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驗收流程

2022-05-20 16:29:44 字數 4144 閱讀 3626

單位不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流程圖

常州市新北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2023年9月10日

單位不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流程圖說明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建設部建建(2000)142號文、《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建設部令(2023年)第78號和《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 0300-2001的規定,為確保新北區建設工程結構安全及正常使用,現結合新北區實際情況,新北區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和備案工作按下面流程進行。

新北區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由新北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以下簡稱區質監站)實施監督,房屋建築工程的竣工備案由區質監站具體承辦,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備案由區城市管理與建設局城建處具體承辦。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和備案工作共分三階段進行: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階段、竣工驗收階段和竣工備案階段。

1 單位工程施工質量竣工驗收階段

1.1 單位工程施工質量竣工驗收一般以單位工程為驗收單元。每個單位工程(包括各類單體建築物,小區內道路、各類管線,裝飾裝修30萬元以上,市政基礎設施及裝置安裝工程)按合約內容施工結束,特別複雜的工程如大型綜合建築,可以根據「統一標準」的單位工程的劃分原則細分驗收單元。

1.2 單位工程施工完成後,在施工單位自檢合格的基礎上向建設(監理)單位提出竣工報告。施工單位出具的工程竣工報告,應包括結構安全、室內環境質量和使用功能抽樣檢測資料等合格檔案,以及施工過程中發現的質量問題整改完成報告等。

1.3 單位工程施工質量竣工驗收由建設單位組織施工(含分包單位)、設計、勘、監理等單位有關負責人成立驗收組進行,並將《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方案》和《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通知書》,由建設單位在工程質量竣工驗收日期的3個工作日前報區質監站。

1.4 單位工程施工質量竣工驗收的前提條件:

1.4.1 單位工程的合約內容全部完成,並接通正式水源、電源

1.4.2 道路、管線等室外工程已完成。

1.4.3 工程施工質量資料齊全並經建設(監理)審核通過。

1.4.4 監理(建設)單位提出了《工程施工質量評估報告》。

1.4.5 勘察、設計單位提出了《質量檢查報告》。

1.5 建設工程施工質量竣工驗收方案應包括:

1.5.1 工程概況;

1.5.2 驗收依據;

1.5.3 工程已具備的驗收條件;

1.5.4 驗收組成員組成及分工情況;

1.5.5 工程施工質量竣工驗收內容:

①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需要匯報的工程合同履約情況,以及工程建設各個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

②驗收組審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提交的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資料(放在現場),形成《單位(子單位)工程施工質量控制資料檢查記錄》、驗收組相關成員簽字。

③明確有關工程安全和功能檢查資料的核查內容,確定抽查專案,驗收組成員進行現場抽查,對每個抽查專案形成檢查記錄,驗收組相關成員簽字,再彙總到《單位(子單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檢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記錄》之中,驗收組相關成員簽字。

1.5.6 施工質量竣工驗收合格標準:

①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質量均應驗收合格;

②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③單位工程所含分部有關安全和功能的檢測資料完整;

④主要功能專案的抽查應符合相關專業質量驗收規範的規定;

⑤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

驗收組應按《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要求,對照驗收標準審查施工資料質量,抽查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質量、進行工程觀感質量檢查。對驗收內容做出全面評價,形成工程施工質量竣工驗收結論意見,驗收組人員簽字。如果驗收不合格,驗收組提出書面整改意見,限期整改,重新組織工程施工質量竣工驗收;如果驗收合格,填寫《單位(子單位)工程施工質量竣工驗收記錄》,相關單位簽字蓋章。

1.5.7 區質監站對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的條件、組織形式、驗收人員資格、驗收程式、執行標準等情況進行現場監督,並對工程實物質量和工程資料進行監督抽查;如發現有不滿足驗收條件及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和強制性條文的,責令改正或要求整改後重新驗收,參建方有嚴重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和強制性條文的,列入不良行為記錄並在網上公示。

當參建各方對工程驗收意見不一致時,由區質監站協調處理,當參建各方對工程驗收意見一致且抽查結果達到驗收合格要求時,提出明確的驗收監督意見並形成《單位工程施工質量竣工驗收監督記錄》。

