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022-12-06 19:42:01 字數 4584 閱讀 2972

1.《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2.《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3.《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4.《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5.《安全生產事故隱患舉報制度》

6、《重大事故隱患公示制度》

7.《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掛牌督辦制度》

8.《公布安全生產責任事故企業(單位)名單制度》

9.《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報告制度》

10.《安全生產事故現場分析會制度》

11.《安全生產企業承諾制度》

12.《安全生產不良信用記錄制度》

13.《安全生產誠信「黑名單」制度》

14.《安全生產誠信評價和管理制度》

15.《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

16.《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

17.《安全生產約談辦法》

18.《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實施辦法》

19.《安全生產重點監管名單實施辦法》

20.《安全生產管理考核獎懲辦法》

1、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全市交通運輸系統工作人員,尤其是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意識,使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化、經常化,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對局安委會全體組**員進行安全生產學習培訓工作,每年至少四次,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集中學習,開展一次安全生產形勢分析教育活動。

局安委各成員單位、縣(區)交通運輸局負責本部門和單位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集中學習。並結合本單位特點及需要,組織開展相關專業培訓。

道路及水上交通運輸企業每月至少對相關從業人員進行一次安全培訓,培訓覆蓋率應達到100%。每日安全叮囑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學習教育培訓內容為:學習黨和國家領導人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傳達上級安全生產檔案及指示精神;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學習安全生產管理基礎知識和崗位安全規程;學習安全生產先進經驗和事蹟;對重特大事故的警示教育;特定時期、特定內容的學習等。

第四條運管、海事部門要加強從業資格准入管理,嚴格從業資格認證制度,加強培訓機構監督,把好從業人員資格關。

第五條各部門和單位要有計畫、有針對性地開展職工安全生產技能和應急能力培訓,加強應急演練,提高從業人員應急技能。

第六條安全生產學習教育培訓形式應豐富多彩,可採取如下形式:請人授課、集中學習、傳達檔案、**錄影、組織討論、開座談會、舉辦競賽、交流觀摩等多種形式,提高學習培訓效果。

第七條教育培訓應提前安排好工作計畫,設計好培訓內容,組織好參培物件,避免搞形式,走過場。

第八條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路、宣傳欄、事故分析會、知識競賽等各種工具和形式,加強安全生產宣傳工作,積極營造安全生產氛圍。

第九條加強安全生產學習教育培訓工作檔案和台賬管理,做到有內容、有活動、有記錄。

2、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促進安全管理制度化、規範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市交通運輸局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委會全體成員會議,聽取有關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匯報,分析安全生產形勢,部署安全生產事項,協調安全生產有關問題。

第三條在極端災害性天氣時段以及其他重要時段,召開安委會全體成員會議或有關成員單位參加的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安全生產階段性工作。

第四條為研究部署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或有關行業領域內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局安委會根據需要,召開專題會議,安排部署工作。

第五條第四季度例會期間,各成員單位應向安委會報送全年安全生產工作總結及事故統計年報。

第六條有關責任單位應及時向局安委辦報送安委會會議議定事項的貫徹執**況。

3、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督促各項措施落實,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防範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條市交通運輸局定期對局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及各縣(區)交通運輸局及局屬各監管單位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根據需要,對重點行業和領域進行抽查;局安委會成員單位及各縣(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對本行業、本縣(區)交通運輸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各類交通運輸生產經營單位負責做好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工作。

第三條安全檢查實行「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檢查」,「誰檢查、誰簽字」,「誰簽字、誰負責」責任機制。

第四條市交通運輸局每季度安委會會議以後,組織開展一次安全檢查,並由局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帶隊,局安委會相關組**員參加。重要時段的安全檢查以及相關專項檢查,由分管領導帶隊開展檢查。

局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及各縣(區)交通運輸局每月至少組織開展一次安全大檢查。重要節假日、重點時段、重大事件前後或根據上級要求部署,要組織開展監督檢查。海事部門和相關縣交通運輸局每月對渡口、浮橋至少檢查2次,重要時段與特殊時段,加大檢查頻率。

交通運輸生產經營單位每半月至少開展一次安全自查,生產作業班組要堅持每天自查,確保安全檢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第五條安全檢查主要包括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現場、查隱患、查事故處理等。

查思想:檢查各級領導對安全管理工作是否有正確的認識,是否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行業規章。

查管理:檢查各級領導是否把安全生產工作擺到重要議事日程,主體責任是否落實,在計畫、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工作的同時,是否把計畫、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進行落實;是否對安全生產工作分工負責、逐級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安全機構是否健全;安全投入是否有保障等。

