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變更管理程式

2022-08-20 11:45:04 字數 4903 閱讀 2206

1 目的

為使工程變更能完全符合客戶要求及生產需求,有效控制設計開發和生產等工程變更的風險,且使公司各部門能在最短的時間內獲得正確的變更資訊,規範工程變更的管理。

2 範圍

公司產品及相關零部件的設計開發、製造、檢測等過程相關變更,包括客戶要求的工程變更及公司內部的工程變更。

3. 權責

3.1 相關部門:

3.1.1提出《工程變更申請單》(即ecr :engineering change request);

3.1.2參加《工程變更申請單》評審;

3.1.3實施與落實《工程變更通知單》(即ecn :engineering change notification)相關配合支援工作;

3.2 技術部:

3.2.1 審核有關產品的《工程變更申請單》,並確認是否受理變更。

3.2.2核發有關產品的《工程變更通知單》及修訂相關技術檔案;

3.2.3確定工程變更相關物料及產品的處理方式。

3.2.4負責跟蹤有關產品的《工程變更通知單》的實施過程;

3.2.5負責有關產品的《工程變更申請單》及《工程變更通知單》編號與臺帳管理,相關檔案發行、**、作廢。

3.3工程部:

3.3.1 審核有關製程條件(包括裝置、設施、工裝、夾具、工藝等,下同)的《工程變更申請單》,並確認是否受理變更。

3.3.2核發有關製程條件的《工程變更通知單》;

3.3.3依照《工程變更通知單》修改工藝檔案、操作規程等、調校監測儀器及工裝夾具裝置等。

3.3.4負責跟蹤有關製程條件的《工程變更通知單》的實施過程;

3.3.5負責有關製程條件的《工程變更申請單》及《工程變更通知單》編號與臺帳管理,相關檔案發行、**、作廢。

3.4 品管部:

3.4.1負責對產品相關的工程變更後的產品效能檢驗測試。

3.4.2負責有關製程條件的工程變更效果的驗證;

3.5 營銷部:

3.5.1接收客戶變更資訊;

3.5.2向客戶傳遞變更資訊。

3.5.3變更後產品重新向客戶送樣確認(需要時)。

4. 作業流程

4.1變更的範圍

4.1.1.本程式所涉及的工程變更包括:

4.1.1.1有關產品的變更

—— 客戶要求的改變(包括質量或成本等相關要求)

—— 產品設計、圖紙/尺寸、檢測標準等的改變

—— 物料的改變、**商的改變

—— 關鍵產品特性包括元器件認證的改變

—— 包裝尺寸或者可見的外觀和部件的布局改變

—— 說明書、外觀包括標貼,認證標誌的改變

—— 技術副總確認的其它有關產品的變更

4.1.1.2有關製程條件的變更

—— 生產流程改變

—— 裝置、設施的改變

—— 生產地點改變或者增加

—— 生產能力的改變(包括特殊工序)

—— 生產副總確認的其它有關製程條件的變更

4.2 提出《工程變更申請單》

4.2.1營銷部在接到客戶質量改善要求或者質量投訴時,或有必要降低成本時,由營銷部提出《工程變更申請單》。

4.2.2採購部在遇到**商、物料效能等須作工程變更時,由採購部提出《工程變更申請單》。

4.2.3品管部在各項檢驗過程中發現質量有異常變化,或管控監測方式不便,由品管部提出《工程變更申請單》。

4.2.4生產部在製造過程中,有作業性改善意見或者發現產品功能、製程條件、包裝方式等不能滿足需求時或者發現質量有異常變化時,由生產部提出《工程變更申請單》。

4.2.5技術部在做產品設計變更、成本優化、環境與安全考慮等時,若判定需作工程變更時,由技術部提出《工程變更申請單》。

4.2.6工程部在做工藝變更、效率優化、裝置設施等相關的環境與安全考慮等時,若判定需作工程變更時,由工程部提出《工程變更申請單》。

4.2.7處於開發階段的設計變更,按《設計和開發控制程式》執行。

4.2.8對產品效能、外觀、庫存等無影響的微小變更,可以不經《工程變更申請單》程式,直接由提出部門下發《工程變更通知單》或者相當功能的單據執行變更。

包括以下微小變更及單據,除外按《工程變更申請單》的流程操作。

4.2.8.1燈具內部導線長度微調等,由技術部下發《線單調整單》執行變更。

4.2.8.2 工藝方面的變更,由工程部按照《標準作業指導書編制與管理規定》記錄在對應的《檔案變更記錄》中執行變更

4.2.8.3 工裝治具的變更,由工程部按照《工裝治具管理規定》中的《工裝治具製修申請表》執行變更

4.2.9提出部門在《工程變更申請單》中明確變更原因、變更前/變更後描述、變更影響的產品等。

4.3 《工程變更申請單》評審

4.3.1 工程變更歸口部門(技術部負責產品相關的變更、工程部負責制程條件等相關的變更,下同)收到《工程變更申請單》後,交相應專案工程師進行可行性評估,必要時收集預估費用或者**資訊,組織相關部門評估變更對以下各方面的影響:

------是否有提公升產品品質,

------是否有提公升生產效率,

------是否能降低成本,

------是否符合環保要求/環保法規,

------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安全法規,

------是否有滿足要求的生產裝置冶具、監測裝置等。

------是否符合行業標準或專業標準,

------是否保持各零部件的相容性、標準化,

------是否可消化處理庫存品,

4.3.2 經專案工程師初步評估判斷,確認變更可行後,在《工程變更申請單》中明確變更實施計畫(包括計畫的變更內容、變更方案、執行人員、預計完成時間、驗證安排等);確認變更不可行的,直接報主管審核、副總審批同意後終止。

