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防滅火措施

2022-05-05 01:27:03 字數 5001 閱讀 7019

師宗縣小田灣煤礦

編制單位: 技術科

編寫人員:

日期: 2023年1月15日

礦井綜合防滅火措施

一、概述:

根據師宗縣煤炭工業局綜合測試中心提交的本礦井2號煤層自燃傾向等級鑑定報告,2號煤層屬自燃煤層(自燃傾向分類為ⅰ級),自燃傾向性質為易自燃。

礦井火災根據發火性質可分為內因火災和外因火災。按發火位置可分為井口地面火災和井下火災。因此對不同位置,不同性質的火災,採取相應滅火方法。

二、井口地面火災的防滅火措施:

1. 礦井的所有地面建築、煤場、矸石山、風機房、木料場、絞車房等處必須有防滅火制度,裝置符合消防要求。

2. 木料場、矸石山與進風井口距離不得小於80公尺。木料場與矸石山的距離不得小於50公尺。木料場和矸石山不得設在進風井主導風向上風測,也不得設在有漏風的採空區上方的塌陷範圍內。

3. 井口房和通風機房附近20公尺內嚴禁煙火並不得用火爐取暖,井下嚴禁用燈泡和火爐取暖。

4. 井下和井口不得從事焊接工作,如必須在井下焊接時,制定安全措施經礦長、總工批准並指定專人現場檢查監督,符合作業條件時方可進行焊接工作。

5. 井下嚴禁存放汽油、煤油和變壓器油。使用過的潤滑油、棉紗等必須有專人送往地面不得在井下亂仍。

三、礦井內因火災管理

⑴、預防內因火災方法

礦井內因火災防治本著 「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綜合治理」原則從設計、掘進、回採、停採、封閉實行全過程安全管理。

1. 必須採用正規開採順序依次回採。

2. 在主要進風巷和採區巷道設定煤層自燃發火觀測點。每班要有安檢員對

瓦斯、一氧化碳和溫度進行測量,並記錄存檔,發現異常及時向礦領導匯報,以便及時採取措施。

3. 根據煤層自燃發火期對採煤工作面進行設計。必要時可以對需回採的煤

層進行阻化處理,延長其自燃發火期。

4. 確定合理的開採方式和回採推進速度。

5. 採區設計時應同時設計消防滅火系統,包括消防水管和注漿、注氮管路。

6. 選擇合理的通風方式,減少採空區漏風。

7. 採煤工作面底煤必須清理乾淨,以防浮煤自燃發火。

8. 選擇合理風量對採煤工作面供風,每10天測定一次風量變化情況,發

現變化較大時,應及時匯報,查詢原因,進行處理。

9. 對自燃危險區進行重點檢測,並進行噴漿處理,防止危險區擴大。

10. 停採後,必須加強對工作面及回風流氣體和溫度的檢測並組織回撤,並

於45天內對該工作面進行永久封閉。

根據礦井的採煤方法、煤的自燃發火特徵等條件,設計確定礦井採用以均壓防滅火為主、以地面注漿和注氮為輔的防滅火方法。

⑵、開採煤層自燃發火防治措施

(一)開拓開採方面的預防措施

在開拓中主要井筒(主斜井、材料副斜井、行人副斜井)布置在煤9及煤10層的底板岩石中,風井為立井。採區煤層巷道服務時間長的(半年以上)採用錨網並噴漿封閉,隔絕空氣,減少可能發火的面積。採煤為綜採採煤方法,推進度較高(分別為1200m/a),回採速度快,工作面回採率在93%以上,這些條件對於防止煤的自燃是有利的。

回採時應加快速度,減少丟煤,防止採空區過多的漏風,並且在採空區抽採瓦斯後及時注氮或灌漿以起到預防的作用(防止採空區著火,殃及相鄰採區或工作面)。

(二)通風預防措施與通風設施

礦井通風方式為**分列抽出式,主井、材料副井及行人副井進風,立風井回風。井下通風系統較為簡單,布置合理,無串聯通風之處,在通風方面不會造成煤層自燃。

井下的通風設施主要包括:風門(進、回風巷道之間的通道設定)、調節風門(控制風流的獨立回風巷中)、密閉牆等。生產中加強管理,經常檢查維修,杜絕風流短路或者風量不足嚴重漏風現象存在(不包括少量人為漏風通道),從而造成區域性煤層氧化公升溫發生自燃發火現象。

