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飾面工程施工工藝標準

2022-05-07 10:00:02 字數 3825 閱讀 2402

面工程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7.1.1條本章適用於天然石飾面板、人造石飾面板和飾面磚鑲貼的室內外飾面工程以及裝飾外牆板的飾面工程。

第7.1.2條飾面工程的材料品種、規格、圖案、線條、固定方法和砂漿種類,應符合設計要求。

第7.1.3條鑲貼飾面的基體,應具有足夠的穩定性和剛度,其表面的質量應符合《磚石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j203—83)、《鋼筋混凝

土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j204—83)、《木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j206—83)以及本規範的有關規定。

第7.1.4條飾面板應鑲貼在粗糙的基體或基層上;飾面磚應鑲貼在平整粗糙的基層上。光滑的基體或基層表面,鑲貼前應處理。殘留的砂

漿、塵土和油漬等應清除乾淨。

第7.1.5條飾面板、飾面磚應鑲貼平整,接縫寬度一致,並填嵌密實,以防滲水。

第7.1.6條鑲貼室外突出的簷口、腰線、窗台、雨篷等飾面,必須有流水坡度和滴水線。

第7.1.7條裝配式牆板上鑲貼飾面磚,宜在預製階段完成。

第7.1.8條裝配式挑簷、托座等的下部與牆或柱相接處,鑲貼飾面板、飾面磚應留有適量縫隙。鑲貼變形縫處的飾面板、飾面磚留縫寬度

,應符合設計要求。

第7.1.9條暑期鑲貼室外飾面板、飾面磚,應防止暴曬。

第7.1.10條冬期施工,砂漿的使用溫度不得低於5℃。砂漿硬化前,應採取防凍措施。

第7.1.11條飾面工程鑲貼後,應採取保護措施。

第二節材料質量要求

第7.2.1條飾面板、飾面磚應表面平整、邊緣整齊,楞角不得損壞。施工前,應按廠牌、型號、規格和顏色進行選配分類。

第7.2.2條安裝飾面板用的鐵製錨固件、連線件,應鍍鋅或經防鏽處理。鏡面和光面的大理石、花崗石飾面板,應用銅或不鏽鋼制的連線

件。第7.2.3條天然大理石、花崗石飾面板,表面不得有隱傷、風化等缺陷。不宜採用易退色材料包裝。

注:天然大理石、光面花崗石飾面板鑲貼後,如有輕微損壞處,經有關單位同意,可用膠粘劑或膩子修補。膠粘劑和膩子配合

比見附錄七。

第7.2.4條預製人造石飾面板,應表面平整,幾何尺寸準確,面層石粒均勻、潔淨、顏色一致,背面應有平整的粗糙面。

第7.2.5條釉面磚的表面應光潔,色澤一致,不得有暗痕和裂紋。釉面磚的吸水率不得大於18%。

第7.2.6條拌制砂漿應用不含有害物質的潔淨水。

第三節飾面板安裝

第7.3.1條牆面和柱面安裝飾面板,應先抄平,分塊彈線,並按彈線尺寸進行預拼和編號。

第7.3.2條繫固飾面板用的鋼筋網,應與錨固件連線牢固。錨固件應在結構施工時埋設。固定飾面板的連線件,其直徑或厚度大於飾面板

的接縫寬度時,應鑿槽埋置。

第7.3.3條飾面板安裝前,應將其側面和背面清掃乾淨,並修邊打眼,每塊板的上、下邊打眼數量均不得少於兩個。

第7.3.4條室外突出牆面的勒腳飾面板安裝,應待上層的飾面工程完工後進行。

第7.3.5條飾面板的接縫寬度,如設計無要求時,應符合表7.3.5的規定:

飾面板的接縫寬度表7.3.5

第7.3.6條飾面板安裝,接縫寬度可墊木楔調整。灌注砂漿時,應先在豎縫內填塞15~20公釐深的麻絲以防漏漿,待砂漿硬化後,將填縫

材料清除。

注:光面、鏡面和水磨石飾面板的豎縫,可用石膏灰封閉。

第7.3.7條飾面板安裝,應採取臨時固定措施,以防灌注砂漿時移動。

第7.3.8條飾面板就位固定後,應用1:25水泥砂漿分層灌注,每層灌注高度為150~200公釐,並插搗密實,待其初凝後再灌注上層砂漿。

施工縫應留在飾面板的水平接縫以下50~100公釐處。

第7.3.9條樓梯欄杆、欄板以及牆裙的飾面板安裝,應在樓梯踏步和地(樓)面面層施工前完成。

第7.3.10條天然石飾面板的接縫,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室內安裝光面和鏡面的飾面板,其接縫應乾接,接縫處應用與飾面板相同顏色的水泥漿填抹;

