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建築工程管理規程

2022-07-08 03:39:04 字數 4618 閱讀 2929

北京市地方標準 db

編號:備案號:

1、總則

2、術語

3、基本規定

4、分類與編號

5、基建檔案

6、監理資料

7、施工資料

8、竣工圖編制

9、編制組卷

10、移交與歸檔

附錄a : 分部/子分部/分項工程劃分及代號規定

附錄b : 資料管理目錄

附錄c : 文物建築工程施工資料管理用表

附錄d : 常用建築材料進場複試專案表

其他:案卷封面、目錄、備考表、以及移交書格式、竣工圖的改繪及摺疊 、工程資料案卷編制參考北京市《建築工程資料管理規程》db11/t695-2009。

引用標準名錄

本規程用詞說明

條文說明

文物建築工程資料管理規程

1.總則

1.0.1為規範文物建築工程資料的管理,提高對文物建築工程的管理水平,保證工程質量,做好工程檔案及歸檔工作,現依據北京市《建築工程資料管理規程》db11/t695-2009,結合文物建築工程的特點,特制定本規程。

1.0.2本規程適用於本北京市行政區域內文物建築修繕、復建以及移建工程資料的管理, 施工單位以及建設、勘察、設計、監理單位均應執行本規程。

1.0.3《文物建築工程資料管理規程》未涉及到的內容如有發生執行北京市《建築工程資料管理規程》有關規定。

1.0.4工程資料管理除應符合本規程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北京市現行有關規範、標準。

2.術語

2.0.1文物建築:指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中的古建築或雖未明確作為文物保護單位但具有文物價值的古建築。

2.0.2單體建築:指獨立的單個建築或群體建築中的某一建築物。

2.0.3工程資料:在工程修繕、復建和移建中形成的各種形式的資訊記錄,可分為基建檔案、監理資料、施工資料和竣工圖。

2.0.4 施工資料:施工單位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形成的資料。

2.0.5 竣工圖:工程竣工驗收後,真實反映工程專案施工結果的圖樣。

2.0.6工程檔案:在工程修繕、復建和移建中形成的有儲存價值的工程資料。

2.0.7組卷:按照一定的原則和方法,將有儲存價值的檔案、資料分類整理形成案卷的過程。

2.0.8歸檔:將具有儲存價值的檔案、資料組卷交檔案管理部門儲存。

3.基本規定

3.0.1工程資料是施工中形成的保證工程質量的資訊記錄,也是將來進行工程維修的重要依據,工程資料驗收不符合規定要求,不得進行工程竣工驗收。

3.0.2 施工單位應實行總工(技術負責人)負責制,逐級建立健全施工資料管理崗位責任制,配備專職資料管理員,資料管理員必須持證上崗。

3.0.3專案總工(技術負責人)負責單位工程施工資料的全過程管理工作,負責對施工資料的計畫、管理和審核工作。

施工資料由各專業(工種)工長、質檢員以及試驗員、材料員等有關崗位人員負責編制和索取,專案資料管理員負責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以及組卷、歸檔工作。

3.0.4 工程資料必須隨工程施工按時產生,及時收集、整理,並應按專業歸類,按時間順序編號。

資料**統一採用本規程所附**,特殊情況需增加**的應依據北京市《建築工程資料管理規程》合理採用。

3.0.5施工資料應採用計算機進行編制,在紙質列印件上簽字。施工單位應按時編制,建設、勘察、設計、監理單位對工程質量確認後應及時在資料上簽字。

3.0.6工程資料應以單體建築為單位進行編制、整理、組卷。

有共用合格證、試驗報告等資料情況可用影印件,但必須註明原件所在案卷。資料的專案應齊全完整,內容填寫應準確、真實,字跡清晰,簽字蓋章齊全,無未了事項。

3.0.7 工程資料應為原件。當為影印件時,應加蓋影印件提供單位的公章,註明影印日期,並有經手人簽字。

3.0.8工程資料不得塗改、偽造、抽撤,由資料管理員專人管理避免丟失或損毀,如有發生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3.0.9總承包單位負責彙總分承包單位(建設單位發包的分承包單位除外)編制的施工資料,自查合格後移交建設單位。

分承包單位負責所承包範圍內施工資料的編制、整理,對其施工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自查合格後交總包單位進行彙總、組卷、歸檔。

3.0.10分承包(如壁畫、雕刻、泥塑以及屋面新式材料防水等專業)應具有相應專業分承包資質,其資質影印件由發包單位歸入工程資料存檔。

3.0.11工程資料應按本規程規定的儲存單位進行分別儲存,列入城建檔案館接收範圍的工程檔案,執行北京市《建築工程資料管理規程》有關規定。

3.0.12工程參建各單位應在合同中對工程資料的編制、套數、費用和移交期限等提出明確要求。合同中對工程資料的技術要求不應低於本規程的規定。

3.0.13設計交底、竣工驗收由建設單位(監理)組織、主持。工程竣工圖應由建設單位組織編制,可委託施工、監理或設計單位編制,費用執行工程合同約定。

3.0.14 由建設單位採購**的建築物資,建設單位應提供相應的質量證明檔案。

3.0.15 由建設單位發包的專業承包施工工程,分包單位應按本規程的要求,將形成的施工資料直接移交建設單位。

3.0.16 資料流程的時限性:

