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 試行 附件

2022-09-21 01:15:04 字數 4657 閱讀 8970

附件16:

資本計量高階方法驗證要求

一、總體要求

1.商業銀行採用信用風險的內部評級法、市場風險的內部模型法、操作風險的高階計量法,應當按照本附件的要求建立驗證體系,對資本計量高階方法及其支援體系進行持續檢查,完善自我糾正機制,確保資本充分反映風險水平。

2.對本辦法實行前已投產的資本計量模型和支援體系,商業銀行應當按照本附件要求評估投產前全面驗證工作情況,補充相應文件,並證明其定期持續監控和投產後全面驗證已達到本附件有關投產前全面驗證的要求。

3.銀監會應當定期評估商業銀行驗證工作以及針對驗證工作的內部審計工作,商業銀行驗證或審計工作不充分、存在缺陷或未能達到監管要求的,銀監會有權要求商業銀行進行進一步驗證或審計。

(一)驗證目標和範圍

1.商業銀行對資本計量高階方法的驗證承擔主要責任,並通過建立完善的驗證體系實現以下目標:

(1)增強資本計量高階方法的穩健性和可靠性。

(2)建立糾正機制,改進資本計量高階方法的風險**能力,促進方法和體系的持續改進。

(3)增進商業銀行高階管理層和相關人員對計量模型的理解,充分認識模型的侷限性,完善模型結果運用,確保資本準確反映風險水平。

2.商業銀行對資本計量高階方法的驗證包括對計量模型及其支援體系的驗證。

3.商業銀行對計量模型進行驗證時,應當重點關注對模型開發樣本資料、模型方法、重要假設和引數、模型開發過程和模型結果應用等方面的審查。商業銀行應當對自行開發模型和外購模型進行驗證,確保模型適用於本銀行實際資產組合和風險狀況。

4.商業銀行對支援體系進行驗證時,驗證範圍應當包括但不限於計量模型使用政策和流程、資料、資訊系統、模型應用和使用者反饋資訊,以及相關文件記錄等方面。

5.商業銀行應當同時採用定量和定性的驗證方法。定量驗證主要通過返回檢驗和基準測試等方法,運用數理統計工具對模型的準確性、區分能力和穩定性進行驗證。定性驗證主要通過專家評估等方法,檢驗計量模型和支援體系相關治理結構、政策、流程、控制、文件管理和模型結果運用等情況。

6.商業銀行的驗證工作應當關注模型結果在業務部門的表現和使用情況,驗證結果和其他反饋資訊應當及時提供給高階管理層和模型使用者,以推動計量模型及其支援體系的持續完善,推動模型結果的深入應用。

(二)驗證階段

1.商業銀行的驗證工作是乙個持續、迴圈進行的過程。驗證可分為投入使用前全面驗證(以下簡稱投產前全面驗證)、定期持續監控和投入使用後全面驗證(以下簡稱投產後全面驗證)三個階段,每一階段驗證結果應當作為啟動下一階段驗證以及改進資本計量高階方法的重要依據。

2.商業銀行計量模型和支援體系正式投入使用前,應當進行投產前全面驗證。驗證包括對計量模型開發工作的驗證,重點驗證計量模型方法的合理性、關鍵定義的合規性及可操作性、資料的真實完整性和風險量化的有效性等。驗證還應涵蓋模型和相關政策、流程、資料、資訊系統和文件記錄等方面,確保對計量模型和支援體系的穩健性、可靠性和合規性做出全面評估。

3.商業銀行應當對資本計量高階方法進行定期持續監控,及時了解計量模型的表現,分析模型執行環境或假設條件發生變化對模型結果的影響,監測支援體系的運作狀況。

4.商業銀行進行投產後的全面驗證,應當針對已投產的計量模型和支援體系進行全面檢驗和測試,形成綜合評估結果,為資本計量高階方法的改進提供依據。商業銀行應當根據資本計量高階方法的不同特點確定全面驗證的頻率。

(三)驗證治理結構

1.商業銀行應當建立完善的驗證治理結構,確保驗證工作持續、有效、獨立地開展,並為持續改進資本計量高階方法提供依據。

2.商業銀行應當建立經董事會或其授權委員會批准的驗證政策,確保驗證工作的規範性和獨立性,並有效融入風險計量和日常管理體系中。驗證政策包含下列內容:

