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電線路安全距離和措施

2022-07-18 01:51:02 字數 5436 閱讀 6892

《建築電氣設計與施工》

一、 電氣安全措施

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

在電氣裝置上工作,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有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護制度,工作間斷、轉移及終結制度。

(1)工作票制度

電氣作業人員的工作票是表明准許在高壓或較危險的電氣裝置和線路上進行工作、檢修的書面命令。

在停電檢修或帶電作業時,為了保證工作順利和安全地進行,均應建立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的內容和專案,可以按不同的檢修工作任務、裝置條件、管理機構,指定適合本行業的工作票格式。工作票的主要內容和專案如下:

1)停電檢修的工作票包含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工作開始時間和預定結束時間,停電範圍和必須斷開的開關名稱及編號,必須採取的安全措施,工作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姓名,工作票簽發人的姓名,變電所值班人員按工作票要求停電後的簽名。工作全部結束後,工作負責人簽注「可以送電」,然後交變配電室值班人員;變電所值班人員送電後,簽注「已送電」。

2)帶電工作的工作票包含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工作開始時間和預定結束時間,必須採取的安全措施,工作負責人、監護人和工作人員姓名,工作票簽發人的姓名。

3)簽發工作票應符合以下要求:

工作票簽發人應由熟悉情況和有經驗的領導擔任,並對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工作票中須註明應斷開的開關編號、名稱和應裝設臨時接地線的部位以及應採取的安全措施。工作負責人應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內容、工作時間,並且必須始終在工地現場負責。

工作許可人應按工作票停電,並做好安全措施。工作許可人應向工作負責人交待並檢查停電範圍、做好安全措施、指明帶電部分、移交工作現場,雙方簽名後方可工作。工作完畢後,工作人員應清掃現場、清點工作,工作負責人應清點人數,帶領全部工作人員撤出現場。

雙方簽名後,將工作票交工作許可人。送電前,值班人員需要仔細檢查現場後,方可送電。

(2)工作許可制度

履行工作許可手續的目的是為了在完成好安全措施以後,進一步加強工作責任感。

1)工作許可人在完成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後,還應會同工作負責人到現場再次檢查所做的安全工作,保證檢修裝置確無電壓;對工作負責人指明帶電裝置的位置和注意事項;和工作負責人在工作票上分別簽名。完成上述許可手續後,方可開始工作。

2)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安全措施,值班人員不得變更有關檢修裝置的執行結線方式。工作中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變更時,應事先取得對方的同意。

(3)工作監護制度

執行工作監視制度的目的是使工作人員在工作過程中始終得到監護人的指導和監督,及時糾正一些不安全的行為和錯誤的做法,特別是接近帶電部位及工作轉移時更為重要。在完成工作許可手續後,工作負責人應向工作人員交待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必須始終在工作現場認真做好監護工作。為了防止人身觸電,在整個工作過程中,工作人責任應全程負責監護。

當進行的工作較為複雜、安全條件較差時,還應增設專人監護。專職監護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工作期間,工作負責人若因故必須離開工作地點時,應指定能勝任的人員臨時代替,並詳細交代現場工作情況,同時通知工作人員。

如果工作負責人需要長時間離開現場,應由原工作票簽發人指派新的工作負責人,兩工作負責人應做好必要的交接。

(4)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工作間斷時,所有安全措施應保持原狀。當天的工作間斷之後又繼續工作時,無須再經許可;而對於隔天之間的工作間斷,應交回工作票,次日復工前,還應重新得到值班員的許可。在未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以前,值班員不得在施工裝置上進行操作和合閘送電。

在同一電氣連線部分用同一張工作票依次在幾個工作地點轉移工作時,全部安全措施應由值班員在開工前一次做完,不需要再辦理轉移手續。但工作負責人每轉移乙個工作地點時,必須向工作人員交代帶電範圍、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

全部工作完成後,工作人員應清掃並整理現場。工作負責人應先進行周密的檢查,待全體工作人員撤離工作地點後,再向值班人員講清所修專案、發現的問題、試驗結果和存在的問題等,並與值班人員共同檢查裝置狀況,、有無遺留物件、是否清潔等,然後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終結時間。經雙方簽名後,工作票方告終結。

只有在同一停電系統的所有工作票結束,拆除所有臨時接地線、臨時遮攔和標示牌,恢復常設遮攔,並得到值班排程員或值班負責人的許可後,方可合閘送電。已結束的工作票應加蓋「已執行」印章後,妥善儲存三個月,以便於檢查和進行交流。