(三)監測方面的措施

井下防滅火主要以防為主,因此經常性的檢測工作十分重要。主要觀測站布置在煤層運輸、回風巷和工作面後採空區側,並布置co和溫度感測器。礦井配備了綜合監控系統(kj160n型)、束管監測系統和各種防火測試儀器儀表。

本礦井設立束管監測系統,對回採工作面上、下隅角、採空區密閉等地點的煤炭自燃情況進行**監測。

⑶、防滅火系統

1、「三相泡沫」灌漿防滅火系統

防滅火主要措施應採用三相泡沫灌漿防滅火系統,輔以氮氣等綜合防滅火措施。

灌漿材料及灌漿站位置:採土場位於百靈工業場地西南側,距工業場地大約200m左右,灌漿站位於立風井場地。

地面灌漿系統:地面灌漿用水來自井下排水,在風井井口附近的建200m3的蓄水池、泥漿池及灌漿幫浦房。井下排水通過排水幫浦將水送至200m3蓄水池內,加壓後通過氮氣管路,氮氣與含有發泡劑的黃泥漿體相互作用產生出三相泡沫,形成的三相泡沫在渣漿幫浦動力和重力的作用下通過dn125的普通鋼管到達火區。

注漿系統:地面灌漿站→立井→10201回風順槽→工作面上隅角→火區。

2、氮氣防滅火系統

地面固定式制氮站設在工業廣場內,與壓風機站聯建。制氮站配置了兩套dm-1200型地面固定式制氮裝置,一套工作,一套備用,為井下防滅火提供氮氣源。注入氮氣濃度≥98%,利用輸氮管路(主管φ159×4.

5無縫鋼管、支管φ108×4無縫鋼管)向井下工作面採區輸送氮氣。

注氮系統:地面制氮站→主斜井→1260軌道運輸石門→10201運輸順槽繞道→10201運輸順槽→10201工作面採空區→火區。

3、束管監測系統

1、系統組成

主要有粉塵過濾器、單管、束管、分路箱、抽氣幫浦、束管清洗機、氣體取樣控制櫃、系統計算機、礦井氣體多點引數色譜自動分析儀(gc-4085)、雷射印表機、網絡卡、系統分析軟體、淨化穩壓電源、冷卻水箱等組成。

2、sg-2003型束管監測系統

本礦井採用sg-2003型束管監測系統,系統通過束管取樣,利用安在地面上的抽氣幫浦、各種氣體分析儀器以及微機等,連續監測井下巷道、採空區、密閉區中的co、o2、co2、ch4等氣體組分濃度,根據co變化趨勢,早期預報煤炭自然發火。

3、觀測站、移動和臨時觀測點布置

束管監測系統用於礦井自然火災預報和防治工作,可對井下任意點的o2、n2、co、ch4、co2、c2h2、c2h4、c2h6、c3h8、c4h10等10種氣體的含量實現連續監測,經過對自然火災標誌氣體的確定和分析,及時**預報發火點的溫度變化,為自然火災和礦井瓦斯事故的防治工作提供科學依據。

4、井下外因火災防治及裝備

電氣事故引發的火災防治措施

①井下機電硐室用不燃性材料支護,硐室裝設向外開的防火鐵門。

②井下電網裝設漏電保護裝置。其餘採、掘等地點均採用的是礦用防爆型配電裝置。下井電纜在入井處設有防雷電裝置。

通訊線路在入井處裝設熔斷器及防雷電裝置。可防止地面下井纜、線將雷電引入井下,引**災或瓦斯**。

③下井電纜選用煤礦用交聯聚乙烯絕緣鋼帶鎧裝電力電纜,由地面沿進風巷進入井下。

④井下高壓電動機、動力變壓器的高壓控制裝置設有短路、過負荷、接地和欠壓保護。低壓電動機控制裝置設有短路、過負荷、單相斷電、漏電閉鎖保護。井下電網設有短路、過負荷、漏電保護裝置。

