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監察十項制度

2021-06-06 17:42:46 字數 4964 閱讀 7331

服務承諾制度

為了進一步強化執法服務意識,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改進工作作風,提高辦案效率和服務質量,樹立廉潔、勤政、務實、高效的支隊新形象,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特鄭重向社會做出如下承諾:

一、堅決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寧夏回族自治區土地管理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礦產資源管理條例》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執法原則,嚴格依法行政,提高執法水平。

二、改進工作作風,強化服務職能,提高辦案效率,嚴格執行首問責任制,凡到支隊辦事或諮詢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一律做到熱情接待、服務規範,凡屬於支隊職責範圍內能夠解決的,按規定即可辦理;不屬於支隊職責範圍的,指引到相應的職能科室,不敷衍塞責或一推了之。

三、落實服務事項的限時辦結制度。經辦人員必須堅決執行該制度,做到務實高效,不扣件、不壓件、不超時限辦理。

四、實行文明服務。經辦人員對服務物件要做到文明禮貌、熱情接待、態度和藹、服務周到。

五、在公務活動中,嚴格遵守勤政廉政的相關規定,對違反規定的,將視情節分別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六、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若接到對經辦人及其他工作人員的投訴或發現問題的,及時進行調查處理,決不護短、遮醜。

七、建立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執法隊員在執行公務時,由於故意或過失,其行政執法行為違反法律法規,不行使或不當行使職權,損害國家利益、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後果或產生不良影響的,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責任追究。

監督**:0952--2013862

崗位責任制

為了提高管理效能,增強服務質量和水平,堅持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規範執法監察行為和執法監察工作程式,充分發揮支隊的基本職能,制定本制度。

一、實行崗位責任制要堅持因事設崗、職責相稱、責任分明、任務清楚、要求明確,便於考核的原則。

二、實行崗位責任制的主要內容是對支隊的總體職責,各崗位承擔的工作內容、數量、質量及完成的程式、標準和時限,應有的權力和應負的責任等作出明確規定。

(一)支隊職能;

(二)具體崗位的設定及其職責;

三、實行崗位責任制要與執法監察工作責任制相結合。把崗位責任落實到具體的工作目標責任之中,保證崗位責任制的切實落實。

四、崗位責任制要按規定進行公示,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五、崗位責任制履**況要納入執法監察效能考評內容,不斷強化各崗位責任意識,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覺性。

限時辦結制度

為了樹立廉潔、高效、勤政、務實的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新形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寧夏回族自治區土地管理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礦產資源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限時辦結的範圍包括: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行政處罰等事項和群眾來信來訪、12336投訴、舉報的答覆以及其他執法監察和服務專案、領導交辦的事項。

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行政處罰和對群眾來信來訪、12336投訴、舉報的答覆以及其他服務專案,法律、法規和政策有明確辦理時限規定的,承諾辦理時限控制在規定時限的10、10、30、15個工作日內完成。

三、法律、法規和政策沒有明確規定辦理時限的,對需要依法查處的案件,立案2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取證7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報告2個工作日內完成;會審2個工作日內完成;處罰告知5個工作日內完成;聽證告知3個工作日內完成;行政處罰決定3個工作日內完成;送達3個工作日內完成;結案歸檔3個工作日內完成。

四、對領導交辦的事項和12336投訴、舉報的事項,要按照便民利民、優質高效的原則,分類確定辦理時限。執行上級各項重大決策,應當及時部署和落實,不需要制定具體政策的,12336投訴、舉報受理2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取證7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報告2個工作日內完成;報告或答覆3個工作日內完成。

五、對需要充分調研、制定具體政策的,在15個工作日內制定工作計畫並向上級發文機關報告。對請示性事項要及時研究處理作出明確答覆,時間不超過10個工作日。答覆時限以收件日作為計算工作日的起始時間。

公示制度

為了進一步改進支隊工作作風,提高辦案效率,增加辦案透明度,根據國土資源廳、執法監察總隊和市國土資源局有關加強效能建設的規定要求,結合支隊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政務公示制度是指行政機關向行政管理相對人和社會公眾公開履行行政職能的標準、要求、程式等的機關效能建設制度。

第二條支隊依據行政執法監察相對人辦事方便、行政執法要求公開透明、行政執法監察行為接受監督的基本原則實行政務公示。

第三條公示的基本內容:

1、支隊執法人員的像片、姓名、部門、職務;

2、機構設定、行政職能、位置分布、職責;

3、辦案程式、依據、時限、紀律、要求;

4、有關對行政執法監察相對人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範性檔案;

5、其它需要公示的內容。

第四條公示的形式

可採用牆上懸掛、桌上擺放、製作胸卡、編印辦案服務指南、公示欄張貼等形式進行公示。

第五條政務公示制度的執**況作為年終考評的一項內容。

第八條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施行。

首問責任制度

為了方便社會各界投訴、舉報國土資源違法違規行為和監督執法人員依法行政,制定本制度。

一、執法監察物件到支隊諮詢或辦理相關事項時,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執法隊員為首問責任人。

二、首問責任人的職責是:

1.諮詢或接受處理屬於首問責任人職責範圍內的,能辦理的現場辦理;不能現場辦理的,要說明相關情況,並一次性告知辦案程式、法律法規依據和所需材料、注意事項等。

2.諮詢或接受處理不屬於首問責任人職責範圍,但屬於本支隊或市局及其他科室(單位)或者其他工作人員職責範圍的,首問責任人須及時引薦到相關科室(單位)或業務受理人處;若業務受理人不在,首問責任人應主動與其聯絡。

