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2022-12-07 03:12:06 字數 3347 閱讀 4748

1.1為保障員工在生產中的安全與健康,合理配備個人防護用品,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標準,制訂本制度。

1.2本制度規定了勞動防護用品發放原則及管理要求。

1.3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各部門。

2.1現場作業人員在正常作業過程中,必須規範穿戴和使用本崗位規定的各類特種防護用品,不得無故不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2.2特種勞動防護用品每次使用前應由使用者進行安全防護效能檢查,發現其不具備規定的安全、職業防護效能時,使用者應及時向辦公室提出更換,不得繼續使用。

2.3對於接觸粉塵、雜訊、毒物、高溫、射線、電磁輻射等職業病危害,或者可能發生觸電、起重傷害、高空墜落、刺割傷、酸鹼灼傷等危險的作業場所,各車間必須重點加強員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監督和管理,以保障員工的安全和健康。

2.4在生產裝置受損或失效時可能發生有毒有害氣體洩漏的作業場所,各車間應在現場醒目部位放置必需的防毒護具,以備應急使用。

辦公室是勞動防護用品的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或修訂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和質量標準,負責監督勞保用品的配備和使用。

3.2辦公室制定勞動防護用品質量標準,同時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的果購、保管和發放。

3.3各車間負責督促本單位員工按標準穿戴或佩戴勞動防護用品。

4.1辦公室對在冊員工,必須建立個人防護用品登記卡,由倉庫按規定發給個人防護用品。

4.2新進廠員工,憑「**安全教育」卡和調人證明,到倉庫領取個人防護用品。

4.3員工變換工種,憑「變換工種教育」卡方可按新工種標準發給防護用品。員工在各單位之間調動,應把按規定需交回的勞動保護用品,其它備用品(如雨衣、雨鞋、皮鞋、棉衣等),交回公司倉庫。

調入單位按規定發給防護用品。

4.4員工在辦理離退休手續前,須將大件防護用品(除工作服外)交回倉庫。

4.5實習人員、代培人員等,必須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方可到崗位參加生產勞動,其個人穿戴的防護用品按雙方協議執行。

4.6員工因事假、病假、產假、工傷假、探親假、因公外出、脫產學習等離開生產崗位連續乙個月以上者,其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期限按其離崗時間順延。

4.7員工調出公司,要按規定到公司倉庫辦理有關移交手續,否則不予辦理調出手續。

5.1發放防護用品的原則是根據勞動條件確定的,要堅持同條件、同工種、發放同樣防護用品的原則,對同工種條件不同者應有所區別。

5.2工作服

工人工作服使用期限規定如下:

a)冷加工熱處理車間工人為1一1.5年一套;

b)冷加工輔助車間工人和食堂工人為2年一套;

c)倉庫保管員、值班人員、公司管理部門工人為3年一套。

管理人員工作服使用期限規定如下:

a)車間管理人員:冷加工熱處理車間管理人員為2年一套;

b)各部門(科室)管理人員:冷加工單位為3年一套;

c)辦公室、現場管理人員為2年一套。

5.3防寒防暑用品

經常從事露天作業的工種,冬季發給棉大衣,短大衣,棉背心、棉帽。使用期限:棉大衣,短大衣,棉帽為五冬,棉背心為四冬,由職工本人保管,自己洗補,使用期滿領新不交舊。

經常從事露天作業的工種,夏季發給防暑草帽或塑料帽,草帽為一頂一夏,塑料帽為一頂三夏。

5.4毛巾、肥皂

工人的毛巾、肥皂按以下標準發放:

a)冷加工熱處理車間工人毛巾每年二條,肥皂每月一條;

b)冷加工基本生產車間工人、食堂工人毛巾每年一條,肥皂2個月一條半;

c)倉庫保管員、值班員、各部門工人毛巾每年一條,肥皂每月半條;

管理人員毛巾、肥皂按以下標準發放:

a)車間管理人員按該車間工人標準發給;

b)各單位管理人員:管理人員毛巾每年一條,肥皂每月半條;

c)公司管理人員:現場管理人員毛巾每年一條,肥皂每月一條,其它人員毛巾每年一條,肥皂每月半條。

5.5其它

需要戴平光鏡的工種,發給平光鏡。因工作損壞有可靠證明者,經單位安全部門批准後補發。上述工種因本人眼睛老花、近視、不宜戴平光鏡者,經單位安全部門批准可發給花鏡、近視鏡。

如自購按普通花鏡、近視鏡、費用報銷,但每副最多不得超過10元。

需要戴防塵口罩的工種,經單位安全部門批准後發給。

冬季因公出差人員、需要棉大衣者,經辦公室批准後借給,回廠後當月交回;公司各職能部門(指無倉庫的單位)需要棉大衣者,經辦公室批准後,由各單位向公司倉庫辦理手續,借出手續各單位專人保管,用後交回。

有傷害頭部危險的作業場所,按規定配發安全帽。

電工、電氣焊工、天車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每年配發一雙絕緣鞋。

其它防護用品根據需要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配備,無標準規定的,經安全處審核後配備。

6.1發給個人的防護用品要愛惜使用,合理穿戴,妥善保管。

6.2凡個人領用的防護用品,丟失不補,也不賠償,確實影響生產安全者,經各單位安全部門批准,按規定賠償後補發。公用防護用品,要專人保管,建立借用制度,丟失由責任者按下錶規定賠償:

7.1辦公室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和公司具體情況,制定和修訂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和管理標準,並監督合理發放,正確使用。財會部應當安排用於配備勞動防護用品的經費,明確責任部門負責勞保用品的採購、保管、發放和**。

7.2購買防護用品必須到「四證」(定點生產經營證、稅務登記證、工商執照、合格證)齊全,特種勞動防護用品還應當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安全鑑定證,且在辦公室備案的企業購買。

7.3個人防護用品發放標準由辦公室統一制定,各部門不得私自擴大範圍。由於出現新工種需要防護用品或需要擴大發放範圍、提高發放標準者,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寫出書面報告,經辦公室批准後由倉庫發給。

未經批准,不得私自發放,違者除按有關規定考核外,要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7.4臨時特殊需要者,數量少的小件防護用品,由部門領導批准後倉庫發給或借給。數量較多或**較高的臨時大件防護用品,經辦公室審核,報批後,由倉庫發給或借給。

7.5倉庫要建立防護用品進、發、調總帳和職工個人防護用品發放卡,職工要按期領取,並在卡上簽字,否則不予發給。

7.6倉庫要嚴格執行發放規定,每月盤點一次,做到帳、卡、物相符。同時要加強防護用品的保管,防止霉爛、變質、鼠咬。

對不執行本制度,按考核規定執行。導致事故發生的有關責任者加倍處罰,同時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附件一典型工種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

附件二相近工種對照表

本制度由企業安全生產委員會提出;

本制度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起草;

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一:典型工種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

典型工種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

注:「防護效能字母對照表」:

:r——阻燃耐高溫 。i——耐酸鹼 j d——防靜電卜l窮輻射

f j一防砸(1—5級) n v——耐油 j廠絕緣 c j——防衝擊

z w一防紫外 h w一防紅外 c c——防擊穿服產一防異物

f11——防寒服;r一防割 f s——防水 h j——焊接防目

i}一膠面防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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