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難點精講及案例解析

2022-09-30 10:21:06 字數 4898 閱讀 8224

難點一: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分類

一、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分類和含義

(一)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1.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應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1)取得該金融資產或承擔該金融負債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回購或贖回。

(2)屬於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

採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在這種情況下,即使組合中有某個組成專案持有的期限稍長也不受影響。

(3)屬於衍生工具。

2.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二)持有至到期投資

持有至到期投資,是指到期日固定、**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具有以下特徵:

1.到期日固定、**金額固定或可確定;

2.有明確意圖持有至到期;

3.有能力持有至到期。

企業將持有至到期投資在到期前處置或重分類,通常表明其違背了將投資持有至到期的最初意圖。如果處置或重分類為其他類金融資產的金額相對於該類投資(即企業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資)在**或重分類前的總額較大,則企業在處置或重分類後應立即將其剩餘的持有至到期投資(即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資扣除已處置或重分類的部分)重分類為可供**金融資產。

(三)貸款和應收款項

貸款和應收款項,是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金額固定或可確定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四)可供**金融資產

對於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金融資產,企業可以將其直接指定為可供**金融資產。例如,在活躍市場上有**的**投資、債券投資等。如企業沒有將其劃分為其他三類金融資產,則應將其作為可供**金融資產處理。

相對於交易性金融資產而言,可供**金融資產的持有意圖不明確。

企業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權且對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應當按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規定,將該限售股權劃分為可供**金融資產,除非滿足該準則規定條件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五)其他金融負債

其他金融負債是指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通常,企業購買商品形成的應付賬款、長期借款、商業銀行吸收的客戶存款等,應劃分為此類。

二、金融資產的重分類

企業在金融資產初始確認時對其進行分類後,不得隨意變更。

(一)企業在初始確認時將某金融資產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後,不能重分類為其他類金融資產;其他類金融資產也不能重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

(二)企業因持有意圖或能力的改變,使某項投資不再適合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應當將其重分類為可供**金融資產 。

(三)如**或重分類金融資產的金額較大而受到的「兩個完整會計年度」內不能將金融資產劃分為持有至到期的限制已解除(即,已過了兩個完整的會計年度),企業可以再將符合規定條件的金融資產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

難點二: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計量

一、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初始計量

企業初始確認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時,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對於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相關交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對於其他類別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相關交易費用應當計入初始確認金額,構成實際利息組成部分。

交易費用,包括支付給**機構、諮詢公司、券商等的手續費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債券溢價、折價、融資費用、內部管理成本及其他與交易不直接相關的費用。交易費用構成實際利息的組成部分。

企業取得金融資產所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債券利息或現金股利,應當單獨確認為應收專案進行處理。

二、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後續計量

(一)金融資產後續計量原則

金融資產的後續計量與金融資產的分類密切相關。企業應當按照以下原則對金融資產進行後續計量:

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且不扣除將來處置該金融資產時可能發生的交易費用;

2.持有至到期投資,應當採用實際利率法,按攤餘成本計量;

3.貸款和應收款項,應當採用實際利率法,按攤餘成本計量;

4.可供**金融資產,應當按公允價值計量,且不扣除將來處置該金融資產時可能發生的交易費用。

(二)實際利率法及攤餘成本

1.實際利率法

實際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含一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實際利率計算其攤餘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利息費用的方法。

(1)實際利率,是指將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在預期存續期間或適用的更短期間內的未來現金流量,折現為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當前賬面價值所使用的利率。

(2)企業在初始確認以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時,就應當計算確定實際利率,並在相關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預期存續期間或適用的更短期間內保持不變。

2.攤餘成本

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攤餘成本,是指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經下列調整後的結果:

(1)扣除已償還的本金;

(2)加上或減去採用實際利率法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

(3)扣除已發生的減值損失(僅適用於金融資產)。

(三)金融資產相關利得和損失的處理

1.對於按照公允價值進行後續計量的金融資產,其公允價值變動形成利得或損失,除與套期保值有關外,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2)可供**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應當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資本公積),在該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可供**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的可供**金融資產的利息,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可供**權益工具投資的現金股利,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損益。

2.以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在發生減值、攤銷或終止確認時產生的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三、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

(一)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公允價值)

投資收益(發生的交易費用)

應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

應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

貸:銀行存款等

(二)持有期間的股利或利息

借:應收股利(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投資持股比例)

應收利息(資產負債表日計算的應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

(三)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變動

1.公允價值上公升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2.公允價值下降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四)**交易性金融資產

借:銀行存款等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

投資收益(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同時: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原計入該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

貸:投資收益

或:借:投資收益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四、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會計處理

(一)企業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資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面值)

應收利息(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包含的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差額,也可能在貸方)

貸:銀行存款等

「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只反映面值;「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中不僅反映折溢價還包括佣金、手續費等。

(二)資產負債表日確認利息

借:應收利息(分期付息債券按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到期時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按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

貸:投資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資攤餘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期末金融資產的攤餘成本=期初攤餘成本+本期計提的利息(期初攤餘成本×實際利率)-本期收到的利息(分期付息債券面值×票面利率)-本期計提的減值準備

(三)將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金融資產

借:可供**金融資產(重分類日公允價值)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四)**持有至到期投資

借:銀行存款等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

投資收益(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難點三:金融資產減值損失的計量

一、金融資產減值損失的確認

,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應當計提減值準備。

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客觀證據,包括下列各項:

1.發行方或債務人發生嚴重財務困難;

2.債務人違反了合同條款,如償付利息或本金發生違約或逾期等;

3.債權人出於經濟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慮,對發生財務困難的債務人作出讓步;

4.債務人很可能倒閉或進行其他財務重組;

5.因發行方發生重大財務困難,該金融資產無法在活躍市場繼續交易;

6.無法辨認一組金融資產中的某項資產的現金流量是否已經減少,但根據公開的資料對其進行總體評價後發現,該組金融資產自初始確認以來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確已減少且可計量,如該組金融資產的債務人支付能力逐步惡化,或債務人所在國家或地區失業率提高、擔保物在其所在地區的**明顯下降、所處行業不景氣等;

7.債務人經營所處的技術、市場、經濟或法律環境等發生重大不利變化,使權益工具投資人可能無法收回投資成本;

8.權益工具投資的公允價值發生嚴重或非暫時性**;

9.其他表明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客觀證據。

二、金融資產減值損失的計量

(一)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減值損失的計量

1.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等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時,應當將該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減記至預計未來現金流量(不包括尚未發生的未來信用損失)現值,減記的金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 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解釋

解釋為了便於本準則的應用和操作,現就以下問題作出解釋 1 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分類及其計量 2 金融資產減值損失的確認和計量。一 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分類及其計量 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分類,與其計量密切相關。企業應當按照本準則規定,結合自身業務和風險管理特點,將取得的金融資產或承擔的金融負債分類為 1...

《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 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解釋

2 持有至到期投資應當按取得時的公允價值和相關交易費用之和作為初始確認金額。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宣告發放債券利息的,應當計入初始確認金額,不單獨確認為應收專案。在隨後收到這部分利息時,直接衝減初始確認金額。持有至到期投資在持有期間應當按照實際利率法確認利息收入,計入持有至到期投資賬面價值。實際利率應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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