為保證工程資料的時效性、準確性、完整性,工程相關各方宜在合同中約定資料報審、報驗資料的提交時間、提交格式以及審批時間,並應約定有關責任方應承擔的責任。應明確時限的資料報括:物資選樣送審表、技術送審(包括方案送審和深化設計送審)、物資進場報驗、分項工程報驗、分部工程報驗和竣工報驗等。

4.分類與編號

4.1分類

4.1.1工程資料按其特性和形成、收集、整理的單位不同分為:

基建檔案(a類)、監理資料(b類)、施工資料(c類)和竣工圖(d類)。本規程只對施工資料(c類)用表作出規定,監理資料用表參照北京市《建築工程資料管理規程》執行。

4.1.2本規程將施工資料分為八類:

施工管理資料(c1)、施工技術資料(c2)、施工測量記錄(c3)、施工物資資料(c4)、施工記錄(c5)、施工試驗資料 (c6)、過程驗收資料(c7)、竣工驗收資料(c8)。**形式見附錄c。

4.1.3 分部、子分部、分項工程的劃分按本規程附錄a的規定執行。

4.2編號

4.2.1資料編號的基本原則:按照所屬分部、子分部以及類別,遵循檔案或資料形成的時間先後順序進行編號。

4.2.2基建檔案、監理資料編號由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分別根據本單位和有關規定進行編號。

4.2.3施工資料按以下形式編號:

x x—x x—x x— x x x

注:資料編號由9位組成:

1 為分部工程代號(2位),按附錄a規定的代號填寫。

2 為子分部工程代號(2位),按附錄a規定的代號填寫。

3 為資料類別編號(2位),按附錄c規定的類別編號填寫。

4 為資料順序號(3位), 按資料形成的時間順序從001開始逐張編號。

4.2.4 對於特殊情況,不屬於某個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施工資料,其編號的相應位置以「00」代替。

4.2.5同一批次的同一物資用在兩個以上分部或子分部工程中時,其資料編號填寫主要使用分部或子分部的工程代號。

4.2.6為便於管理,資料應按類別或屬性建立資料管理目錄,格式見附錄b。

5.基建檔案

基建檔案是建設單位從立項申請、申報、審批、開工、竣工及備案全過程所形成的全部資料,一般有一下內容:

5.0.1立項、開工檔案

(1)工程立項審批檔案;

(2)施工許可證或准許施工批准檔案。

5.0.2勘察設計檔案

(1)修繕工程勘察報告;

(2)審定設計方案通知書;

(3)施工圖審查通知書;

(4)修改施工圖通知書。

5.0.3招投標檔案

(1)設計招投標檔案;

(2)施工招投標檔案;

(3)監理招投標檔案;

(4)中標通知書;

(5)設計合同;

(6)施工合同;

(7)監理合同。

5.0.4 工程監督管理檔案: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5.0.5商務檔案

(1)工程投資估算;

(2)工程設計概算;

(3)施工圖預算;

(4)工程結、決算。

5.0.6竣工驗收資料

(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2)工程質量保修書;

(3)工程竣工檔案預驗收意見;

(4)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5.0.7其他資料

(1)合同約定甲供材料、構配件的合格證或其它形式的質量證明;

(2)工程竣工總結;

(3)工程原貌、新貌**;

(4)工程開工、施工、竣工影像資料。

6.監理資料

監理資料是監理單位在工程建設監理活動過程中所形成的全部資料。一般有以下內容:

6.0.1 監理規劃:應由專案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編制並審核簽字,報經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批准。

6.0.2 監理實施細則:應由監理工程師根據專業工程特點編制,經專案總監理工程師審核批准。

6.0.3 旁站監理方案:監理規劃中應根據工程的特點、重要部位、關鍵工序制定旁站監理方案。

6.0.4監理月報:應由監理工程師編制,由專案總監理工程師簽認。報送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

6.0.6監理日誌:專案部的監理工作日誌,由指定人員逐日記載。

6.0.7 見證計畫、見證人備案書、見證記錄:

監理規劃中應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編制見證計畫。監理單位在開工前應按規定確定本工程見證取樣與送審見證人員,填寫《有見證取樣與送審見證人備案書》,到文物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和具有見證試驗資質的試驗部門辦理備案手續。施工中由見證人填寫見證記錄並簽字。

建築工程管理規程

建築工程資料管理規程 xjj036 2007 簡介 一 規程介紹 建築工程資料,是反映建設工程從立項 勘察設計 施工建設到竣工驗收,以及監理 檢驗檢測 質量驗收等全過程中各環節的基本資料 測試結果的原始記錄,是工程質量的客觀見證 也是評價工程建設過程中各方責任主體遵守法律 法規和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

建築工程管理規程

建築工程資料管理規程 dbj01 51 2003 配套叢書 施工組織設計與施工方案 北京土木建築學會主編 二o o三年六月 前言建築工程技術資料是城建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 是建築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竣工核定的必備條件,也是對建築工程進行檢查 維修 管理 使用 改建的重要依據。北京市建委歷來非常重視建設工...

《建築工程管理規程》試題

jgj t185 2009 試題 一 單項選擇題 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1個最符合題意 1.工程資料可分為工程準備階段檔案 監理資料等 a.5 類。a.5b.6c.7d.8 2.商務檔案屬於 a.工程準備階段檔案 a.工程準備階段檔案b.監理資料 c.施工資料d.工程竣工檔案 3.工程竣工檔案分為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