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7:
專業貸款風險加權資產計量規則
一、總體要求
(一)商業銀行採用內部評級法的,專業貸款內部評級體系應符合本辦法附件5規定的內部評級體系監管要求。
在估計違約風險暴露時,還應充分考慮債務人違約後,為促使貸款所形成的資產投入運營而繼續發放貸款的影響,以確保風險估計的審慎性。
在估計違約概率時,還應注意專案不同階段違約概率的變化,並謹慎處理違約概率與風險暴露相關性對風險加權資產計算的影響。
(二)商業銀行對專業貸款採用監管對映法的,應按照本辦法規定的風險權重和預期損失比例計算專業貸款的風險加權資產和預期損失。
(三)商業銀行採用監管對映法的,應達到以下要求:
1.對專業貸款採用一維評級,評級應同時考慮債務人的特徵和債項特徵以及兩者之間的相關性,直接反映預期損失。
2.按照本辦法的要求設定非違約級別和違約級別。
(四)商業銀行可以對專業貸款中的乙個或多個子類採用監管對映法,對其他子類採用內部評級法,但不得同時對同一子類的風險暴露採用不同的方法。
(五)商業銀行採用監管對映法的,若專業貸款的內部評級標準與監管評級標準不一致,應記錄兩者之間的差異,並向銀監會解釋差異存在的原因和合理性。
二、採用監管對映法的主要考慮因素
商業銀行採用監管對映法的,專業貸款評級應考慮以下因素:
(一)專案融資評級應考慮財務狀況、政治和法律環境、交易特點、專案發起人或債務人實力和擔保安排等五方面因素。專案融資的監管評級標準見表1。
(二)物品融資評級應考慮財務狀況、政治和法律環境、交易特點、操作風險、資產特徵、專案發起人實力和擔保安排等七方面因素。物品融資的監管評級標準見表2。
(三)商品融資評級應考慮財務狀況、政治和法律環境、資產特徵、專案發起人實力和擔保安排等五方面因素。商品融資的監管評級標準見表3。
(四)產生收入的房地產評級應考慮財務狀況、資產特徵、專案發起人或開發商實力和擔保安排等四方面因素。產生收入的房地產的監管評級標準見表4。
三、監管評級與外部評級的對映關係
商業銀行採用監管對映法的,應將專業貸款的內部評級結果對映到「優」、「良」、「中」、「差」和「違約」五個監管評級。商業銀行應參照內部評級與外部評級的對映關係、監管評級與外部評級的對映關係,確保內部評級與監管評級對映關係的一致性和穩定性。
(一)監管評級「優」,對應外部評級bbb-(含)以上。指貸款所形成的資產未來所產生的現金流充足且穩定,市場競爭能力和發起人實力強,並落實了全面擔保安排,即使在經濟和行業面臨持續、嚴重問題時,承貸主體仍能償還債務。
(二)監管評級「良」,對應外部評級bb+ 或 bb。指貸款所形成的資產未來所產生的現金流充足且穩定,市場競爭能力和發起人實力良好,並落實了全面擔保安排,但在經濟和行業面臨持續、嚴重問題時,承貸主體可能無法全額償還債務。
(三)監管評級「中」,對應外部評級bb- 或 b+。指貸款所形成的資產未來所產生的現金流充足,但市場競爭能力和發起人實力一般,擔保安排存在缺陷,導致現金流不夠穩定,承貸主體抵禦經濟衰退和行業波動的能力很弱。
(四)監管評級「差」,對應外部評級b 到 c-。指貸款所形成的資產未來所產生的現金流不確定性很大,市場競爭能力和發起人實力差,承貸主體償債能力很大程度上依賴於經濟狀況和市場需求出現好轉,否則承貸主體可能違約。
(五)監管評級「違約」,不適用於與外部評級對映。按照本辦法附件5規定的違約定義,承貸主體已經違約。
四、監管評級對應的風險權重
(一)專業貸款的5個監管評級分別對應特定的風險權重,具體如下:
1.監管評級「優」,風險權重為70%。
2.監管評級「良」,風險權重為90%。
3.監管評級「中」,風險權重為115%。
4.監管評級「差」,風險權重為250%。
5.監管評級「違約」,風險權重為0%。
(二)如果商業銀行或銀監會認為,產生收入的房地產貸款的未來房地產出租收入、銷售收入或土地出讓收入的波動性較大,可提高其風險權重:
1.監管評級「優」,風險權重為95%。
2.監管評級「良」,風險權重為120%。
3.監管評級「中」,風險權重為140%。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專業貸款,監管評級為「優」的風險權重為50%;監管評級為「良」的風險權重為70%:
1.貸款剩餘期限不足2.5年。
2.銀監會認定,商業銀行授信和評級標準比監管評級標準更為審慎。
五、監管評級對應的預期損失比例
(一)專業貸款的5個監管評級分別對應特定的預期損失比例,具體如下:
1.監管評級「優」,預期損失比例為0.4%。
2.監管評級「良」,預期損失比例為0.8%。
3.監管評級「中」,預期損失比例為2.8%。
4.監管評級「差」,預期損失比例為8%。
5.監管評級「違約」,預期損失比例為50%。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專業貸款,監管評級為「優」的預期損失比例為0%,監管評級為「良」的預期損失率比例0.4%:
1.貸款剩餘期限不足2.5年。
2.銀監會認定,商業銀行授信和評級標準比監管評級標準更為審慎。
六、其他規定
表1、表2、表3、表4為本附件的組成部分。其中:
表1:專案融資的監管評級標準
表2:物品融資的監管評級標準
表3:商品融資的監管評級標準
表4:產生收入的房地產的監管評級標準
《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 試行》解讀
一 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 的主要內容 2012年6月7日,中國銀行業監管機構中國銀監會頒布了 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 試行 以下簡稱 辦法 辦法 的正式出台是中國銀行業改革過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將對中國銀行業產生劃時代的影響。辦法 綜合了第 版和第 版巴塞爾資本協議 以下簡稱巴塞爾 和巴塞爾 的...
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 試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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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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