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環保處罰管理辦法

2022-11-27 06:18:06 字數 4395 閱讀 614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公司安全生產與環保管理,建立有效的考核獎罰體系,充分調動項經部(聯絡部)(以下簡稱項經部)人員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全面推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範》(jtgf90-2015),結合公司規章制度,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公司個體擔當和團隊擔當的專案中的安全環保處罰管理。

第三條本辦法中的安全環保管理範圍包括專案安全管理體系、內業臺帳、專案施工現場、駐地建設、民工宿舍、環境保護等。

第四條專案安全環保處罰程式

1.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對專案違規違約行為進行查處,並依據本辦法開具一式三聯處罰通知單,項經部、公司財務管理部、安全環保部各執一聯。

2.單次處罰不超過10000元的,可由公司安全環保部負責人簽發;單次處罰金額不超過50000的,由公司分管安全副總經理簽發;單次處罰50000元以上的,由總經理簽發。

3.被處罰項經部在收到處罰通知單(附件1),確認並簽字無誤後,公司財務管理部將在下一期工程計量撥付款中扣除。

第五條專案負責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簽處罰單,存在無故拒簽現象或未在規定時間消除安全隱患的情況的,公司直接從下一期工程計量款撥付單中執行雙倍金額處罰。

第二章處罰細則

第六條安全管理體系或程式管理不規範按下列標準處罰:

1.未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罰款1000元/項;未按照規定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足夠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罰款2000元/人。

2.項經部未落實與第三方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罰款3000元/單位(包括勞務、**商、機械裝置租賃等)。

3.專案經理未與相關人員逐一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罰款200元/人;崗位責任不明確或者混亂,罰款150元/人。

4.未按照規定開展安全風險評估,罰款3000元/項;未制定安全專項方案,罰款2000元/項;超過一定規模的方案未組織專家論證,罰款2000元/項。

5.未建立或執行安全教育培訓計畫,罰款2000元/次;對職工未進行安全**教育、轉崗教育和再教育、教育記錄,罰款500元/人;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簽字,罰款500元/人;未進行安全風險告知並簽字,罰款500元/人。

6.每週未開展安全檢查並形成安全檢查記錄,罰款1000/次;未定期(每月至少一次)組織召開安全生產會議並形成有效記錄,罰款1000元/次。

7.未制定安全應急預案、成立應急小組、按照規定組織應急演練,罰款3000元/項。

8.安全組織框圖、體系圖、一崗雙責和機械裝置操作規程牌未上牆或公示,罰款200元/項。

9.未執行駐地建設和驗收程式,罰款3000元/次;項經部駐地建設未按照公司駐地建設指導手冊和vis識別系統要求,罰款200元/處。

10.食堂炊事員未取得健康證,罰款500元/人;食堂未設定消毒櫃、消防設施,罰款500元/處。

第七條施工現場通用違約按照下列標準處罰:

1.進入施工現場未正確佩戴安全帽、安全帶、救生衣、反光背心等,穿拖鞋、高跟鞋和硬底易滑鞋,罰款300元/人。

2.操作平台搭設不規範、臨邊防護不到位,泥漿池或坑、洞、孔口未有效防護,罰款500元/項。

3.現場重點部位或危險區域未設定警示標誌、標牌和標語,罰款300元/處。

4.施工機具、機械未按照指定地點停放,材料未分類堆放、場地凌亂、積水嚴重區域,罰款500元/處。

5.特種作業人員(電工、電焊工、機械操作手、爆破員等)未持證上崗,罰款1200元/人。

6.乙炔、氧氣、液化氣等危險品使用不符合規定,存放不能滿足安全要求,未設定必要的警示標牌和標語,罰款500元/處。

7.施工現場臨時便道、便橋未進行有效維護,坑槽、積水已形成安全隱患,罰款300元/處。

第八條臨時用電違約按下列標準處罰

1.臨時用電未執行「**配電、二級保護」、「一機、一閘、一箱、一漏」和三相五線的規定要求,相線顏色未區分和正確使用的,罰款500元/處。

2.配電箱未及時做檢查及檢查記錄的罰款200元/處,箱門未做重複接地,罰款300元/處。

3.用其他金屬絲代替閘刀保險絲、用電線插入插口,罰款1000元/處;在開關箱中改造加入其他排插或者在控制多台裝置,罰款1000元/處。

4.移動式燈架用金屬桿製作且無接地防護裝置,夜間施工照明未滿足施工安全要求,罰款500元/處;電線老化、破損未包紮或會產生明顯漏電,過道電纜無防護措施,罰款500元/處。