4.3.3若變更影響到相關的在庫物料、在途物料、**物料、在製品、在庫品、已發成品、已下訂單、預估訂單等,需明確對應的預處理方案等。相關物料及產品較多時,可附件。

4.3.4若變更影響到檔案、模具、工藝、規程、工裝、夾具等,需要將對應內容列入變更計畫中。

4.3.5若變更較大地影響成本時,需要明確變更前與變更後的成本比較資料。若變更影響到相關的認證與環境要求時,需在評審時明確要求;

4.3.6 變更涉及相關部門時,須轉交相關部門會簽意見,包括相關物料、產品、訂單等資訊,以便歸口部門作決策參考用。

4.3.7 若變更涉及產品材質、尺寸、外觀、功能、環保、安全等,或影響客戶使用以及接收標準時,營銷部須預先與客戶溝通,必要且可能時將專案工程師製作的樣品連同承認書送給客戶確認,並將客戶同意與否的意見會簽在《工程變更申請單》中,如果客戶有要求的時限時也一併明確。

4.3.8 若變更是臨時的,則需要明確臨時變更的影響範圍:哪些物料、哪些產品、哪些訂單、什麼時候到什麼時候、或者哪台裝置的產品等,明確臨時變更相關檔案的失效時間並到期收回。

4.3.9因《工程變更申請單》**的限制,評審資料可按《工程變更申請單》的附件形式提供。

4.3.10 經相關部門會簽、部門主管審核後,由主管副總確認是否變更,若確認不作變更,則將《工程變更申請單》分發給提出部門;若確認需變更,專案工程師則依《工程變更申請單》內容執行變更。

4.3.11以下情況下的變更申請,需報常務副總批准:

4.3.11.1發生費用》2000元的變更申請

4.3.11.2提出部門認為必要、但被評估部門終止的變更申請。

4.3.11已批《工程變更申請單》的變更內容與範圍需要變更時應得到原批准人同意;

4.4 《工程變更通知單》發行和執行、跟蹤、驗證、歸檔

4.4.1 若變更對產品外觀、外形尺寸、產品裝配、電氣效能、機械效能、pcb裝配等各方面有影響時,或者增加特殊工序過程時,由專案工程師和相關人員對產品效能及生產過程等進行確認,專案工程師將變更後驗證記錄和變更後的技術資料交主管審核,連同《工程變更通知單》一起發行。

4.4.2 若變更對產品效能、組裝過程等有較大影響,經專案工程師確認,需經試產驗證的,其流程依《設計和開發控制程式》中試產流程進行。

專案工程師將試產記錄交主管審核,連同《工程變更通知單》一起發行。

4.4.3若同種材質僅變更不同規格型號的材料變更,經樣品測試及裝配驗證確認ok的,可直接發行變更後技術資料及《工程變更通知單》。

4.4.4 若變更只需更改檔案資料,則由專案工程師直接按程式受控方式修改檔案資料, 與《工程變更通知單》一起下發執行變更。

4.4.5若外購件/外協件變更時,由專案工程師將《工程變更通知單》發給採購部,由採購員聯絡**商打樣,打樣樣品連同規格承認書送專案工程師確認。

4.4.6 若需修改模具,由專案工程師發出《模具修改通知單》,通知供方改模,改模後產品交專案工程師驗證確認,並做好確認記錄。確認不合格時,反饋給供方重新改模後送樣確認。

4.4.7完成變更的工藝、規程、裝置等在執行前,確保變更涉及的所有工藝相關資料以及操作規程都得到適當的審查、修改或更新,同時應對變更影響或涉及的人員進行培訓或溝通(如操作人員、維修人員、裝置管理員、**商、其他相關人員等)。

4.4.8 《工程變更通知單》中須明確變更切換時點與範圍,經部門主管批准後,由專案工程師負責發行《工程變更通知單》。

4.4.9《工程變更申請單》經有效批准後,由發放部門做好編號與臺帳管理,按受控方式做好《工程變更通知單》等的發行、**、作廢。

4.4.10各部門發放的微小變更《工程變更通知單》也需按受控方式做好《工程變更通知單》等的發行、**、作廢。

4.4.11 相關部門收到《工程變更通知單》後,嚴格按照《工程變更通知單》確定的內容、範圍、要求進行變更操作,專案工程師或主管應跟蹤、檢查相關部門對《工程變更通知單》執行落實情況。

4.4.12品管部按《工程變更通知單》的計畫,對變更後的物料及產品進行檢驗檢測,以驗證變更的穩定性、有效性;是否符合客戶提出的變更要求等。

4.4.13完成變更及其驗證的變更資料,由《工程變更通知單》發出部門負責結案、存檔、備查。

4.5緊急變更時,可由申請部門通知歸口部門,歸口部門工程師組織相關人員提出變更方案,填寫《工作聯絡單》經部門經理批准後執行更改並實施,在緊急情況處理完成後,所有相關部門或人員按正式的變更流程補充相應的手續和資料;緊急情況包括:

4.5.1現場發生重大質量問題時

4.5.2工藝引數處於危險狀態時

4.5.3有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時

工程變更管理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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