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業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

2022-06-29 22:21:04 字數 1956 閱讀 9824

南林教〔2014〕5號

(2023年2月修訂)

本著因材施教、尊重學生個性發展、發揮學生潛能和專長、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培養優秀人才的原則,根據《江蘇省教育廳關於加強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專業工作管理的指導意見》(蘇教學[2010]20號)和《南京林業大學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辦法》中關於轉專業的有關規定,本校允許符合條件的大一學生根據個人的興趣和愛好重新選擇專業,特制訂本辦法。

一、為加強對學生轉專業工作的管理,學校設立本科學生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由主管本科教學的副校長擔任組長,成員包括教務處、學工處、紀委(監察處)相關負責人和各學院分管教學工作的負責人;各學院須成立轉專業考核工作小組(必須有轉入專業的教師參加)具體負責組織實施考核工作。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由本人提出申請、學校考核通過的可以轉專業:

1、申請轉入a類專業(根據往年轉專業申請情況,由校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學生,要求第一學年無不及格記錄,且第一學期平均學分績點超過3.0或平均學分績點列班級前2名;

2、申請轉入非a類專業的學生,要求第一學年無不及格記錄,且第一學期平均學分績點不低於2.0;

3、確有專長、有相關成果、轉入與專長相應專業能得到更好發展的學生(應提供高中及大學期間所獲省級及以上競賽獎勵證書);

4、入學後由於健康原因(身體疾病,應提供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的原始病歷和診斷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仍能在其他專業學習的學生;

5、確有特殊學習困難(應提供足以說明情況的材料)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仍能在其他專業學習的學生。

三、學校每學年集中受理一次轉專業申請,安排在每年春季學期進行。符合上列第二條第1、2款的學生,可在大學一年級提出申請同年級轉專業;符合上列第二條第3款的學生,可在大學一年級或大學二年級提出申請同年級轉專業;符合上列第二條第4、5款的學生,可在大學一年級或大學二年級提出申請降級轉專業,且不得轉入當年錄取分數線比原專業高的專業(以江蘇省我校專業錄取分數線為準)。

四、每年春季學期,教務處下達當年本科生轉專業工作方案,其中公布由校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a類專業。學院據此制訂各專業轉入考核辦法並送教務處備案,由學院對擬轉入學生進行考核。教務處依照考核辦法進行監督。

五、由學院對提出轉專業申請學生的材料進行審核。各專業允許申請轉專業人數控制在該專業一年級本科生人數的30%以內,並按第一學期平均學分績點高低排序,確定允許申請轉專業學生名單。符合上列第二條第3、4、5款的學生,不受其專業允許申請轉專業人數的限制。

六、各專業允許接收轉專業人數控制在該專業一年級本科生人數的15%以內,並按擬轉專業申請者的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允許接收轉專業學生名單。符合上列第二條第3、4、5款的學生,不受擬轉專業允許接收轉專業人數的限制。

七、學院將考核結果及擬轉入專業學生名單等材料報教務處審核。教務處彙總擬轉專業學生名單報本科學生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核通過。

八、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可根據本辦法規定的條件選擇乙個專業作為轉入志願,在經過考核認定並批准轉入新專業後,不得再要求退回原專業。

九、學生轉入新專業後,編入新專業班級學習,且必須按照轉入專業的教學計畫修滿規定學分,按照該專業畢業審核條件進行畢業審核。學生在原專業取得的公共課程(必修、選修)學分和成績有效;如課程名稱等資訊不完全一致、符合認定條件的課程,可以按照學校規定,由學生提出申請,進行課程和學分的認定。

十、屬於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則上不得申請轉專業:

1、招生時國家已有明確規定不能轉專業的本科學生,以及其它招生時有特殊要求的提前批次錄取的本科學生;

2、藝術類學生與非藝術類學生之間;

3、二級民辦學院的學生與公辦類學生之間;

4、休學期間的學生;

5、在一年級受到記過及記過以上處分的學生。

十一、執行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各學院符合轉出申請條件的學生名單和允許轉入專業學生名單必須公示。

十二、教務處歸口管理本科學生轉專業工作。

十三、本辦法從公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教務處。

原《南京林業大學優秀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南林教[2004]60號)廢止。

南京林業大學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南京林業大學本科生素質拓展與創新學分對照表

附件說明 1 科研訓練指通過學校 省及國家立項及結題的專案。2 學科競賽指由學校教務處 團委 學工處組織的各類競賽。具體包括數學建模競賽 電子設計競賽 力學競賽 課外科技作品競賽 創業計畫大賽 電腦網路競賽 高數競賽 電腦網路競賽 英語競賽 規範漢字書寫大賽等。專業技能競賽指由學院組織參加的各類行業...

南京工業大學本科生校內轉專業實施辦法

5 第3學期開學前,教務處彙總具有優轉正式申請資格學生情況報學校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審批,領導小組批准後,優轉名單掛教務處網頁公示五個工作日後發文公布。二 學生在某一專業上有明顯專長,並已取得相應成果 如已出版專著 或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發表 或在重大專業競賽中獲獎等 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身體條件符...

湖南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修訂行文

湖大教字 2012 31號 為尊重學生個性發展需要,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學校為本科生提供轉專業學習的途徑。為進一步完善本科生轉專業有關工作,特對原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修訂如下。第一條申請轉專業的學生須為我校在籍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第二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學生不得申請轉專業 一 屬於提前批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