5.變壓器、配電箱周圍無明顯的標誌標牌和警示標語,配電箱缺少門鎖,隨意倒地,罰款500元/處。

6.電線拖地、過水,且存在接頭包紮,有大型裝置或車輛通過地段埋地時未採取電纜保護措施,罰款500元/處。

7.箱體內存放雜物,箱體附近不能滿足兩人同時操作的作業空間,罰款300元/處。

8.民工宿舍違規使用高功率用電裝置,罰款500元/處。

第九條路基施工違約按下列標準處罰

1.土石方堆放距離坑、槽1.0公尺以內,高度超過1.5公尺,罰款300元/處。

2.深挖路塹、高填路堤未及時做好臨時排水設施或排水設施未能滿足要求,罰款500元/處。

3.深基坑、高邊坡、高擋牆施工未按照專項施工方案實施,罰款2000元/項。

4.出渣運輸車輛堆土超過,沿線有渣料掉落,罰款150元/處。

5.機具、機料等物體堆放在基坑邊坡2公尺內且構成安全隱患,罰款300元/處。

第十條路面施工違約按照下列標準處罰

1.邊通車邊施工未按照專項方案設定明顯的警示標牌標語、爆閃燈和限速標牌,罰款500元/處。

2.瀝青攤鋪夜間施工,現場作業人員未穿反光服裝,路口、危險路段和橋頭引道未設定警示燈或反光標誌,罰款500元/處。

3.多台裝置攤鋪、碾壓時,機械裝置未保證足夠的安全距離,罰款500元/次。

4.碾壓、攤鋪裝置未做好保養,處於帶病作業狀態,罰款500元/臺。

第十一條橋梁施工違約按照下列標準處罰

1.起重作業下,在起重臂工作範圍區域下有無關人員或者交叉作業人員,罰款500元/人。

2.上下交叉作業未設定有效安全防護,罰款1000元/處。

3.高空操作平台物料堆放不當或隨意拋擲,罰款300元/處。

4.支架搭設不規範,使用劣質或未經檢驗的材料,罰款1000元/次。

5.梁板吊裝就位後未及時進行穩固,架橋機平衡配重或限位及支墊未穩固,罰款1000元/處。

第十二條隧道施工違約按照下列標準處罰

1.隧道洞口未建立值班登記制度或未執行,罰款500元/次;未安裝門禁系統,罰款2000元/洞口;未安裝**監控系統,罰款2000元/處。

2.洞口未設定重大危險源及防控措施公示牌,罰款500元/項。

3.未按照隧道九條規定設定逃生通道,罰款1000元/處;按照規定未設定通風設施,罰款1000元/處。

4.洞內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罰款3000元/處。

5.洞口開挖前未施工截水溝、排水溝等排水設施,罰款500元/處。

6.長度小於300公尺隧道,起爆站設在洞口側50公尺以內,其餘隧道起爆站設定在距離爆破位置小於300公尺時候,罰款3000元/處。

7.仰拱開挖長度及仰拱與掌子面距離超過規範要求,罰款2000元/處;根據圍岩情況,襯砌未及時跟進,罰款3000元/處。

8.未進行開展地質超前預報和監控量測,罰款2000元/次。

9.初期支護、二村台車未設定有效的防護欄杆、安全網等,罰款500元/處。

10.相鄰鋼架未按照設計要求採用鋼筋或者鎖腳錨桿,罰款1000元/處。

第十三條機械裝置作業違約按照下列標準處罰

1.起重機械超負荷起重物體,罰款3000元/次,汽車起重支腿未平衡,存在傾覆的安全隱患,罰款2000元/次。

2.施工現場使用國家規定已淘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裝置或者裝置(如倒順開關),罰款1000元/處。

3.起重裝置安裝、使用時候無人指揮,罰款1000元/次。

4.特種裝置(龍門吊、架橋機、吊車、塔吊、人貨電梯、空壓機等)未取得檢驗合格證書便進場作業的裝置,罰款3000元/臺;特種裝置未制定保養維修計畫並實施,罰款500元/臺。

5.大型機械裝置、拌和機及罐體等未設纜風繩,罰款500元/處;高度超過規定的裝置設施未設定避雷措施,罰款500元/處。

第十四條環保違約按照下列標準處罰

1.未建立環保體系,未明確環保負責人,未設定專職或兼職環保管理人員,罰款2000元/次;未制定相應的環保總體方案,罰款1500元/項。

2.施工現場揚塵、噪音超過主管部門的標準,罰款500元/次。

3.破壞或汙染沿線濕地、農田、河流、森林等,罰款500元/處。

4.每月未開展環保檢查活動,罰款500元/次。

第十五條項經部若受到業主、行業管理部門、其他行政管理單位的有關安全、環保處罰或者通報,視情節嚴重情況,罰款不少於5000元/次。

第十六條其他存在的違規違約情況,視隱患嚴重情況,罰款200元到5000元不等。

第三章附則

第十七條罰款金額可用於公司安全方面的先進個人和先進集體的獎勵支出。

第十八條本辦法由公司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辦法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1安全環保處罰通知單

專案名稱

注:本通知單一式三聯,安全環保部、財務管理部、被處罰的項經部各執一聯。

安全處罰管理辦法

為加強職業健康安全管理,使查處違章工作有法可依 有章可循。本辦法適用於專案部所轄施工活動的管理。3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02年11月0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2011年07月01日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2004年02月01日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定及專職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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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安全環保管理基礎工作,規範安全基礎資料,依據公司管理體系的相關規章制度,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規定了安全環保基礎資料的類別 樣式 內容 設定原則和管理要求。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單位。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四條安全環保基礎資料主要有台帳 記錄 報表等形式。第五條安全環保基礎資...

員工處罰管理辦法

1總則1.1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本公司所有部門及員工,以及由本公司控股的子 分公司。1.2為規範員工處罰,做到處罰有理 有據 有節,體現處罰公平 公開 公正的社會精神,強化員工的責任感,幫助其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素養,特制定本辦法。1.3本辦法與所在公司當地有關規定有差異的,以當地相關規定為準。2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