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911設計變更施工簽證管理辦法

2022-05-19 07:50:07 字數 2328 閱讀 3522

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管理辦法

為了明確承包人和發包人雙方的權益,減少施工、結算中因變更、簽證不規範引起的糾紛和爭議,根據施工合同有關規定,特制定如下管理辦法共同執行:

第一條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的確認:

設計變更、現場簽證是施工圖紙的補充部分,與正式施工圖紙一樣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設計變更、現場簽證一經確認,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必須按約定嚴格執行。

1、設計變更的確認:

1) 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其設計變更應由設計單位簽發變更設計檔案或設計變更施工圖。

2) 施工中承包人因施工工藝要求必須變更設計時,先報監理單位審核,再報發包人審定同意後,由設計單位簽發變更設計檔案。

3) 圖紙會審中提出的變更設計意見,監理單位彙總後,先經發包人審核同意後,再報原設計單位校核簽發。

2、現場簽證的確認:

1)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設計進行變更。由於圖紙錯誤或工藝、標準等原因引起的變更,應由承包人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填寫現場簽證單,簽字蓋章後交監理單位,由監理工程師、發包人專業工程師簽字,分管副總(總工程師)審核無誤後,報經發包人總經理審核批准生效。若簽證牽涉設計變更的需送設計單位確認。

手續不全者則視為無效簽證。

2) 所有簽證,承包人必須在進入下一工序前24小時將聯絡單報送監理人校核,並經發包人主管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分管副總)審核、總經理審批簽認才能有效。否則視為無效,一切責任由承包人行承擔。

3、施工中的隱蔽工程驗收證明、施工會議記錄、紀要、施工日誌等均不能作為變更、簽證的依據,更不能作為工程結算的依據。

第二條執行變更、簽證的程式和責任:

1、承包人在接到被確認的變更、簽證後,必須按經確認的變更、簽證的具體要求實施。

2、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執行經確認後的變更、簽證而導致合同價款的變更及造成承包人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與順延。若造成質量問題或經濟損失由承包人全部承擔,並接受甲方按該部分工程造價30%的違約處罰。

4、對於減少合同價款的變更,承包人必須按照規定做出相應工程變更價款的報告提交發包人,否則,因此造成發包人的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第三條變更、簽證價款的確認:

1、承包人在接到確認後工程變更、簽證的14天內向發包人提交工程變更價款報告,承包人因執行變更、簽證而要求發包人補償經濟損失、增加工期的,應當在工程變更價款報告中一併提出。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後的14內不向發包人提交工程變更價款報告,則認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變更、經濟補償和工期增加,所有責任由承包人自行負責。

2、發包人應該在收到工程造價變更報告之日起14日予以確認,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工程造價變更報告自送到之日起第15日,則認為生效。

3、確定變更價款按下列方法執行:

(1)雙方確認的施工圖預算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按已有的**確定價款。

(2)雙方確認的施工圖預算中沒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的,按本合同附加條款中的第3.2條執行。

(3)按本條前兩項規定無法確定變更價款的,由承包人按當地市場**提出適當的變更**,經發包人確認後執行。

4、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和順延工期。

5、無效變更、簽證不予結算,工期不予順延。

6、工程造價在10萬元以內的單項變更、簽證及發包人確認的經濟損失,應累計在工程竣工結算時支付,超過10萬元的單項變更、簽證應在該工程量完成後的當月併入該月工程進度款中支付。

第四條違約處罰:

1、承包人在施工中擅自變更設計圖紙,除按本辦法第二條第3款承擔責任外,若造成經濟損失或質量問題,承包人除應承擔全部損失外,並接受發包人按其工程造價30%的處罰

2、承包人在接到手續齊全變更、簽證後,超出確定的時間不予執行,除要賠償由此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外,還要接受該項變更或簽證工程造價30%的罰款,同時工期不予順延。

第五條變更、簽證及其價款的調整、經濟補償、工期的增加的確認手續,必須在本辦法規定的時間內辦理,任何個人簽字和補辦的變更、簽證一律無效。

第六條本「辦法」作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附件之一,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辦法」自二○○八年月日起生效,此前發生設計變更、現場簽證手續不全的按本「辦法」規定在二○○八年月日前補辦完畢,逾期不辦視為承包自動放棄權力,一切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附件:1.《工程設計變更審批管理程式》。

2.《現場簽證管理審批程式》。

威海中天房地產開發****

總經理:

二○○八年月日

發:本公司工程部,公管副總經理,威海巨集達監理龍都新天地專案部,

海天建築公司文登公公司。存檔共印8份)

工程設計變更管理審批程式

注:施工單位提出工程設計變更時,需由監理單位審查籤議後上報。

現場簽證管理審批程式

設計變更簽證制度

1 凡屬於結構形式,主要材料裝置的變更 增減荷載影響結構壽命和承載能力 改變建築物的使用功能及承重構件的變更等,均應由原設計單位的負責人審查 同意簽字生效,並提出設計修改核定單。2 對建設單位提出的一般技術核定 不影響承載力,不降低標準 如建築裝飾材料規格 顏色或不改變功能的專案 如 蓋板 過梁 門...

設計變更及簽證制度

附件二 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制度 為了加強對工程變更及現場簽證的管理,確保工程質量 進度,並有效地控制成本,特制訂本辦法。一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範圍內所有專案變更及現場簽證的管理 二 關於設計變更 1 執行原則 1 權力限制原則 對工程變更管理流程嚴格的許可權規定,不在許可權範圍內的簽字一律無效 2...

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管理

1.目的 加強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管理,規範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確保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2.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開發專案的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管理工作。3.職責 工程部負責本辦法的制訂 修改 解釋 指導 監督檢查 實施。造價員對變更及簽證進行費用核算。工程主管對變更及簽證實施的工程量進行確認及說明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