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電技術管理規定

2022-07-18 06:12:06 字數 3467 閱讀 4804

貴州大西南礦業****

煤礦防雷電若干管理規定

為落實公司《關於加強地面防雷電裝置和瓦斯抽放幫浦房管理的通知》(貴州大西南礦業安字【2014】49號)要求,保障公司屬各礦安全度汛,現特編制如下煤礦防雷電管理規定,望遵照執行。

一、 瓦斯抽放幫浦站防雷規定:

(一)瓦斯抽放幫浦房防雷規定:

1、瓦斯抽放幫浦房根據《建築物防雷設計規範》(gb 50057-2010)和《**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範》(gb 50058-92)屬**危險區域2區,為第二類防雷建築,必須採取相應的防直擊雷措施:

(1)瓦斯幫浦房面積較寬,周圍不具備安設避雷針條件時,可在建築物上裝設避雷網帶作為接閃裝置,避雷網帶沿屋角屋,脊屋簷和簷角等易受雷擊的部位敷設並應在整個屋面組成不大於10m×10m或12m×8m的網格以滿足幫浦房防直擊雷的要求,引下線不應少於兩根並應沿建築物四周均勻分布,或對稱布置其間距不應大於18m,如環境土壤電阻率較高進可採用石墨或碳素垂直接地極和添埋降阻劑,並在接地溝內回添粘性土壤,防雷設施含外露和隱蔽的所用材料應做鍍鋅防腐處理。

(2)安設避雷針防直擊雷,採用滾球法計算保證覆蓋整個幫浦房,避雷針高可達45公尺高。

2、防感應雷規定:幫浦房內各裝置等主要金屬物(或裝置)應通過預留接地引入線(最小截面100mm2建議用40mm×4mm熱鍍鋅扁鋼)就近與建築物四周環形防雷接地網。電氣裝置的保護接地和工作接地一併與接地網相連線,使建築物內各可導電部分形成乙個等電位體,有效防止雷電感應造成的意外。

(二)瓦斯排放管、放空管防雷規定

瓦斯排放管及放空管連續出現**性氣體屬**危險區域0 區為第一類防雷,首先要防直擊雷,各礦要根據現場情況布置獨立的避雷針或避雷線防直擊雷,特別需要注意的是,避雷針的保護範圍應為管口上方半徑5m的半球體,而不只是保護到管口,獨立避雷針、避雷線的支柱及接地裝置至放空管和抽放管道及相關金屬物的距離地上部分不得小於5m,地下部分不得小於4m。

(三)瓦斯管路防雷規定

瓦斯抽放管路及瓦斯利用管路均屬第一類防雷範圍,防直擊雷、防感應雷、防雷電浸入工作必須到位:

1、明敷瓦斯管路地面段必須在避雷針或避雷線保護範圍內,新安裝井口至幫浦房抽放管應盡量避免架空敷設。

2、室外抽放管道防感應雷的措施:當管道平行敷設其淨距小於100mm時應採用金屬線跨接,跨接點的間距不應大於30m ,管道有交叉,交叉淨距小於100mm時其交叉處亦應跨接,防感應雷的接地裝置可以和電氣裝置接地裝置共用。每一管道每隔25m接地一次,衝擊接地電阻小於30ω。

3、獨立避雷針、避雷線的支柱及接地裝置至放空管和抽放管道及相關金屬物的距離地上部分不得小於5m,地下部分不得小於4m。

二、 井口防雷規定

1、井口應安裝一避雷針,能保護井口不受直擊雷威脅,避雷針離井筒5m外,其接地體、引下線距離井口軌道、訊號防雷接地不得小於5m,衝擊接地電阻不大於10ω。

2、井口往裡所有管道、軌道必須有兩處良好接地,接地電阻不大於5ω,兩處接地極距離不得小於20m。

3、入井訊號線必須在入井處裝設熔斷器和避雷器,建議使用有煤安標誌的礦用本安型通訊線路避雷器,以阻止雷電高壓雷電波通過本安線路進入採掘巷道及瓦斯集聚場所。

三、 主通風機防雷規定

主扇擴散口屬**危險區域2區,屬第二類防雷建築,應布置避雷針,避雷針及接地極應距離主通風機及其相連金屬(地上和地下)3m以上。保護範圍應達擴散出口方向延伸3m。主扇軌道禁止接進集流器前密閉牆。

四、 供電系統防雷規定

1、供電系統防雷主要是做好雨季前的預防性試驗,請有資質的試驗單位對礦高壓開關、變壓器、變壓器油、高壓母線、高壓電纜、穿牆瓷瓶、避雷器等高壓電器進行檢測試驗,發現不合要求的部件採取相應的檢修或更換的措施,確保有雷電波衝擊時裝置不被擊穿損壞,只護正常動作。

2、35kv、10kv進線端終端杆必須裝設避雷器,每年雨季前必須經過試驗合格方能繼續使用,如雨季期間常因打雷引起本線路跳閘,除對線路靠近線路的樹木進行砍伐外,可在易受雷擊的地點多加一至兩組避雷器(必須做好接地)。

