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管理月度通報(2008-05)附錄2船舶消防、棄船應急演練指導意見消防演習
一、 船舶易發生火災的危險區域:
1. 機艙:同時具有大量油品和眾多高溫熱源,且通風旺盛,是火災發生頻率較高的部位。
引起機艙火災的原因包括但不限於:
---可燃性液體從有缺陷的連線處滲漏。
---各類油滲入隔熱材料中。
---廢氣管、機器部分等熱表面距離油管路過近。
---電氣焊、切等特殊作業。
---電路系統故障或短路。
控制方法:切斷**部位供電;斷絕通風;關閉防火門;隔離附近易燃、易爆物。
可用滅火器材包括:
---固定滅火系統:如泡沫、co2、鹵化物等系統。
---移動式滅火機:如泡沫、co2、乾粉等。
---手提滅火器:如泡沫、co2、乾粉等。
2. 生活區:人員集中,火源、易燃物多且不易控制,通風良好,是船舶防火的重點區域。引起生活區火災的原因包括但不限於:
---吸菸構成的隱患。---紡織品離燈、暖氣等熱源過近。---電路系統故障或短路。
---易燃物品多且難以嚴格管理。控制方法:切斷**部位供電;斷絕通風;關閉防火門;隔離附近易燃、易爆物;盡量使用防火材料。
可用滅火器材包括:---固定滅火系統:如水噴淋、皮龍等---手提式滅火器:
如水、泡沫、co2、乾粉等。
3. 廚房:油脂,電器管理不當易發生火災。
引起廚房火災的原因包括但不限於:
---油脂的過熱
---油脂類物品距熱表面過近。
---電氣裝置和電路的故障。
---油煙管路受熱。
控制方法:切斷電源;斷絕通風;防火毯加蓋**部位;隔離附近易燃物;關閉防火門。
可用滅火器材:
---固定滅火系統:co2、皮龍等。
---如水(不可用於油和脂肪的火災)、泡沫、co2、乾粉等。
4. 報房、蓄電池間:電氣裝置複雜,易發生火情。
引**災的原因包括但不限於:
---短路或電路的過載
---線路絕緣老化
---線纜接頭鬆動或破損
---蓄電池間,由於通風不良導致蓄電池工作時產生的易燃氣體聚積,遇明火後被點燃。
控制方法:切斷電源;斷絕通風;關閉防火門;隔離附近易燃、易爆物。
可用滅火器材:
---主要是乾粉、co2手提滅火器。
5. 貨艙:因貨物自身性質或保管不當易引**災。
引**災的原因包括但不限於:
---貨物本身易自熱、自燃。
---某些散裝貨物易產生易燃氣體。
控制方法:封閉貨艙;斷絕通風。
可用滅火器材:
---固定滅火系統:co2、鹵化物、皮龍等。
---手提滅火器:如水、泡沫、co2、乾粉等。
---移動式滅火系統:移動式泡沫滅火器,泡沫槍等。
6. 油漆間、物料間:存有可燃物質易引**災。
引**災的物質包括但不限於:
---各種油漆
---清洗機和石蠟等
---各類燃油、滑油。
---氧氣、乙炔鋼瓶。
控制方法:切斷電源;斷絕通風;關閉防火門;隔離附近易燃物。
可用滅火器材(根據火災種類而異):
---固定滅火系統:皮龍等。
---手提滅火器:如水、泡沫、co2、乾粉等。
---移動式滅火系統:移動式泡沫滅火器,泡沫槍等。
二、 solas 對消防演習要求
1. 趕往集合地點,並準備執行應變部署表所述的任務;
2. 啟動乙個消防幫浦,並要求至少射出兩股水柱,以表明該系統是處於正常的工作狀態;