(1)明確董事會及其授權委員會、高階管理層、驗證主管部門、審計部門、模型開發團隊、應用團隊以及各個驗證職能在驗證工作中的職責,明確驗證結果達到設定標準是資本計量高階方法獲得內部批准的前提條件。

(2)明確資本計量高階方法的驗證範圍和基本方法,建立定期評估、更新驗證工具和方法的機制。

(3)明確投產前全面驗證、定期持續監控和投產後全面驗證的職能和主體認定原則,確保驗證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4)明確投產前全面驗證、定期持續監控和投產後全面驗證的流程管理及結果運用政策,確保建立糾正機制,對計量模型和支援體系進行持續改進。

(5)明確驗證報告體系要求,確保報告資訊與報送頻率滿足本附件和銀行內部風險管理的需要;根據驗證類別、頻率、重要性和報告用途的不同,報告體系應明確各類驗證報告的要素、格式、傳送範圍、報告內容、詳略程度、報告頻度及批准許可權。

(6)建立並持續改進文件管理要求,確保驗證過程能夠被獨立第三方檢驗和複製。

3.董事會及其授權委員會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1)對本銀行資本計量高階方法的體系框架和特點有概括性了解。

(2)審批或授權審批驗證工作相關政策,每年聽取一次驗證政策執**況的報告。

(3)監督高階管理層建立健全驗證政策和執行機制,確保本銀行有足夠資源獨立、有效地開展驗證工作。

(4)確保內部審計部門採用系統、規範的方法對驗證過程進行獨立和客觀的監督。

4.高階管理層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1)深入了解本銀行資本計量高階方法的體系框架和特點,了解影響計量模型的主要風險因素。

(2)組織制定本銀行驗證工作相關政策,建立健全驗證流程和管理制度,確保驗證工作在合理運用模型結果和改進資本計量高階方法等方面持續發揮作用。

(3)組織開展本銀行的驗證工作,明確各階段驗證主體,界定計量模型設計開發主體、模型應用主體和資料提供者等各相關方職責,配備足夠的人力和資訊科技資源,確保驗證工作的獨立性。

(4)定期聽取驗證工作的詳細匯報,評估驗證方法、工具及內部設定標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每年至少聽取一次有關投產後定期持續監測和全面驗證的情況報告,在新的計量模型上線使用之前,聽取投產前全面驗證情況的報告。

(5)清楚了解現有資本計量高階方法存在的缺陷對風險計量、業務活動和資本充足性的影響,負責審批重大修改或重新開發建議,向董事會及其授權委員會匯報資本計量高階方法的修改情況。

5. 商業銀行應當指定驗證主管部門,負責資本計量高階方法的驗證工作,並組織開展本銀行不同層面資本計量高階方法的驗證工作。驗證主管部門應當履行以下主要職責:

(1)負責驗證政策的組織落實,統一驗證工作框架和理論方法,規範驗證工作流程。

(2)組織開展全面驗證工作,負責重要風險資本計量方法的投產前和投產後全面驗證。

(3)協調開展風險計量高階方法的驗證工作,明確各階段的驗證主體。

(4)撰寫驗證報告,確保董事會及其授權委員會、高階管理層和模型應用主體了解集團和各層面資本計量高階方法的驗證情況、主要驗證結果和改進建議。

(5)向計量模型設計開發主體、政策制定主體、模型應用主體反饋驗證資訊,提出改進建議。

6.計量模型設計開發主體應當負責提供驗證工作所需建模資料樣本、模型方法、重要假設、建模過程、使用說明以及模型侷限性等方面的文件資料,並承擔模型的上線測試工作。

7.商業銀行應當建立不同的驗證主體,以滿足相應的驗證需求,包括:

