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2022-11-28 02:51:07 字數 4930 閱讀 5690

1、行政:國家行政機關依據國家法律和運用國家法定的權力,為實現國家的社會目標和統治階級的利益,對國家和社會事務所進行的一系列組織和管理活動。

2、行政法:是指調整行政關係的、規範和控制行政權的法律規範系統。

3、行政法法源:指行政法的表現形式,亦即行政法法律規範的**、出處。

4、制定法:包括憲法與法律;地方性法規與自治條例、單行條例;行政立法;條約與協定。

非制定法:包括法律解釋;判例;習慣和慣例;行政法理。

5、依法行政原則:是依法治國、法治**的基本要求。

內容:法律創制;法律優越;法律保護。

要求:①、依法行政的「法」,包括憲法、法律、法規、規章。

依法行政要求**依法的明文規定行政。

依法行政要求**依法律規定行政,而依法律規定行政又首先要求依行政管理法的規定行政。

依法行政要求**對行政相對人依法實施管理。

信賴保護原則:是**對自己作出的行為或承諾應守信用,不得隨意變更,不得反覆無常。

要求:①、行政行為一經作出,非有法定事由和經法定程式不得隨意撤銷、廢止或改變,即行政行為具有確定力和公定力。

行政機關對行政相對人作出授益行政行為後,事後即使發現有違法情形,只要這種違法情形不是因相對人過錯造成的,行政機關亦不得撤銷或改變,除非不撤銷或改變此種違法行政行為會嚴重損害國家、社會公共利益。

行政行為作出後,如事後據以作為該行政行為的法律、法規、規章修改或廢止,或者據以作出該行政行為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機關可以撤銷、廢止或改變已經作出的行政行為。

行政機關撤銷或改變其違法作出的行政行為,如這種違法情形不是因為相對人過錯造成的,要對相對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予以賠償。

比例原則:是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行為應兼顧行政目標的實現和保護相對人的權益,如為實現行政目標可能對相對人權益造成某種不利影響時,應使這種不利影響限制在盡可能小的範圍和限度內,保持二者處於適度的比例。

要求:①、行政機關擬實施行政行為,特別是實施對行政相對人權益不利的行政行為時,只有認定該行為對於達到相應行政目的或目標是必要的、必需的,才能實施。

行政機關擬實施行政行為,必須先進行利益衡量,只有通過利益衡量,確認實施該行為可能取得的公益大於可能損害的私益,才能實施。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行為,必須在多種方案中進行選擇,擇其成本最小的、收益最大的、對相對人權益損害最小的方案實施。

6、行政法主體:指行政法調整的各種行政關係的參加人——組織和個人。

7、行政機關:是指依憲法或行政組織的規定而設定的行使國家行政職能的國家機關。

8、行政機關的職責:

①、保障****

②、維護社會秩序

③、保障和促進經濟發展

④、保障和促進文化進步

⑤、健全和發展社會保障與社會福利

⑥、保護和改善人類生活環境與生態環境

行政機關的職權:

1、 行政立法權

2、 行政命令權

3、 行政處理權

4、 行政監督權

5、 行政裁決權

6、 行政強制權

7、 行政處罰權

9、行政相對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關係中與行政主體相對應的另一方當事人,即行政主體行政行為影響其權益的個人、組織。

10、行政相對人的權利:

申請權;參與權;知情權;正當程式權;批評、建議權;申訴、控告、檢舉權;

申請復議權;提起行政訴訟權;請求國家賠償、補償權;抵制違法行政行為權

11、國家機關系統外部的個人、組織的監督:

①、個人、組織在行政管理法律關係中式管理物件,是行政相對人,而在行政法制監督關係中,則是監督主體,有權對行政主體行使職權的行為和國家公務員遵紀守法的情況實施監督。

②、個人、組織作為行政法制監督主體,不能直接對監督物件採取有法律效力的監督措施或監督行為,個人、組織的監督通過向有權國家機關提出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起訴或通過報紙、雜誌等**工具對違法行政行為予以揭露、**,為有權國家機關的監督提供資訊,使之採取有法律效力的監督措施、監督行為,實現行政法制監督的目的。

③、國家機關系統外部的個人、組織的監督,是其他法制監督啟動的動力,是行政法制監督的基礎。

12、行政行為:是享有行政權能的組織或個人運用行政權對行政相對人所作的法律行為。

13、行政行為的特徵:

行政行為的時代特徵:行政行為的服務性、行政行為的從屬法律性

行政行為的法律特徵:行政行為的單方性、行政行為的強制性、行政行為的無償性

14、行政行為的分類:

①、以行政相對人是否特定為標準,可以分為抽象行政行為和具體行政行為。

②、以行政主體對行政法規範的適用有無靈活性為標準,可以分為羈束行政行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為。

③、以是否可由行政主體主動實施為標準,可以分為依職權行政行為和應申請行政行為。

④、以是否有附款為標準,可以分為附款行政行為和無附款行政行為。

⑤、以其內容對行政相對人是否有利為標準,可以分為授益行政行為和不利行政行為。

⑥、以是否必須具備某種法定形式為標準,可以分為要式行政行為和非要式行政行為。

⑦、以是否改變現有法律狀態(權利義務關係)為標準,可以分為作為行政行為和不作為行政行為。

⑧、以是否需要其他行為作為補充為標準,可以分為獨立行政行為和需補充行政行為。

⑨、以其相對人的身份為標準,可以分為內部行政行為和外部行政行為。

15、具體行政行為:是指行政主體針對特定行政相對人所作的行政行為。

16、具體行政行為成立的要件:

①、具體行政行為的成立

②、行政權能的存在

③、行政權的實際運用

④、法律效果的存在

⑤、意思表示行為的存在

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要件:

①、行為主體合法

②、行為許可權合法

③、行為內容合法

④、行為程式合法

⑤、行為形式合法

17、行政處理:是指行政主體為實現相應法律、法規、規章所確定的行政管理目標和任務,而依行政相對人申請或者依職權依法處理涉及特定行政相對人某種權利義務事項的具體行政行為。

18、行政許可:

廣義:包括行政許可的設定、實施和監督,既有立法層面的內容,亦有執法層面的內容;既有抽象意義的內容,亦有具體意義的內容。

狹義:指行政許可的實施和監督檢查,僅指執法層面的內容,是在具體意義上的概念。

是指在法律規範一般禁止的情況下,行政主體根據行政相對人的申請,經依法審查,通過頒發許可證或者執照等形式,依法作出准許或者不准許特定的行政相對人從事特定活動的行政行為。

19、行政許可的種類:

學理上的行政許可分類方法:一般許可和特別許可、排他性許可和非排他性許可、獨立證書許可和附檔案許可、權利性行政許可和附義務的行政許可。

實定法上的行政許可型別:一般許可、特許、認可、核准、登記。

20、行政處罰:是指行政主體為達到對違法者予以懲戒,促使其以後不再犯,有效實施行政管理,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目的,依法對行政相對人違反行政法律規範尚未構成犯罪的行為(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給予人身的、財產的、名譽的及其他形式的法律制裁的行政行為。

21、行政處罰的種類:

人身罰:行政拘留;勞動教養;驅逐出境、禁止進境或者出境、限期出境。

財產罰:罰款;沒收。

行為罰: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執照。

申誡罰:警告;通報批評。

22、行政處罰的原則:

①、處罰法定的原則

②、處罰公正、公開的原則

③、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

④、保障相對人權利的原則

⑤、職能分離的原則

⑥、一事不再罰的原則

23、行政程式的基本制度:

①、行政迴避制度

②、行政聽證制度

③、行政資訊公開制度

④、說明理由制度

⑤、行政程式的其他基本制度

24、行政救濟:是國家為受到公共行政(國家公行政和社會公行政)侵害的個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供的行政法上的補救制度。

25、行政救濟的種類:

①、申訴和控告:a、向人大常委會申訴

b、信訪

c、向行政監察機關提出控告

d、向行政主管部門申訴

e、司法程式中的申訴

②、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③、行政賠償

26、行政復議:是指行政相對人認為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向行政復議機關提出複查該具體行政行為的申請,行政復議機關依照法定程式對被申請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適當性審查,並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一種法律制度。

27、行政復議的特徵:

①、行政復議所處理的爭議時行政爭議。

②、行政復議以具體行政行為為審查物件,並附帶審查部分抽象行政行為。

③、行政復議主要採用書面審查的方式,必要時也可以通過聽證的方式審理。

28、行政訴訟:是指行政相對人與行政主體在行政法律關係領域發生糾紛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式審查行政主體的行政行為的合法性,並判斷相對人的主張是否妥當,以作出裁判的一種活動。

29、行政訴訟的法律關係:由行政訴訟所調整的,以行政訴訟主體訴訟權利義務為內容的一種社會關係。

30、行政訴訟受案範圍: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訴訟案件的範圍。

不可訴行為:

①、國家行為;

②、抽象行政行為;

③、內部人事管理行為;

④、終局行政裁決行為;

⑤、刑事司法行為;

⑥、調解行為以及法律規定的仲裁行為;

⑦、不具有強制力的行政指導行為;

⑧、駁回當事人對行政行為提起申訴的重複處理行為;

⑨、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權利義務不產生實際影響的行為。

可訴行為:

①、不作為;

②、行政裁決行為;

③、行政合同行為;

④、準行政行為;

⑤、事實行政行為。

31、行政訴訟管轄種類:

①、依據管轄是否由法律直接規定為標準,行政訴訟的管轄可以分為法定管轄和裁定管轄。

②、在法定管轄中,依據法院對行政案件的縱橫管轄關係不同,又可以分為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

③、依據管轄的決定不同,裁定管轄又可以分為指定管轄、移送管轄和管轄權的轉移。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第一章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一 名詞解釋 1 行政 通常指國家行政機關執行國家法律 政策或管理國家內政 外交的活動。2 行政國 指資本主義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後,由於科技進步和生產關係調整導致社會經濟迅猛發展,也導致了大量社會問題與社會矛盾。為了解決這些越來越多的社會問題與矛盾,資本主義國家不得不增設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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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作業考核 滿分100分 一 簡答 每題15分,共60分 1 簡述行政法的特徵。答 行政法有特點有下列五個特點 行政法沒有統 一 完整的法典。行政法規範是以多種多樣的法律形式表現出來的,是由多種不同效力等級的行為規範組成的統一體。行政法規範的數量多,內容廣泛。行政法規範具有明顯的易變性。行政程式性...

識記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一 行政處罰 行政主體為達到對違法者予以懲戒,促使其以後不再犯,有效實施行政管理,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公民 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目的,依法對行政相對人違反行政法律規範尚未構成犯罪的行為 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 給與人身的 財產的 名譽的及其他習慣那時的法律制裁的行政行為。二 行政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