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修書

2022-10-17 01:00:22 字數 2341 閱讀 4126

附件8: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發包人、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方法》,經協商一致,對中國智慧型骨幹網江蘇無錫專案簽定工程質量保修書。

一、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範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含鋼結構)、門窗及幕牆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壁面的防滲漏,供熱和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和裝修工程,景觀綠化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專案。但因使用不當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質量缺陷以及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質量缺陷不屬於保修範圍。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本合同承包範圍內所有工程。

二、質量保修期限(下列保修最低年限一律用大寫填寫)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限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門窗及幕牆工程為[ 叄]年

3、防水工程(含屋面、外牆、廚房、衛生間、門窗及幕牆等)的防滲漏為[ 伍 ]年;

4、裝修工程為 [ 貳]年;

5、電氣管線、給水排水管道、裝置安裝、智慧型化工程為 [ 貳 ]年;

6、供熱與供冷系統為 [ 貳 ]個採暖期、供冷期;

7、工程的給排水設施、道路、景觀綠化工程等配套工程為[ 貳 ]年;

8、其他專案保修期限約定如下: /

以上保修期限自工程交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三、質量保修責任

1、上述期限內,承包人除應當依約履行維修義務外,還應當承擔因工程質量問題造成的甲方或其客戶財產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屋面漏水、各類水管爆裂脫落、燈具自燃等造成的倉庫內存貨損毀。

2、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專案,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包人可以委託其他單位修理,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3、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在2小時內派人到現場組織搶修人員對事故進行搶修。否則,發包人可以委託其他單位修理,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4、保修完成時間為:一般質量問題48小時處理完畢;超出該時限的質量問題,承包人應當在24小時內容提出方案,經發包人確認後按發包人確認的方案執行。

5、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6、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四、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保修期內的任何問題,承包人均需在發包人通知的時限內到場免費解決;但若經鑑定確認為發包方人為原因所致,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五、其他

1、若承包人有下列情況之一,每出現一次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壹萬元至壹拾萬元整;同時,發包人可自行維修或另行安排外聘維修方進行處理維修,維修所發生全部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有權從承包方未結工程款或質保金中直接扣除:

a、接到維修通知(口頭或書面)拒不到現場處理問題(不維修);

b、超過規定的到場時間6小時後仍未趕到現場,24小時內沒有明確意見,3日內未進行維修;

c、超過規定的時間仍未完成有關工程維修任務,且不主動向發包人報告;

d、如碰到緊急需維修(如搶險、漏水等)且承包人不維修或責任不清事項;

e、對同一位置經過二次維修仍未徹底解決問題;

f、因現場維修人員服務行為造成客戶強烈投訴。

2、結算價的5%作為質量保修金,如保修期間工程無重大質量缺陷或者承包人已經完好地履行了各項保修義務,則在質量保修期滿一年後的14天內,向承包人退還保修金總額的[40 %](無息並扣除相應費用);剩餘質量保修金在保修期滿兩年後的14天內退還給承包人(無息並扣除相應費用),同時乙方提交工程竣工結算價款1%的銀行履約保函(叄年),每次支付時均須扣除已發生的保修費用。

3、除本合同已經約定的****外,本合同項下涉及保修的通知、指令、檔案等,還可以郵件、傳真、**、快遞等方式傳送至如下****,同屬有效通知:

3.1承包人保修****:

承包人收件人(聯絡人): 郵寄位址

**: 傳真: 郵箱

3.2承包人專業分包****:

工程交工驗收合格,雙方簽訂保修書時承包人提供專業分包工程專案維修聯絡卡,包括但不限於鋼結構、門窗及幕牆等專業分包(只要是聯絡卡上載明的****,均可視為有效通知)。

4、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按合同約定。

本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書,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在交工驗收前共同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質量保修書

發包人 全稱 承包人 全稱 為保證工程名稱 在合理使用期限內正常使用,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及雙方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一 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質量保修範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 主體結構工程 屋面防水工程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電氣管線...

質量保修書

市政工程質量保修書 發包人 全稱 嘉興世合新農村開發 承包人 全稱 浙江精工世紀建設工程 發包人 承包人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經協商一致,對嘉興世合有機農業示範園區 區農業配套工程 工程全稱 簽定工程質量保修書。一 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

質量保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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