二、 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

在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的電氣裝置上工作必須有下列措施:停電、驗電、裝設接地線、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攔。上述措施由值班人員執行,對於無人值守的電氣裝置由斷開電源人執行,並應有監護人在場。

1、停電。工作地點必須停電的裝置如下:檢修的裝置;與工作人員在工作中正常活動範圍小於表18-28中的規定的裝置;在44kv及以下裝置上進行工作,安全距離雖大於表18-28中的規定,但小於表18-29中的規定,同時又無安全遮攔的裝置。

d)帶電部分在工作人員後面或兩側無可靠安全措施的裝置。將檢修裝置停電,必須把各方面的電源完全斷開,任何執行中的星形接線裝置的中性點必須視為帶電裝置。各方面至少有乙個明顯的斷開點。

與停電裝置有關的變壓器和電壓互感器,必須從高、低壓兩側斷開,防止向停電裝置倒送電。斷開開關及刀閘的操作電源,操作把手必須鎖住。

2、驗電。驗電時必須用電壓等級合適而且合格的驗電器,在檢修裝置進出線兩側各相分別驗電。驗電前應先在有電的裝置上進行試驗,確認驗電器完好時,才能進行驗電工作如果在木桿、木梯或木質構架上驗電,不加接地線便不能指示者,可在驗電器上接接地線,但必須經值班負責人許可。

高壓驗電必須帶絕緣手套。驗電時應使用相應電壓等級專用驗電器。330kv及以上的電氣裝置,在沒有相應電壓等級的專用驗電器的情況下,可使用絕緣棒代替驗電器,根據絕緣棒端有無火花和放電聲響來判斷有無電壓。

表示裝置斷開和允許進入間隔的訊號、經常接入的電壓表等,不得作為裝置有無電壓的根據,但如果指示有電,則禁止在該裝置上工作。

3、裝設接地線。當驗明裝置確已無電壓後,應立即將檢修裝置接地並三相短路。這是保護工作人員、防止突然來電的可靠安全措施,同時裝置斷開部分的剩餘電荷也可因接地而釋放。

對於可能送電至停電裝置的各方面及停電裝置可能產生感應電壓的都要裝設接地線,所裝接地線與帶電部分應符合安全距離的要求。檢修母線時,應根據母線的長短和有無感應電壓等實際情況確定接地線數量,檢修10m以上的母線時應裝設兩組接地線。檢修部分如果分為幾個在電氣上不相連線的部分,則各段分別驗電後,進行接地。

所有配電裝置的適當地點均應裝設有接地網的接頭,接地電阻必須合格。裝設接地線必須由兩人進行。裝設接地線必須先接接地端後接導體端,必須保證接觸良好。

拆除接地線的順序與之相反。裝、拆接地線均應使用絕緣棒和帶絕緣手套。接地線應用多股軟裸銅線,其截面應符合短路電流的要求,但不得小於25mm2。

每組接地線均應編號並存放在固定地點。裝、拆接地線應做好記錄。

4、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攔。在一經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的開關和刀閘的操作把手上,均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如果線路上有人工作,應**路開關和刀閘的操作把手上懸掛「禁止合閘,線路有人工作」的標示牌。

標示牌的懸掛和拆除應按供電部分的排程員或電氣裝置主管的工作命令執行。臨時停電的工作,安全距離的規定距離以內的未停電裝置應裝設臨時遮攔。臨時遮攔應牢固並懸掛標示牌。

在工作地點懸掛「在此工作」的標示牌,或在工作地點的四周用紅白帶做好圍欄。嚴禁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移動或拆除遮攔、接地線或標示牌。

三、電工安全用具的使用和維護

安全用具是否符合規程的要求,是否正常、清潔、完整。有汙垢的要擦拭乾淨,如果有被電擊穿的痕跡則不准使用。對於橡膠製品的用具,如絕緣手套、絕緣靴等,不允許有外傷、裂紋、氣泡、毛刺、劃痕等。

