的身份參加黨員民主評議,以身作則,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本著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原則,虛心聽取黨員意見,不得打擊報復。

7、民主評議黨員可與每年的創先爭優活動、黨員集中培訓及黨支部民主生活會有機結合進行。(六)黨員聯絡戶制度

1、黨支部根據每個黨員的活動能力、專業特長和各自的具體情況,採取組織決定和個人自願相結合的方式,確定聯絡物件,凡有聯絡能力的,一般應聯絡1—2戶(名)貧困戶(群眾)。

2、黨支部建立:黨員聯絡戶檔案。內容包括:黨員聯絡戶名冊、黨員與聯絡物件合約。合約一式三份,黨支部、黨員與聯絡物件各乙份。

3、黨員聯絡戶活動要求做到:「三明確」、「三經常」,即:聯絡物件明確、聯絡內容明確、聯絡職責明確;經常了解被聯絡戶的思想和生產、生活情況,經常做好被聯絡戶的思想政治工作,經常為被聯絡戶提供政策和資訊服務,共同商討致富的思路和辦法。

4、為保證黨員聯絡戶的制度的落實,黨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聯絡戶工作專題匯報會,並作好記錄。黨支部每牛年進行一次聯絡戶工作經驗交流。每年進行一次總結、評比,並結合「創先爭優」活動,對先進人物給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質獎勵。

(七)外出黨員管理制度

1、黨員外出前應向所在黨支部提出申請,說明外出的理由、時間、位址等。黨支部及時建立外出黨員登記表,並上報上級黨組織備案。

2、臨時性、間斷性外出且離家較近的黨員,應參加支部統一組織的活動。3、對外出時間在6個月以上、有固定地點的黨員,應及時地將黨員組織關係轉出;對外出時間在6個月以內,或長期外出但暫時無法轉移組織關係的黨員,發放《流動黨員活動證》。

4、黨支部與外出流動黨員應經常保持聯絡,了解黨員外出的思想、工作情況,及時向外出黨員通報黨組織的重要情況。

5、黨員外出後,應及時將《流動黨員活動證》交給所在單位黨組織,接受所在單位黨組織的教育管理,積極參加黨的活動,按時交納黨費。外出返回後,應及時將《流動黨員活動證》交黨支部查驗,並如實匯報在外期間的思想、工作

情況。(八)「創先爭優」制度

1、黨支部根據上級黨組織的統一部署,制定好「創先進黨支部、爭做優秀共產黨員」活動計畫,明確「創爭」活動的指導思想、目標、內容和評比條件,納入全年黨建工作目標管理。

2、聯絡本支部的工作實際和黨員的思想實際,對「創爭」活動進行動員、布置,教育和督促黨員自覺參加「創爭」活動。

3、結合黨支部年度考核、黨員民主評議、「七?一」紀念活動等,對開展「創爭」活動的情況進行有重點的檢查、評比。對在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先進典型予以表彰。

4、每年對「創爭」活動進行一次全面總結,肯定成績,找出不足,並以書面形式報上級黨組織。(九)黨員電化教育管理制度

1、按照上級有關電教工作規劃和安排,認真組織好**和收看工作。每年**電教片不少於15部。播前有預報、有準備,播後有討論、有記錄。

2、落實專人做好電教點裝置的管理、使用與維護工作,做好「—冊三簿」(點名冊、**登記簿、討論記錄簿、資訊反饋)的登記工作。

3、要建立黨員電教裝置、器材和電教片檔案,內容包括電教器材、裝置明細、電教片登記冊、電教片發放、借用登記冊等。管理人員變動時,要辦理移交手續。

4、黨員電教裝置要用於黨員教育,不得挪作它用,不可**與黨員電教無關的錄影帶。使用時要嚴格按照規定的要求操作。黨員電教裝置一般不得外借,特殊需要時,須經領導批准。

(十)黨費收繳、管理制度

1、黨員每月應自覺按規定向支部繳納黨費,如按期交納黨費確有困難,在事先徵得支部委員會同意後,可以委託他人代交或者補交,但補交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

2、黨員繳納黨費的標準必須按上級有關檔案規定執行,黨員自願多交黨費數量可以不限。但黨支部不得要求黨員交納規定以外的各種名目的「特殊黨費」。

3、黨支部必須每季度向上級黨組織上繳黨費一次,不得擅自留存。黨費收

繳情況必須有帳務記載。每年度公布一次,接受黨員監督。

4、黨支部對黨費收繳工作必須明確一名副書記或支部組織委員專門負責,人員變動時,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交接手續。對違反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規定的,將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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