(1)商業銀行應當建立模型驗證主體,承擔對計量模型的投產前和投產後全面驗證。

(2)商業銀行應當建立風險監控主體負責計量模型運**況的日常監控工作並形成監控分析報告。

(3)商業銀行應當建立支援體系驗證主體負責支援體系的驗證工作並形成支援體系驗證報告。

8.驗證主體的職責設定應滿足獨立性要求。投產前和投產後全面驗證的模型驗證主體應與模型開發主體和模型應用主體保持獨立,定期持續監控主體應與模型應用主體保持獨立。驗證主體不應從模型應用主體的業務活動直接獲益。

9.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部門負責對本銀行資本計量高階方法驗證工作進行監督,評估驗證政策、管理架構、組織流程、實施重要環節和報告機制等的適用性、獨立性和有效性,確保商業銀行能夠對模型和支援體系進行獨立公正的查驗。

(1)內部審計應當至少每年開展一次,涵蓋驗證工作的全過程,內部審計部門應及時向高階管理層反饋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定期向董事會或其授權委員會報告審計結果。

(2)內部審計部門發現重大問題時,應向銀監會報告相關情況。

(3)內部審計人員應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熟悉本銀行驗證工作政策、流程和方法。

(四)驗證流程和方法

1.商業銀行應當建立投產前、持續監控和投產後驗證的程式,明確驗證範圍和內容,選擇合適方法,制定詳細操作規程,合理安排各項工作的順序與頻率,確保驗證工作按計畫執行。

2.商業銀行的驗證流程應包含驗證觸發機制,確保驗證過程能夠及時捕捉計量模型表現和支援體系的變化,適時啟動驗證工作。

3.商業銀行的驗證流程應包含應變機制,確保驗證物件或驗證工作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而導致重大調整時,可及時記錄和檢查驗證工作的變化,做好應對變化的工作預案,確保變化不阻礙驗證工作的順利實施。

4. 商業銀行應當充分了解資產組合風險特徵和資本計量高階方法的特點,對不同資產組合的風險設計相應的驗證工具和方法,確保驗證技術手段能有效實現驗證目標。

5.驗證人員應當充分了解不同模型方法的侷限性,針對計量方法的特點進行重點驗證。

6.商業銀行應當建立自動監測系統,確保定期持續監控工作流程和標準的一致性。

7.商業銀行應當對驗證過程進行全面記錄,形成文件。文件應至少包括驗證範圍、內容、方法、步驟、結果、報告、已識別的缺陷以及整改措施和改進情況評估等。

(五)驗證的支援體系

1.商業銀行應當建立一套完整的驗證資料管理流程,確保驗證工作基於準確、適當和完整的資料。

2.商業銀行應當具備能夠有效支援驗證工作的資訊系統,提高驗證工作的自動化程度,提公升驗證工作的效率和準確性,資訊系統的建設及內部控制要求應滿足銀監會的有關規定。

3.驗證資料管理流程應包括以下方面:

(1)建立支援驗證工作的資料集,能夠完成輸入資料的清理篩選、邏輯檢驗和後台不同**的資料對賬等功能,確保用於驗證資料的準確性。如需建立驗證樣本資料集,應明確抽樣標準。

第1號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附件

附件7 專業貸款風險加權資產計量規則 一 總體要求 一 商業銀行採用內部評級法的,專業貸款內部評級體系應符合本辦法附件5規定的內部評級體系監管要求。在估計違約風險暴露時,還應充分考慮債務人違約後,為促使貸款所形成的資產投入運營而繼續發放貸款的影響,以確保風險估計的審慎性。在估計違約概率時,還應注意專...

《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 試行》解讀

一 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 的主要內容 2012年6月7日,中國銀行業監管機構中國銀監會頒布了 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 試行 以下簡稱 辦法 辦法 的正式出台是中國銀行業改革過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將對中國銀行業產生劃時代的影響。辦法 綜合了第 版和第 版巴塞爾資本協議 以下簡稱巴塞爾 和巴塞爾 的...

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

三版巴塞爾協議的歷史沿革 1988年巴塞爾資本協議 第一版巴塞爾協議 主要目標 一是增強國際銀行業的安全性和穩健性 二是提高銀行競爭的國際公平性,消除銀行國際競爭不平等的根源核心內容 資本構成 各項資產的風險權重 將表外專案納入了資本監管的框架 最低資本充足率要求,主要意義 確立了資本監管的基本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