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源辨識與控制管理制度

2022-11-21 12:21:07 字數 4423 閱讀 709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專案部危險源的辨識與控制,保障工程建設安全,預防事故發生,控制專案部重大危險因素,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編寫依據:依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條例》、環境與職業健康體系要求。

第三條本辦法適應於重慶市地區

第四條不可接受風險是指在施工生產過程中,可能發生**、坍塌、墜落、火災及中毒等事故或對周圍人員、建築物和裝置有重大危害的作業、活動、設施和場所等。

第二章危險源的分類

第五條根據gb/t13861-2009《生產過程危險和危害因素分類與**》的規定,將生產過程中的『危險、危害因素分為六類。

(一)物理性危險、危害因素:

1.裝置、設施缺陷(強度不夠、剛度不夠、穩定性差、密封不良、應力集中、外形缺陷、外露運動件、制動器缺陷、控制器缺陷、裝置設施其他缺陷);

2.防護缺陷(無防護、防護裝置和設施缺陷、防護不當、支撐不當、防護距離不夠、其他防護缺陷);

3.電危害(帶電部位裸露、漏電、雷電、靜電、電火花、其他電危害);

4.雜訊危害(機械性雜訊、電磁性雜訊、流體動力性雜訊、其他雜訊);

5.振動危害(機械性振動、電磁性振動、流體動力性振動、其他振動);

6.運動物危害(固體拋射物、液體飛濺物、**物、岩土滑動、料堆垛滑動、氣流捲動、衝擊地壓、其他運動物危害);

7.明火;

8.能造成灼傷的高溫物質(高溫氣體、高溫固體、高溫液體、其他高溫物質);

9.能造成凍傷的低溫物質(低溫氣體、低溫固體、低溫液體、其他低溫物質);

11.粉塵與氣溶膠(不包括**性、有毒性粉塵與氣溶膠);

12.作業環境不良(作業環境不良、基礎下沉、安全過道缺陷、採光照明不良、有害光照、通風不良、缺氧、空氣質素不良、給排水不良、湧水、強迫體位、氣溫過高、氣溫過低、氣壓過高、氣壓過低、高溫高濕、自然災害、其他作業環境不良) ;

13.訊號缺陷(無訊號設施、訊號選用不當、訊號位置不當、訊號不清、訊號顯示不准、其他訊號缺陷);

14.標誌缺陷(無標誌、標誌不清楚、標誌不規範、標誌選用不當、標誌位置缺陷、其他標誌缺陷);

15.其他物理性危險和危害因素。

(二)化學性危險、危害因素:

1) 易燃易爆性物質(易燃易爆性氣體、易燃易爆性液體、易燃易爆性固體、易燃易爆性粉塵與氣溶膠、其他易燃易爆性物質);

2) 自燃性物質;

3) 有毒物質(有毒氣體、有毒液體、有毒固體、有毒粉塵與氣溶膠、其他有毒物質);

4)腐蝕性物質(腐蝕性氣體、腐蝕性液體、腐蝕性固體、其他腐蝕性物質);

5)其他化學性危險、危害因素。

(三)生物性危險、危害因素:

1) 致病微生物(細菌、病毒、其他致病微生物);

2) 傳染病媒介物;

3) 致害動物;

4)致害植物;

5)其他生物性危險、危害因素。

(四)心理、生理性危險、危害因素

1.負荷超限(體力負荷超限、聽力負荷超限、視力負荷超限、其他負荷超限);

2.健康狀況異常

3.從事禁忌作業

4.心理異常(情緒異常、冒險心理、過度緊張、其他心理異常〕

5.辨識功能缺陷(感知延遲、辨識錯誤、其他辨識功能缺陷);

6.其他心理、生理性危險危害因素。

(五)行為性危險、危害因素

1.指揮錯誤(指揮失誤、違章指揮、其他指揮錯誤)

2.操作失誤(誤操作、違章作業、其他操作失誤);

3.監護失誤;

4. 其他錯誤

5.其他行為性危險和有害因素

(六)其他危險、危害因素。

1.風險評價

(1)依據危險源辨識記錄,定量計算每一種危險源所帶來的風險,一般地,採用以下公式

d=lec

式中:d——風險值;

l——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暴露於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

c——發生事故產生的後果。

關於l、e、c、d值的確定,見表1、表2、表3、表4。

見表1表2

表3(2)危險性等級的評價法

d=l×e×c

d—危險性大小、即危險性分值

l—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人體暴露在這種危險環境中的頻繁程度

c—一旦發生事故會造成的損失後果

表4第六條專案經理部各工區應根據工程特點和施工、生產範圍,組織進行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工作,確定不可接受風險。

第七條涉及新建、擴建和改建工程,應嚴格按照「三同時」的要求,在開工前、施工中和完工後進行不可接受風險的辨識、評價。

第八條對已存在的不可接受風險,各工區每年必須進行一次風險分析和安全評價。

第九條辨識的方法:

(一)危險辨識的目標就是通過系統的分析,界定出系統中哪些部分、區域是危險源,其危險的性質、危險程度、存在狀況,危險地能力與物質轉化為事故的轉化過程的規律、條件、觸發因素等。

第十條辨識程式:

(一)分析系統的確定→危險源的調查→危險區域的界定→存在條件的分析→觸發因素的分析→潛在風險性分析→危險源等級劃分

1.危險源的調查:生產工藝裝置及材料情況、作業環境情況、操作情況、事故情況、安全防護;

