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對發起人哪些特殊要求

2022-11-28 08:09:07 字數 967 閱讀 4881

股份****的發起人,是指依照國家法律的規定訂立發起人協議,提出設立公司申請,並對公司設立承擔責任的人。發起人的主要職責就是通過自身的積極行為,依照法定程式創辦公司,並使公司取得法人資格。發起人是設立公司的民事權利主體。

我國公司法對股份****的發起人的要求有:(1)發起人的範圍。我國規定股份****的發起人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法人(不包括私營企業、外商獨資企業)。

(2)發起人的資格。我國規定了只有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法人(不含私營企業、外商獨資企業),才能充當股份****的發起人。(3)發起人的最低限額。

我國公司法規定,設立股份****,應當有5人以上為發起人,其中須有過半數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國有企業改建為股份公司的,發起人可以少於5人。(4)發起人的出資。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股份****發起人的出資,既可以用貨幣,也可以用實務、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者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對作為出資的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者土地使用權,必須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並折合為股份。發起人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股份****註冊資本的20%。

(5)認購股份,繳足股款。股份****的發起人,必須依照公司法的規定,以書面認足公司章程規定發行的股份後,應即繳納全部股款;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者土地使用權抵作股款的,應當依法辦法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6)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時,必須向*****管理部門遞交募股申請,並報送下列主要檔案:

①批准設立公司的檔案;②公司章程;③經營估算書;④發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數、出資種類及驗資證明;⑤招股說明書;⑥代收股款銀行的名稱及位址;⑦承銷機構名稱及有關的協議。未經*****管理部門批准,發起人不得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7)召開創立大會。

我國公司法規定,發行股份的股款繳足後,發起人應在30日內主持召開公司創立大會,發起人應在創立大會召開15天前將會議日期通知各認股人或者予以公告。發起人所繳納的股款或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資,除未按期募足股份、發起人未按期召開創立大會或者創立大會決議不設立公司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股份公司發起人協議

本發起人協議由下列各方於 年 月 日在 訂立 1 一家依中國法律註冊設立和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位址 法定代表人 2 一家依中國法律註冊設立和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位址 法定代表人 3 自然人 身份證號 4 自然人 身份證號 5 自然人 身份證號 6 自然人 身份證號 7 自然人 身份證...

有限公司發起人協議範本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經各位發起人共同研究,一致同意自願出資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並制定協議如下 第一條 發起人 1 本協議中發起人是指認繳出資額,承認公司章程,公司設立後持有經公司依法出具出資證明書者。2 簽訂本協議的發起人為以下四位 甲方身份證號碼 住所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丙方 法定代表...

協議書 有限公司發起人協議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 遵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和其他有關法律 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各發起人友好協商,決定設立 股份 特簽訂本協議書。第二條本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各股東以其所認購股份為限 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第三條公司為永久性股份 第二章發起人 第四條公司發起人分別為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