3、對變電所和主變的接地裝置必須在雨季前進行測試正常。

五、 通訊、監控、監視訊號防雷規定

1、通訊、監控、監視訊號系統主機都必須本安型電源避雷器和本安型訊號避雷器。

2、排程通訊系統必須採用煤礦專用排程通訊系統,通往主通風機房、瓦斯幫浦房和井下的訊號是必須經過專門耦合器變成本安型訊號。

3、入井的訊號在井口還應安裝本安型訊號避雷器。

4、井下所用的本安型**必須是有資質生產單位生產的煤安標誌在有效期內的企業產品。

六、 接地技術要求

1、獨立避雷針、避雷線的接地裝置應獨立設定,每一處衝擊接地電阻不大於10ω。

2、瓦斯幫浦房等電位接地應圍繞幫浦房組成環形接地網,沿金屬屋面周邊每18m採用引下線接地一次,同時與電氣接地連線在一起。每根引下線衝擊接地電阻不大於10。

3、架空金屬管道應與防閃電感應接地(即等電位接地)相連,金屬瓦斯管路宜每隔25公尺接地一次,衝擊接地電阻不大於30ω,架空部分應利用金屬支架或鋼筋混泥土支架焊接、綁紮鋼筋網作為引下線,其鋼筋混泥土基礎宜作接地裝置。

4、井口通訊線路避雷器接地極電阻不大於1ω。

5、接地材料:

1)接閃杆採用熱鍍鋅圓鋼或鋼管製成,圓鋼不小於16mm,鋼管不小於25mm;

2)引下線應採用熱鍍鋅圓鋼或鍍鋅扁鋼,優先採用圓鋼,圓鋼直徑不小於12mm,扁鋼厚度不小於4mm,截面不小於100mm2,材料應熱鍍鋅,採用多根引下線時,應在各引下線上距地面0.3-1.8m處設斷接卡,當僅利用鋼筋作引下線並採用埋於地壤中的人工接地體時,應在每根引下線上距地面低於0.

3m處設接地體連線板(便於檢驗測定),連線板處應有明顯標誌。

3)環形基礎接地體最小規格為4×25或2×φ10mm;接地板3mm厚600×600mm的熱鍍鋅鋼板或銅板;垂直接地體用型鋼時應採用最小50×50×3熱鍍鋅角鋼;垂直接地體用圓鋼時用不小於φ20mm的圓銅或熱鍍鋅圓鋼。水平接地體埋深不小於0.5m,垂直接地體長度宜為2.

5m,間距5m。

6、防直擊雷的專用引下線距出入口或行人路邊沿不宜小於3m。

7、高土壤電阻率的場地降低接地電阻方法:

1)採用多支外引接地裝置;

2)接地體埋於較深的低電阻率土壤中;

3)換土;

4 ) 採用物理降阻劑。

七、 施工、驗收要求:

1、各單位應請有甲級及以上資質施工單位作礦系統防雷設計施工,通過防雷辦驗收合格並出具驗收報告。

2、零星小範圍被缺施工可由各礦自已完成由公司機電部驗收通過,最後須經防雷辦驗收合格與礦其他防雷設施同時出具報告。

八、 防雷設施維護檢查:

1、每年雨季前全礦防雷設施及接地必須經防雷辦檢測合格。

2、每年雨季期間防雷設施檢查有專人進行,每月不少於1次,並作好檢查記錄,由機電負責人監督。

九、 說明:

如對本規定有不清楚之處,可諮詢公司機電部工程師,或者參考下列資料:《建築物防雷設計規範》(gb 50057-2010),《建築物防雷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範》(gb 50601-2010),《建築物電子資訊系統防雷技術規範》(gb 50343-2012),《**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範》(gb 50058-92),《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範》(gb 50169-2006),《煤礦安全規程》2013版。

2023年5月19日

防雷電安全技術措施

貝勒煤礦礦井防雷電 編制 徐傑 日期 二oo九年九月十八日 審批意見 機運工區 機電部 安檢科 排程室 技術科 機電礦長 安全礦長 總工程師 生產礦長 礦長 貝勒煤礦礦井防雷電 安全技術措施 我礦的供電線路及礦井各設施都處在雷擊活動較頻繁的區域,對礦井的安全正常供電造成一定的威脅,同時對礦井的建築設...

防雷電安全技術措施

我礦的供電線路及礦井各設施都處在雷擊活動較頻繁的區域,對礦井的安全正常供電造成一定的威脅,同時對礦井的建築設施和井下也存在一定的隱患。為保證安全,特編制本安全技術措施。1 礦成立防雷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樊鵬飛 副組長 鄭守成 成員 薛永軍張洋 領導小組負責雨季 三防 時防雷電工作的相關工作安排和指...

技術管理規定

公司技術資料管理實施辦法 1.1公司技術類檔案 資料,包括國家標準 規範 圖集 技術文獻,公司自編的體系檔案 工作標準 工作指南等 包括紙質資料及電子資料 2.1公司各部門 分公司 各專案部對技術資料的管理,必須符合公司工作標準及質量管理體系 檔案控制程式 的要求。2.2公司技術資料應妥善保管 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