2.危險區域的界定:按危險源固定還是移動來界定,按危險源是點源還是線源來界定,按危險場所來劃定危險源的區域,按危險裝置所處位置作為危險源的區域,按能量形式界定危險源;

3.按存在條件及出發因素的界定:一定數量的危險物質或一定強度的能量,由於存在條件不同所顯現的危險性也不同,被觸發轉換為事故的可能性大小也不同,因此在條件及觸發因素的分析是危險源辨識的重要環節,可分為:

人為因素和自然因素;

4.潛在風險性分析:危險源轉化為事故其表現是能量和危險物質的釋放,因此危險源的潛在危險性可用能量的強度和危險物質的量來衡量。

5. 危險源分級一般按危險源在觸發因素作用下轉化為事故的可能性大小與發生事故後果的嚴重程度劃分。危險源分級實質上是對危險源的評價。

可分為非常容易發生、容易發生、較容易發生、不容易發生、難以發生及難發生;

第十一條危險源的辨識應按照施工任務,對施工過程中涉及安全的因素進行認真調查分析,**評估和判斷定型,找出可能引發事故或導致不良後果的施工因素及特徵。

第十二條在施工過程中,辨識可能發生的事故及後果,識別可能引發事故的材料、系統、施工過程及場所地特徵,判斷危險對人的傷害、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的風險程度。

第十三條在施工平面布置、道路交通、施工工藝、技術措施、裝置儀器、人員狀況以及管理等方面進行充分的危險源辨識。

第十四條在每項作業活動開始前,必須進行作業活動危險源的預先分析,在作業活動中做好危險因素的監測、分析和控制評價,進行危險源的動態辨識;作業活動結束後,對危險因素的控制效果進行驗收評價。

第十五條危險源的辨識應當認真辨識實施技術方案時存在的安全隱患和危險因素。

第十六條應當做好基坑開挖、洞室施工、高空及交叉作業、起重裝置、施工用電、分包工程及外用工管理、特種作業、交通安全、防洪度汛及消防安全等專案的危險辨識工作。

第十七條對辨識出的危險源逐項進行登記,建立危險源管理檔案,並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部門和本辦法規定的危險源具體要求制定措施。

第十八條對存在的不可接受風險在生產過程、材料、工藝、裝置、防護措施和環境等因素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法規、標準發生變化時,要對不可接受風險重新進行辨識,並及時報上級有關部門。

第十九條在每項工程開工前或每一年要對本單位的危險源進行一次安全評估,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經進行安全評估並符合危險源安全評估要求的,可不必再進行安全評估。

第二十條安全評估報告要做到資料準確,內容完整,方法科學,建議措施具體可行,結論客觀公正。不可接受風險的安全評估報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安全評估的主要依據;

(二)不可接受風險基本情況;

(三)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四) 可能發生事故的種類及嚴重程度;

(五) 不可接受風險等級;

(六)防範事故的對策措施;

(七)應急救援預案的評價;

(八)評估結論與建議等。

第二十一條辨識工作在技術、裝置等資源上存在困難,不能準確評估時,可以委託有條件的中介機構進行,但從事不可接受風險安全檢測檢驗和安全評估業務的中介機構要具備國家規定資質條件,並對其做出的檢測檢驗和安全評估結論負責。

第二十二條 「不可接受風險」的狀態監控,是指被監控的「重大危險源」應客觀地反映出以下內容:

(一)危險源處於正常監控狀態;

(二)是否發生過險情預兆以及險情預兆的性質和程度,是否繼續發展及頻次;

(三)危險源是否已解除,何時解除,是何種原因而解除;

(四)危險源釋放情況(危險源演變成事故但未造**員**和裝置損失),釋放時間性質及程度;

(五)危險源演變發生事故,事故性質及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程度。

第二十三條對「不可接受風險」的狀態監控方式主要有:

(一) 通過人員監視、檢查、裝置儀器觀測監視、安全防護設施防護等定期評估分析危險源的狀態變化情況和演變情況,應建立完整的監控台帳;

(二)險情預兆及預警,發布下達預警報告,採取緊急應對措施,進入特殊監控過程,如特殊環境、季節、雨季、泥石流區域、坍塌前的預警、高危險作業時段,要實行定崗盯班;

危險源辨識與控制管理制度

一 為了貫徹落實 安全第 一 預防為主 綜合治理 的安全生產方針,預防 控制,減少或杜絕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 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 等標準制定本制度。二 危險源辨識的依據是企業裝置設施 作業環境中存在的主要危險因素,可能造 身傷害的不良作業行為。三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部負責危險源管理工作。...

危險源辨識管理制度

合肥達美建築裝飾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二零一四年一月六日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推進危險源識別 評價及監督管理制度的實施,提高對事故的防範能力和對重大危險源的控制力,有效防範重特大事故的發生,消除事故苗頭,特制定本制度。一 公司總工程師負責危險源識別與風險評價的領導工作,並對確定的重大危險源審核批准。二...

危險源辨識管理制度

危險源辨識 風險評價控制管理制度 l 目的 為辨識公司各項活動 過程和服務中的危險源,評價其帶來的風險程度的大小,確定其是否可接受的同時,持續實施相應評價和控制措施,採取措施消除或降低重大風險 不可接受風險 制定本程式。2 適用範圍 公司各項活動 過程或服務中影響職業健康安全的危險源。3 職責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