3. 檢查消防員裝備和其他個人救助裝置;
4. 檢查有關的通訊裝置;
5. 檢查演習區域內的水密門、防火門和防火閘以及通風系統主要進出口的工作情況;
6. 檢查供隨後棄船用的必要裝置。
三、 船舶滅火行動
船舶火災普遍具有火點隱蔽、不易發現,處所狹小、施救困難,對流傳導、極易蔓延等特點。一旦失火,很難及時得到外界消防力量的援助,如果不能迅速組織船員,正確利用船舶消防裝置,有效控制和及時撲滅初起之火,往往火勢會很快地蔓延,以致引發船損、貨損和人員**的嚴重海難事故。船舶滅火應遵循的原則:
「先控制,後消滅;先探明火情,後採取行動」。消防演習就是針對上述「船舶易發生火災部位」,對滅火技術和基本戰術進行的綜合性演練,既能滿足實際滅火需要,又能滿足solas、stcw78/95等相關國際公約和各備忘錄地區港口國檢查的要求。
經過多年推進,我司各輪在消防意識、技能和戰術運用方面均取得了長足進步,但在船舶消防演習中仍存在如下共性缺陷:整體部署缺陷:---過於側重形式,逼真性和實效性不足。
---演習發起形式較僵化,每次演習預先通知,致使船員的應急意識和應變能力缺乏。---演習地點單一,更換火場後,部分船員無法適應,場面混亂。---部分船舶集合地點設計不合理,距離失火地點過遠。
---現場指揮不能充分調動現場人員,與真實火場氛圍差距較大。---部分船舶對消防演習中部分關鍵環節存在認識偏差,實際動作和行動不到位。技術動作缺陷:
---探火人員穿著防護服速度慢,沒有進行氣密性和低壓報警試驗。---探火人員與其協助人員間,安全繩聯絡訊號不清晰。---負責開啟進入火場防火門人員,開門與隱蔽動作不規範、不到位。
---皮龍組掩護與對艙壁和易燃物降溫的動作不規範、不到位。
---隔離隊對通風關閉點、電源切斷點、易燃易爆物保護點具體位置不清晰;行動僅走形式,無實際動作。---機艙人員撤離時,撤離人員未攜帶輪機日誌、eebd,未通過逃生孔撤離;救護隊未做接應。---使用機艙大型固定滅火系統前,未進行人員全部撤離確認。
---未準備救生器材。---測氧人員:未穿著呼吸器等防護用品,不會使用多種氣體探測儀,向現場指揮報告不規範。
基於存在的上述問題,參照體系檔案(應急預案ims-ep14檔案),我們以機艙、廚房消防演習為例,對演習基本步驟和關鍵環節做出進一步解釋和建議。請各輪參考此意見,因地制宜地制定出符合本輪實際情況的演習方案。
四、 機艙失火:訊號:短聲連放一分鐘+四長聲同時廣播發布機艙火警總指揮:
船長現場指揮: 老軌/大副人員著裝要求:連體工作服、安全帽、皮手套、安全鞋、頸繫毛巾。
演習的基本步驟:
1.演習的啟動:各輪應對下列場景進行逐一演練---場景一:
隨機指定一名或數名船員,假想機艙某處**,發現火情後立即報告船長並利用各種有效手段發出該資訊,切斷**部位油、電**,同時利用相應器材(手提滅火器、舟車滅火機、泡沫槍等)進行施救。船長接到報告後,利用警鈴、廣播等方式向全船發布機艙火警警報。現場人員離**場時注意關閉附近通風設施。
---場景二:值班或工作人員發現煙霧或較大火情,報告船長並利用各種有效手段發出該資訊。船長接到報告後,利用警鈴、廣播等方式向全船發布機艙火警警報。
---場景三:由船長或檢察**直接發布機艙火警警報(火勢很大)。2.
