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巴塞爾協議的歷史沿革
2023年巴塞爾資本協議(第一版巴塞爾協議)主要目標
一是增強國際銀行業的安全性和穩健性;
二是提高銀行競爭的國際公平性,消除銀行國際競爭不平等的根源核心內容
資本構成
各項資產的風險權重
將表外專案納入了資本監管的框架
最低資本充足率要求,
主要意義
確立了資本監管的基本框架
三版巴塞爾協議的歷史沿革
2004新資本協議(第二版巴塞爾協議)
重大創新
構建了完整的資本監管框架,建立了資本計量、評估與檢查、市場紀律三大支柱
改進了資本充足率計算方法(標準方法、高階方法)擴大了風險覆蓋種類(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拓寬了資本充足率監管的適用範圍
資本監管方式的兩個重大轉變
由基於規則向基於過程的轉變(icaap)
從設定監管資本向基於經濟資本配置的轉變
主要意義
建立了資本監管與商業銀行內部風險管理活動的聯絡新資本協議(basel ii)確立資本監管制度的框架basel i 仺 basel ii的制度變化basel iii 提高資本監管標準
新增流動性和槓桿率監管標準
改革風險加權資產(分母)的計算方法
資本定義(分子)改革起點:會計資本(所有者權益)資本定義(分子)改革目標:
提高資本工具的損失吸收能力
提高資本充足率的監管標準
basel ii 仺 basel iii的制度變化大綱中國銀行業資本監管制度的發展
《辦法》整體情況
《辦法》框架結構(1)
《辦法》整體構架(2)
多層次的資本充足率監管要求
資本充足率的國際比較
資本監管要求的現實基礎
確立以資本為核心損失吸收機制
審慎資本定義(1)合格資本工具
---吸收損失能力決定資本屬性
審慎資本定義(2):資本扣除
審慎資本定義(3):主要變化
超額貸款損失準備處理方法:權重法
超額貸款損失的處理方法:內部評級法
不合格資本工具的過渡期安排
擴大風險覆蓋範圍,
確保風險加權資產的審慎性和國際可比性
信用風險權重體系的調整
商業銀行內部資本充足評估程式要求
重新確定商業銀行分類方法
轉變資本監管重點
分類監管措施
合理確定資本充足率達標過渡期
資訊披露(1)
資訊披露(2)
一、主要風險管理體系
二、資本充足率計算範圍
三、資本數量及構成
四、各級資本充足率
五、風險加權資產
六、信用風險暴露和評估
資訊披露(3)
大綱basel iii對國際銀行業資本水平的影響:短期影響basel iii對國際銀行業資本水平的影響:長期影響對國內銀行短期影響不大
中長期影響基本可控
四大工具立法和實施
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
第一百六十五條商業銀行可以不披露專有資訊或保密資訊的具體內容,但應進行一般性披露,並解釋原因。第一百六十六條商業銀行資訊披露頻率分為臨時 季度 半年及年度披露,其中,臨時資訊應及時披露,季度 半年度資訊披露時間為期末後30個工作日內,年度資訊披露時間為會計年度終了後四個月內。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披露的...
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 十九
並行期第一年 第二年和第三年的資本底線調整係數分別為95 90 和80 並行期內,商業銀行實際計提的貸款損失準備超過預期損失的,低於150 撥備覆蓋率的超額貸款損失準備計入二級資本的數量不得超過信用風險加權資產的0.6 高於150 撥備覆蓋率的超額貸款損失準備可全部計入二級資本。第一百七十二條商業銀...
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 十六
第一百三十四條商業銀行應當建立完整的文件管理平台,為內部審計部門及銀監會對資本管理的評估提供支援。文件應至少包括 一 董事會 高階管理層和相關部門的職責 獨立性以及履職情況。二 關於資本管理 風險管理等政策流程的制度檔案。三 資本規劃 資本充足率管理計畫 內部資本充足評估報告 風險計量模型驗證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