發現有問題的安全用具應立即禁用並及時更換。安全用具在使用前要核對電壓等級是否和需要相符。特別是基本安全用具(如絕緣棒、驗電器)必須正確無誤。

電工安全用具使用中:無特殊防護裝置的絕緣棒,不允許下雨或下雪時在室外使用。潮濕天氣時的室外操作,不允許使用無特殊防護的絕緣夾。

橡膠手套內應襯一副紗手套。使用絕緣臺時,應放置在堅硬的地面上。使用高壓驗電器時,應戴好絕緣手套。

使用低壓驗電器時,應先驗證其是否良好。

電工安全用具保管:絕緣棒應垂直存放,架在支架上或吊掛在室內,不接觸牆壁。橡膠製品的用具應倒置在指形支架上或存放在櫃內,其上不得堆壓任何物件。

橡膠製品的用具不應與油類相接觸,存放處的環境溫度不能過熱或過冷,否則容易發生變形和老化,使絕緣性能下降。絕緣臺的絕緣子應保持無裂紋或破損,木質絕緣臺要保持乾燥清潔。驗電筆用後存放在盒內,放置於乾燥處,避免積塵和受潮。

存放安全用具的地點應有明顯的標誌,要做到「對號入座」、取用方便。安全用具嚴禁移做他用。安全用具應由專人保管並定期檢查是否齊全和完好。

定期對安全用具進行電氣測試。電工安全用具用做定期檢驗試驗,一般電工用具應做耐壓試驗,高壓安全用具還應做洩露電流試驗,有條件時還應做介質損耗測定試驗。登高安全用具應做拉力試驗。

一、採用安全電壓

安全電壓是為防止觸電事故而採用的由特定電源供電的電壓系列。這個電壓系列的

上限值,在任何情況下,兩導體或任一導體與地之間均不得超過交流(頻率為50-500hz)有效值5ov。

國家標準規定,安全電壓額定值的等級為42v、36v、24v、l2v、6v。

凡手提照明燈、危險環境和特別危險環境的區域性照明燈、高度不足2.5m的一般照明燈、危險環境和特別危險環境中使用的攜帶式電動工具,如果沒有特殊安全結構或安全措施,應採取36v安全電壓。

凡工作地點狹窄,行動不便,以及周圍有大面積接地導體的環境(如金屬容器內、隧道內),使用手提照明燈,應採用12v電壓。

二、保證電氣裝置的絕緣性能

絕緣是用絕緣物將帶電導體封閉起來,使之不能對人身安全產生威脅。一般使用的絕緣物有瓷、雲母、橡膠、膠木、塑料、布、紙、礦物油等。

用絕緣電阻衡量電氣裝置的絕緣性能,是乙個最基本的指標。足夠的絕緣電阻能把電氣裝置的洩漏電流限制在很小的範圍內,可以防止漏電引起的事故。不同電壓等級的電氣裝置,有不同的絕緣電阻要求,並要定期進行測定。

此外,電工作業人員還應正確使用絕緣用具,穿著絕緣靴、鞋。

三、採用屏護

屏護就是用遮欄、護罩、護蓋、箱盒等把帶電體同外界隔絕開來,以減少人員直接觸電的可能性。

四、保證安全距離

電氣安全'>電氣安全距離是指人體、物體等接近帶電體而發生危險的距離。為了防止人體觸及和接近帶電體,為了避免車輛或其他工具碰撞或過分接近帶電體,為了防止火災、過電壓放電和各種短路事故,在帶電體與地面之間、帶電體與帶電體之間、帶電體與人體之間、帶電體與其他設施和裝置之間,均應保持安全距離。安全距離的大小由電壓的高低、裝置的型別及安裝方式等因素決定。

五、合理選用電氣裝置

從安全要求出發,必須合理選用電氣裝置,才能減少觸電危害和火災**事故。電氣裝置主要根據周圍環境來選擇,例如,在乾燥少塵的環境中,可採用開啟式和封閉式;在潮濕和多塵的環境中,應採用封閉式;在有腐蝕性氣體的環境中,必須採取密封式;在有易燃易爆危險的環境中,必須採用防爆式。

六、裝設漏電保護裝置

裝設漏電保護裝置的主要作用是防止由於漏電引起人身觸電,其次是防止由於漏電引起的裝置火災以及監視、切除電源一相接地故障。有的漏電保護器還能夠切除三相電機缺相執行的故障。

七、保護接地與接零

(1)保護接地。保護接地就是把用電裝置的金屬外殼與接地體連線起來,使用電裝置與大地緊密連通。在電源為三相三線制中性點不直接接地或單相制電力系統中應設保護接地線。

(2)保護接零。保護接零就是把電氣裝置在正常情況下不帶電的金屬部分與電網的

零線緊密地連線起來。在電源為三相四線制變壓器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系統中應採用保護接零。

外電線路防護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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