人員集合:目的為清點人數。聽到警報後全體船員迅速攜帶指定消防器材、救生衣、保溫救生服,高喊「機艙失火」趕往集合地點(選擇盡量靠近機艙入口的開敞甲板作為集合地點)。
保溫救生服應統一放置於集合地點附近,不妨礙演習進行的開敞處。皮龍組、探火組成員到達現場後直接投入準備工作(警報發出後3分鐘內至少準備2根皮龍並出水;2名探火員5分鐘內試驗、檢查、著裝完畢);三副直接進入co2間(或大型滅火系統控制站)進行準備並報告。
3.清點人數:目的為檢視是否有人員困於火場。
為迅速投入滅火行動,由各隊隊長清點本隊人數後,分別向現場指揮報告。駕駛台負責核實固定人員並向現場指揮報告,機艙固定人員盡快啟動消防幫浦。二副檢查、準備通訊裝置,按船長指令對外聯絡,發布警告資訊,記錄演習過程;駕助懸掛訊號旗,並協助二副工作,特別是注意記錄探火進入火場的時間。
各隊人員到達現場清點人數後,即刻按照現場指揮命令投入到滅火行動中。現場指揮在收到各隊清點人數報告後,立即下達該隊行動命令,無需人員到齊後統一發布命令,避免出現列隊等待現象。4.
隔離:關閉通風,關閉防火門,可能的話切斷**部位供電;隔離、清理機艙附近易燃、易爆物(如氧氣、乙炔氣瓶,物料間物料等)。請各輪參考附表形式,完成本輪的「船舶消防隔離清單」(因工作原因,無法實際關閉、切斷的部位須在備註中標明)。
相關人員須熟知該清單內容,必要崗位應持有該清單,並照此實際操作。進展情況由隊長或獨立負責人向現場指揮報告。5.
降溫:皮龍組在整個演習期間,應不間斷對火場周圍艙室和尚未搬離的易燃、易爆物進行模擬降溫。6.
初次探火/搜救被困人員:當演習由場景一與場景二啟動時,無須進行初次探火,本步驟僅為搜救被困人員(船舶可隨機指定某名船員被困,等待探火人員營救);當演習由場景三啟動,本步驟為初次探火和搜救被困人員。
兩名探火員檢查試驗,著裝完畢後,在皮龍掩護下,攜帶必要消防器材進入機艙,搜救被困人員,探明失火位置與火勢。其他人員安排建議:一人攜帶手提滅火器在最前,試驗門溫,取低位開門並隱蔽於後(如果門向內開,協助人員試驗門溫後,由探火員採取保護姿勢自行開門進入火場),準備為探火員提供滅火器(如果需要);皮龍組選擇不影響探火員行動的位置,取低位降溫、保護;協助人員選擇合適位置生根防火繩,協助探火員進入火場;救護隊在火場出口附近待命,準備搶救傷員;在對各隊初步行動做出安排後,現場指揮(大副)應到火場出口附近等待探火員報告。
7. 救治傷員:救護隊將營救出的傷員抬至適當地點,進行模擬搶救,隨時將救治情況與結果向現場指揮報告。
8. 機艙固定大型滅火系統使用前的準備工作:關閉主消防幫浦,機艙人員撤離(機艙固定人員攜帶eebd、輪機日誌等從逃生孔撤離機艙,救護隊到逃生孔接應);切斷電源,啟動應急發電機,啟動應急消防幫浦;關閉機艙速閉閥,切斷油路;檢查火場周圍的密封情況。
9. 清點人數:下令使用大型滅火系統前,現場指揮應核查人數,確認火場人員全部撤離。
10. 使用機艙大型固定滅火系統:船長收到現場指揮清點人數報告後,方可發布向機艙一次性模擬施放大型滅火劑的指令。
11. 滅火劑施放後的行動:繼續對火場周圍艙壁進行降溫,轉移易燃、易爆物品,檢查機艙封閉情況與火場周圍艙壁溫度變化,測溫時應採用正確姿勢,選擇有代表性的位置。
大副開啟、除錯多種氣體探測儀。三副帶領現場暫時空閒人員準備救生艇。12.
二次探火:溫度明顯下降後,應進行二次探火。兩名探火員檢查試驗裝備,在皮龍掩護下,攜帶必要消防用具進入機艙,檢視火場。
其他人員安排建議:一人攜帶手提滅火器在最前,試驗門溫,取低位開門並隱蔽於後,準備為探火員提供滅火器;皮龍組選擇不影響探火員行動的位置,取低位降溫、保護;協助人員選擇合適位置生根防火繩,協助探火員進入火場;現場指揮應到火場出口附近等待探火員報告。13.
恢復通風:探火員報告火已熄滅後,恢復自然通風。14.
