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工資補償金的規定是什麼

2022-12-09 14:03:07 字數 1781 閱讀 6005

小編希望勞動合同法工資補償金的規定是什麼?這篇文章對您有所幫助,如有必要請您**收藏以便備查,接下來我們繼續閱讀。勞動合同一直以來在我們國家都是非常重要的,因為簽訂勞動合同,就意味著勞動者受到一定的法律保護。

如果和用人單位之間發生一些衝突的話,那麼可以憑藉著勞動合同來解決爭議,當然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勞動合同法工資補償金的規定是什麼?一、勞動合同法工資補償金的規定是什麼?

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下列情況下,勞動者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且有權取得經濟補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如果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經濟補償金(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以下四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大規模裁員(需要裁員二十人以上或者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天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過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勞動合同期滿之後,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解除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換言之,勞動合同期滿,如果勞動者在維持原勞動合同條件續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同意續訂,此時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二、以下兩種情況下,致使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一)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二)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對於經濟補償金的數額確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用工單位和勞動者注意:

1、用工單位與用工者簽訂合同要儲存雙方自願簽約的證據,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如果勞動合同對此沒有明確約定,應該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供勞動保護,按時發放工資以及各項福利,依法繳納各項保險。單位制定規章制度要合法,不合法的規章制度不受法律保護,即使單位以勞動者違反了單位規章制度為由解除合同,也不能得到法律支援。用人單位在任何情況下不能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用人單位不能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2、《勞動合同法》的十七項經濟補償金的規定是對勞動者權益的有力保障,勞動者要注意6種情況下自己解除合同有經濟補償金,其餘情況下勞動者自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筆者曾經解除過一些諮詢者,他們因為「老闆」、「經理」、「人事」要求自己辭職,自己就打了辭職報告。這樣的情況下,用工單位就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了。

也就是有一定的範圍要求的,其次就是用單位和勞動者之間應當注意的一些事項。

《勞動合同法》關於「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勞動合同法 是調整勞動者和用工單位之間關係的法律,這部法律是解決勞動關係糾紛的依據。從維護勞動者權益的角度出發,這部重要的法律對於解除合同之後經濟補償金問題做了極詳細又留有空間的規定。這些規定,對勞動者和用工單位都非常重要。但是這些規定在 勞動合同法 中是以 互引 的行文方式體現在文字中,這種表現方...

《勞動合同法》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21種情形

一 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共有20種情形,包括勞動者被迫辭職和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 一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8種情形 1 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2 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3 用人單位低...

勞動法終止合同賠償,終止勞動合同補償金

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有12情形 1 公司提出,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 2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 3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公司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