二、室外安裝光面和鏡面的飾面板,接縫可幹接或在水平縫中墊鉛條。墊鉛條時,應將壓出部份剷除至與飾面板表面齊平。幹接縫應用幹

性油膩子填抹;

三、粗磨麵、麻麵、條紋面、天然面飾面板的接縫和勾縫應用水泥砂漿。

第7.3.11條人造石飾面板的接縫,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水磨石飾面板的接縫應乾接,並用與飾面板相同顏色的水泥漿填抹;

二、水刷石飾面板的接縫應墊水泥砂漿,並用水泥砂漿勾縫。

第7.3.12條碎拼大理石飾面施工前,應進行試拼,宜先拼圖案,後拼其他部位。拼縫應協調,不得有通縫,縫寬為5~20公釐。

第7.3.13條飾面板完工後,表面應清洗乾淨。光面和鏡面的飾面板,經清洗晾乾後,方可打蠟擦亮。

第四節飾面磚鑲貼

第7.4.1條鑲貼飾面磚的基體表面應濕潤,並塗抹1;3水泥砂漿找平層。在金屬網上塗抹時,其厚度為15~20公釐。

第7.4.2條飾面磚鑲貼前應預排,以使接縫均勻。在同一牆面上的橫豎排列,均不得有一行以上的非整磚。非整磚行應排在次要部位或陰

角處。第7.4.3條飾面磚的接縫寬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室內鑲貼釉面磚,如設計無要求時,接縫寬度為1~15公釐。

第7.4.4條釉面磚和外牆面磚,鑲貼前應清掃乾淨,並浸水兩小時以上,待表面晾乾後方可使用。

第7.4.5條釉面磚和外牆面磚宜採用1:2水泥砂漿鑲貼,砂漿厚度為6~10公釐。鑲貼用的水泥砂漿,可摻入不大於水泥重量15%的石灰膏

,以改善砂漿的和易性。

第7.4.6條鑲貼釉面磚採用聚合物水泥漿時,其配合比應由試驗確定。

第7.4.7條鑲貼飾面磚的基層表面,如遇有突出的管線、燈具、衛生裝置的支承等,應用整磚套割吻合,不得用非整磚拼湊鑲貼。

第7.4.8條鑲貼飾面磚必須按彈線和標誌進行,表面應平整,不顯接槎,接縫平直、寬度一致。

第7.4.9條鑲貼釉面磚牆裙、浴盆、水池等上口和陰陽角處,應使用配件磚。

第7.4.10條釉面磚和外牆面磚的接縫,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室外置縫應用水泥漿或水泥砂漿勾縫;

二、室內接縫宜用與釉面磚相同顏色的石膏灰或水泥漿嵌縫。

注:潮濕的房間不得用石膏灰嵌縫。

第7.4.11條鑲貼陶瓷錦磚尚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宜用水泥漿或聚合物水泥漿鑲貼;

二、鑲貼應自下而上進行,整間或獨立部位宜一次完成;

三、鑲貼時應仔細拍實,並使其表面平整,待穩固後,將紙面濕潤、揭淨;

四、接縫寬度,應在水泥漿初凝前調整,並用水泥漿將縫嵌平。

第7.4.12條鑲貼後,飾面磚表面的清洗,應待勾縫材料硬化後進行。

第五節裝飾外牆板

第7.5.1條外牆板製作和安裝的質量,除應符合《鋼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j204—83)和《裝配式大板居住建築結構設計和施

工暫行規定》(j78—1)外,尚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正列印花、壓花外牆板,面層塗抹必須平整,邊楞整齊,表面不顯接槎;

二、反打外牆板的花紋、線條應與牆板一同澆築成型,其質感應清晰,表面不得有麻面和缺楞掉角等;

三、外牆板外立面突出的簷口、窗套和腰線,應留有流水坡度和滴水槽,槽的深淺、寬窄應一致。

第六節工程驗收

第7.6.1條驗收時,應檢查所用材料的品種、規格、顏色、圖案以及鑲貼方法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第7.6.2條飾面板和飾面磚不得有歪斜、翹曲、空鼓、缺楞、掉角、裂縫等缺陷。

第7.6.3條飾面工程的表面不得有變色、起鹼、汙點、砂漿流痕和顯著的光澤受損處。突出的管線、支承物等部位鑲貼的飾面磚,應套割

吻合。第7.6.4條鑲貼牆裙、門窗貼臉的飾面板、飾面磚,其突出牆面的厚度應一致。

第7.6.5條裝飾外牆板表面的質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顏色應均勻一致,不得有油漬、龜裂、脫皮、鐵鏽和起砂等;

二、花紋、線條應清晰、整齊,深淺一致,不顯接槎;

三、表面平整度的允許偏差不得大於4公釐(用2公尺直尺和楔形塞尺檢查)。

第7.6.6條飾面工程質量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7.6.6的規定。

飾面工程質量的允許偏差表7.6.6

標準工程施工工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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