測氧:探火員檢查試驗裝備,攜帶已經除錯好的多種氣體探測儀進入火場測氧,將氧氣含量數值報告現場指揮。此時探火員可以只佩戴呼吸器、安全帽、手套進入。
15. 恢復機械通風、動力,清理現場,講評。16.
在步驟9以後,因火勢徹底失控,轉入棄船演習(機艙固定人員立即到就近、方便的處所取用救生衣和保溫救生服)。
五、 廚房失火:訊號:短聲連放一分鐘+五長聲同時廣播發布廚房火警總指揮:
船長現場指揮: 大副人員著裝要求:連體工作服、安全帽、皮手套、安全鞋、頸繫毛巾。
基本步驟:
1.演習的啟動:各輪應對下列場景進行逐一演練---場景一:
隨機指定一名船員,假想廚房某處**,發現火情後,報告船長並利用各種有效手段發出該資訊,同時利用相應器材(防火毯、手提滅火器、固定滅火系統等)進行施救。船長接到報告後,利用警鈴、廣播等方式向全船發布廚房火警警報。現場人員離**場時注意關閉相應通風設施,尤其是煙道通風擋板,切斷供電,關閉防火門。
---場景二:值班或工作人員發現廚房內有煙霧或較大火情,應立即關閉相應通風設施,尤其是煙道通風擋板,切斷供電,關閉防火門。報告船長並利用各種有效手段發出該資訊。
船長接到報告後,利用警鈴、廣播等方式向全船發布廚房火警警報。---場景三:由船長或檢察**直接發布廚房火警警報。
2. 人員集合:目的為清點人數。
全體船員迅速攜帶指定消防器材、救生衣、保溫救生服,高喊「廚房失火」趕往集合地點(選擇盡量靠近廚房入口的開敞甲板作為集合地點)。保溫救生服應統一放置於集合地點附近,不妨礙演習進行的開敞處。列隊可按消防隊,隔離隊,救護隊分列。
皮龍組、探火組成員到達現場後直接投入準備工作(警報發出後3分鐘內至少準備2根皮龍並出水;2名探火員5分鐘內試驗、著裝完畢)。3. 清點人數:
目的為檢視是否有人員受困。為迅速投入滅火行動,由各隊隊長清點本隊人數後,分別向現場指揮報告。駕駛台負責核實固定人員並向現場指揮報告。
同時,固定人員進入駕駛台和集控室,如情況允許,盡快啟動主消防幫浦。二副檢查、準備通訊裝置,按船長指令對外聯絡,發布警告資訊,記錄演習過程;駕助懸掛訊號旗,並協助二副工作,特別是注意記錄探火進入火場的時間。
各隊人員到達現場清點人數後,即刻按照現場指揮命令投入到滅火行動中。現場指揮在收到各隊清點人數報告後,立即下達該隊行動命令,無需人員到齊後統一發布命令,避免出現列隊等待現象。4.
隔離:關閉通風,切斷供電,清理易燃物。請各輪參考附表形式,完成本輪的「火場通風關閉點」、「火場附近易燃、易爆物保護點」、「電源切斷點」詳細清單(因工作原因,無法實際關閉、切斷的部位須在備註中標明)。
相關人員須熟知該清單內容,必要崗位可持有該清單,並照此實際操作。進展情況由隊長或獨立負責人向現場指揮報告。5.
降溫:皮龍組在整個演習期間,應不間斷對火場周圍艙室和尚未搬離的易燃、易爆物進行模擬降溫。6.
搜救被困人員:船舶可隨機指定某名船員被困,等待探火人員營救。
船舶消防演習程式及注意事項
船舶火災普遍具有火點隱蔽 不易發現,處所狹小 施救艱難,對流傳導 極易蔓延等特點。一旦失火,很難及時得到外部消防力量的援助,如果不能迅速地組織船員正確利用船上的消防裝置有效控制和及時撲滅初起之火,往往火勢會很快地蔓延。以致引發船損 貨損或人員 的嚴重海難事故。船舶消防工作是一項關係到船舶安全的重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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