2 竣工驗收階段

建設單位在單位工程施工質量竣工驗收合格,室外建築工程、室外環境綠化及室外安裝工程完工,需整改的問題全部整改完成後,通知規劃、消防、環保、文件、衛生防疫、城管、環衛、綠化等專項部門進行了專項檢查,達到專項部門要求時,建設單位組織工程竣工驗收,並通知質監站現場監督,同時領取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一式二份),做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準備。

2.1 工程竣工驗收可以單位工程為驗收單元,也可以乙個區域或多個單位工程團體,

2.2 竣工驗收的條件:詳見《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建設部建建(2000)142號。

①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②施工單位在工程完工後對工程質量進行了檢查,確認工程質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符合設計檔案及合同要求,提出工程竣工報告。工程竣工報告應經專案經理及施工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③對於委託監理的工程專案,具有完整的監理資料,並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工程質量評估報告應經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④勘察、設計單位對勘察、設計檔案及施工過程中由設計單位簽署的設計變更通知書進行了檢查,並提出質量檢查報告。質量檢查報告應經專案勘察、設計負責人和勘察、設計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⑤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⑥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的進場試驗報告。

⑦建設單位已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⑧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⑨有規劃、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檔案或者准許使用檔案。

⑩工程質量監督站提出的整改問題全部整改完畢。

2.3 符合竣工驗收條件,建設單位組織竣工驗收確定驗收日期並通知各參建單位及各專項部門的有關人員參加,填寫《單位工程竣工驗收通知書》提前7日通知質監站參加監督。

2.4 竣工驗收程式:

①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分別匯報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和工程建設各個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

②驗收組匯報施工質量竣工驗收情況和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裝置安裝質量和各管理環節等做出全面的質量評價意見;

③有關專項部門報告驗收意見;

④竣工驗收結論意見。驗收組對照竣工驗收條件,檢查工程竣工驗收情況,匯報竣工驗收結論意見,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工程投入使用。

⑤質監站對竣工驗收的組織形式、驗收程式、驗收標準執**況進行現場監督,報告對工程質量和竣工驗收監督意見,形成《竣工驗收監督記錄》。

3 竣工備案階段

3.1 竣工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到備案機構領取《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在竣工驗收合格後15日內,由建設單位提出《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和相關備案檔案報備案機構。

3.2 在竣工驗收合格後5日內,質監站提出《單位工程竣工驗收監督報告》。

3.3 備案審查。備案機構對照《工程質量監督報告》審查備案資料及檔案,對符合備案條件的,在《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上簽署備案意見,此《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一式二份,正本存建設單位,副本存備案機構。

對不符合備案條件的要進行整改,重新備案。對責令停止使用的工程,重新組織竣工驗收。《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在提交備案資料齊全後的15日內向建設單位返回。

3.4 建設單位必須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的3個月內負責將工程資料(包括施工、監理及建設程式等有關手續資料)、竣工圖送新區文件中心存檔。

附:竣工驗收有關資料的樣表

樣表1:工程竣工報告(施工單位)

樣表2: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建設監理單位)

樣表3:工程質量檢查報告(勘察、設計單位)

樣表4: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通知書(建設單位)

樣表5: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驗收組)

樣表6:單位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核查記錄(驗收組)

樣表7:單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記錄(驗收組)

樣表8:單位工程觀感質量檢查記錄(驗收組)

樣表9:單位工程竣工驗收通知書(建設單位)

樣表10: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建設單位)

常州市新北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2023年9月10日

樣表1工程竣工報告(施工單位)

樣表2工程質量評估報告(監理單位)

竣工驗收辦理流程

竣工驗收組織流程 具備竣工條件指1 主體工程和輔助設施,已按照設計檔案 含設計變更 聯絡單 和合同約定的各項施工內容施工完畢,能滿足生產或使用的需要 投產或投入使用的各項準備工作已完成,生產 維護 管理人員已就位 建設工程滿足設計要求,要達到能適應連續生產或使用的需要,並經試運投產使用合格2.工程完...

專案竣工驗收流程 參考

10天20天幾點結論 1 整個專案驗收的過程大致約5個月的時間。因此在交付之前5個月的時候,專案必須實現通水通電,以便後續的消防驗收順利進行。2 在交付之前140天前,專案現場必須實現消防設施需建設完畢,消防檢測報告需要完成,消防驗收在交付前110天前完成。以上三項,如果沒有民防的,則時間可以縮短乙...

工程竣工驗收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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