3.諮詢或接受處理不屬於支隊職能範圍內的,首問責任人應當耐心解釋,並盡己所能給予指導和幫助。

4.服務物件通過**諮詢、反映問題、12336投訴或舉報的,屬於首問責任人職責範圍內的,應認真負責登記或回答;屬於本部門其他科室(單位)的,應將有關**告知來電人,盡可能地為來電人提供幫助。

(三)首問責任制遵循熱情主動、文明辦事、服務規範、及時高效的原則。

ab崗制度

為了有效防範和遏制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建立健全執法監管長效機制,創新執法觀念,改變重事後查處輕事前防範的做法,在執法監察的各個環節,實行「全員監管」、「全程監管」切實做到依法行政,切實履行好自身職責,制定本ab崗工作制度。

一、ab崗工作制度是指在工作日內,a崗責任人因各種事由不在崗,b崗責任人應頂崗的工作制度。

二、實行ab崗制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提高執法監察效率和辦案、巡查等質量。

三、各級負責人、各個崗位都要確定ab崗(除特殊崗位如財會不宜實行ab崗制度外),避免出現無人頂崗的現象。

四、b崗責任人在頂崗期間,應做好本職工作,並享有a崗責任人的職責權利,對a崗的工作認真負責。

五、a崗責任人因事由不在崗,必須提前一天做好工作的移交;因特殊原因來不及移交的,b崗責任人要主動頂崗。

六、因推諉、扯皮等造成執法監察不作為或工作失誤的,按效能建設的有關規定追究在崗責任人的責任。

具體ab崗設定如下:

1、支隊長不在崗由支隊長指定的副支隊長頂崗工作。

2、第一目標責任人不在崗,由第二目標責任人以次輪推頂崗工作。

效能考評制度

一、工作紀律

1、佩戴胸牌,做到衣著整齊。

2、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竄崗、不離崗。衛生值日的同志須提前15分鐘到崗,做好上班前準備工作。

3、無特殊情況不准隨意調崗,如有急事必須經負責人同意。

4、嚴格遵守會議制度,未經同意,一律不准缺席。

二、執法服務標準

1、 所有執法隊員必須嚴格執行「首問責任制」有關規定,不得推諉。

2、應執法監察問題被市、廳、總隊或市局明查暗訪組查到並在****的,對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責成寫出深刻書面檢查,並處以相應的組織處理和經濟處罰。

3、應執法監察問題,造成來支隊投訴的,扣罰責任人當月獎金並寫出深刻書面檢查。

4、辦公**只供因公使用,不得在**上閒聊。

三、廉政建設

1、不得接收吃請或贈與,違者視情節分別給與罰款、停職處理。

2、不得違反規定以權謀私,違者停職或調整原工作崗位。

四、追究責任制度

1、建立獎懲制度,抓好基礎管理,處理日常事務,協調內部工作關係。

2、貫徹落實各項目標管理任務。

3、妥善處理舉報、投訴案件,搞好優質服務,做好支隊文明建立工作,樹立支隊良好形象。

5、對支隊隊員完成執法監察的態度、工作質量進行監督、管理、考核。

6、負責支隊辦公用品和業務用品調配與管理等工作。

7、負責支隊安全保衛工作。

執法承諾制度

一、向社會各界公開法律依據、必備手續、辦案程式、處罰標準和辦理時限。其他事項也要根據內容,提出具體的程式和承諾時限規定。

二、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履行八項工作承諾:不讓前來諮詢或接受處理的人員在我這裡受到冷落;不讓執法監察工作的事項在我這裡積壓延誤;不讓執法監察工作的差錯在我這裡發生;不讓執法監察工作的機密在我這裡洩露;不讓影響團結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現;不讓違紀違法的行為在我身上發生;不讓支隊的形象因我受到影響;不讓群眾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

三、堅持依法行政,搞好廉潔自律,執行八項嚴厲禁止:嚴厲禁止吃請受禮;嚴厲禁止吃、拿、卡、要;嚴厲禁止推、拖、壓、卡;嚴厲禁止以言代法;嚴厲禁止優親厚友;嚴厲禁止以權謀私;嚴厲禁止態度冷漠、作風粗暴;嚴厲禁止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等行為。

四、轉變支隊作風,做到五個不准:不准耍惡霸作風,不准對百姓麻木不仁,不准對該辦的事推諉拖拉,不准向百姓吃拿卡要,不准借辦案慷國家之慨。

普法工作制度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擺上支隊的重要議事日程,明確主管領導和具體負責人,工作人員和經費得到保障。

二、按照總隊、市局普法、依法治理規劃,結合支隊實際,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有明確的目標和具體的落實措施。

三、依法建章立制,逐步完善支隊內部管理制度,支隊重大決策和重要活動有嚴格的工作程式和工作制度,支隊內部執行有章可循。

四、法制宣傳教育規劃落實,成績顯著。支隊幹部職工普法參學率達到95% ,考試合格率達90% 以上。公民的法律素質不斷提高,依法參政、依法履行義務的自覺性和能力不斷增強,學法、用法、依法維護合法權益形成社會風尚。

作風與效能建設十項制度

關於 作風與效能建設十項制度 的學習情況匯報 監察室按照公司下發 作風與效能建設十項制度 和有關精神。我們及時組織了監察室與警衛組對 作風與效能建設十項制度 進行學習,學習中著重強調我們的作風與效能建設包括工作效率 管理效率和社會效益三個方面。通過學習,使我們充分認識到要搞好我們的效能建設,我們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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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一步修訂完善縣直機關效能建設十項制度的通知 舒南 2012 號 各村 各單位 實行崗位責任制 服務承諾制 首問負責制 一次性告知制 ab崗制和離崗告示制 限時辦結和超時預設制 缺席預設制 否定報備制 涉企檢查報備制 責任追究制等十項制度,對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治理 庸 懶 散 亂 問題,轉變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