查制度:檢查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並得到貫徹落實;對特種作業人員是否培訓、考核到位,做到持證上崗。

查現場:深入生產現場,檢查是否存在「三非」、「三違」、「三超」等現象。

查隱患:查詢各類潛在的事故隱患,尤其是重特大事故隱患,並下達整改意見書,明確整改責任、措施、期限、預案、資金。

查整改:對以前查出的事故隱患是否做到「五落實」,是否按期整治銷案。

查事故處理:檢查各類事故是否按規定及時報告、認真調查、嚴肅處理,做到「四不放過」。

第六條檢查採取「聽、看、問、查、評」等方法進行,看現場管理,查基礎資料,嚴肅認真,從細從嚴。

「聽」就是聽取有關人員關於安全工作情況的匯報。

「看」就是檢查人員到現場實地檢查管理工作情況和各種安全隱患。

「問」就是檢查人員向被檢查單位的有關人員詢問有關的安全情況。

「查」就是檢視各種安全資料、臺帳等基礎工作。

「評」就是對被檢查單位的安全工作進行評價,反饋意見,提出要求。

第七條檢查中發現問題和事故隱患時,要當場反饋。一般隱患與缺陷,責令責任單位當場整改。重大隱患限期整改,並由主管部門組織複查銷案。

同時,加強整改期間安全防範措施,確保安全。存在可能引發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隱患、一時又難以整改的,要落實監控與防範措施,確保安全;一時難以整改、又無法確保安全的,責令停產停業,限期整改;經整改仍達不到相關標準和要求的,吊銷其相應許可證照。

第八條安全檢查要有計畫,明確檢查內容,做好檢查記錄,檢查結果要及時通報,隱患整改情況要跟蹤反饋。重視安全基礎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檔案管理工作。

第九條局安委會成員單位及各縣(區)交通運輸局每季度安全檢查情況以及相關專項檢查情況,按規定要求及時報市交通運輸局,排查發現的重大隱患一併上報。

4、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條為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規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實消除事故隱患,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全市各類交通運輸行業生產經營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三條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全市交通行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督、指導與協調。局安委會成員單位以及各縣(區)交通運輸局按照「條塊結合、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分別做好本行業、本地區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監督管理具體工作。

第四條全市各類交通運輸生產經營單位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責任主體,生產經營單位法定代表人對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負主要責任。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建檔監控等制度,定期和不定期排查各類安全隱患,重大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況應當經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書面報告縣(區)交通運輸局或相關行業管理部門。縣(區)交通運輸局或相關行業管理部門要督促責任單位及責任人,按照「五落實」要求,限期整改銷案。

第七條局安委會成員單位以及各縣(區)交通運輸局應對本轄區、本行業、本單位的安全生產隱患每月至少集中排查一次。

第八條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月至少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一次本單位的事故隱患。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資訊檔案,並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

第九條各縣(區)交通運輸局、各行業管理機構每季度對本轄區、本行業內的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彙總,並於下一季度15日前報送市交通運輸局。

重大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報告市交通運輸局,市交通運輸局按規定報送市**安委會或省交通運輸廳。報告內容包括: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和隱患的治理方案等。

第十條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及時向生產經營單位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通知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隱患的基本情況、可能影響的範圍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治理措施、治理期限、治理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督辦單位和責任人等。

第十一條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組織制定並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治理的目標和任務、採取的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的落實、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治理的時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等。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採取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並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定警戒標誌,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

交通運輸安全管理制度

一 安全管理 1 機動車司機熟悉交通規則,必須持交警部門發放審核的駕駛證駕駛相應的車輛。2 學習駕駛員不准單獨駕駛。3 實習駕駛員應由正式司機帶2 3月後才準單獨駕駛。4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活動開展正常化。5 超高 超長 超寬大件和特殊重型裝置 器材運輸應有專門的安全措施,並懸掛明顯標誌。二...

交通運輸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公司交通運輸安全管理工作,落實 安全第 一 預防為主 的工作方針,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以及國家和地方有關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2.1 貫徹落實公司法人代表或委託 人責任制,公司法人代表或委託 人代表公司與上級管理部門簽訂年度 ...

交通運輸 如何做好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

如何做好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 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是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及其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依照國家的相關安全法律法規,為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結合行業的特點和要求,對道路運輸企業和客運站生產經營場所 從業人員和設施裝置等的安全狀況,進行 可能發生事故的各種不安全因素,從而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