四、其它火災的防治措施

1、礦井進風口周圍嚴格禁止進行產生明火的作業。入井人員嚴禁攜帶火種下井。井口應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地面及井下均設定消防器材庫,消防器材庫禁止堆放任何與消防無關的物品。

2、地面消防給水與生產、生活給水共用水源給水系統。地面工業場地消防用水儲存在200m3轉輸清水池中。在主、副井、行人斜井井口房、煤倉、原煤輸送機及坑木加工房、可燃材料倉庫、辦公樓、井口浴室、礦燈房設消火栓及滅火器。

3、井下設定了消防灑水系統和消防材料硐室。井下消防灑水降塵系統採用靜壓供水方式。水源由地面水源井供給,灑水降塵管道,經主斜井、主副斜井聯絡巷、主斜井和1860井底車場聯絡巷至井下各個施工地點。

在1860水平設定消防材料硐室。

五、開拓開採方面的措施

1、工作面進、回風巷距離採空區較遠,漏風小,對防止自燃發火有利。

2、生產中應提高工作面的**率,減少架後丟煤。

3、回採工作面採用全部垮落法管理頂板,頂板不自行冒落時按要求人

工強制放頂。

六、通風方面的措施

1、回採工作面採用均壓防滅火技術,減少採空區漏風,縮短氧化帶的寬度。

2、回採工作面採用阻化劑防滅火手段,延緩煤的氧化。

3、回採工作面採完後及時封閉採空區,並加強對採空區密閉的檢查維護,防止漏風。

4、生產過程中加強對通風設施的管理,定期進行檢查和維修,保證通風設施處於正常使用狀態。

5、定期檢查礦井反風設施,以便在井下發生火災時能迅速有效的進行反風。

6、加強對井下通風巷道的維護,出現高冒區時,及時清理浮煤,並加強支護。

7、做好工作面的防滅火**、預報工作,定期檢查回採工作面進、回風巷和工作面出煤點等地點煤壁的溫度,發現高溫點及時進行處理。

8、加強對風流中瓦斯、一氧化碳的檢測,及時預報並處理出現的問題。

七、井下機電裝置硐室的防火措施

1、礦井井下設變電所,處在岩石巷道中,支護採用錨噴支護,支護材料採用的是不燃性材料。水幫浦房、變電所及通道採用砼鋪底,在通道內設密閉門,**變電所和水幫浦房之間設防火、防水兩用門。變電所配備三颱乾粉滅火器、四台二氧化碳滅火器和一組砂箱,變電所裝置和牆壁之間留有0.

5m以上的通道,各種裝置之間,留設0.8m以上的通道。

2、嚴禁攜帶火源或易燃易爆品進入機電硐室。

八、井下電器裝置的防火措施

1、我礦為高瓦斯礦井,配電裝置防爆等級均滿足《煤礦安全規程》對井下電氣裝置選用規定的要求。

2、井下電氣開關及起動裝置均為防爆型,滿足《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3、井下供電為雙迴路供電,中性點不接地,設定了防止地面雷擊引入井下的防雷設施。

4、井下低壓採用660v,照明採用127v。

九、井下電纜

井下電纜的額定電壓與所使用電源電壓相適應,電纜截面的選用符合裝置容量的要求。所選電纜的額定電流應大於它的最大實際工作電流。

井下電纜採用兩迴路同時執行,當一回路故障時,另一回路能確保井下全部用電負荷。

井筒和巷道內的通訊和訊號電纜與電力電纜分掛在井巷的兩側。

十、井下電器裝置的各種保護

井下固定照明採用井下專用zz8l-4-iv礦用照明綜合裝置,井下移動照明採用kl5lm(a)礦用防爆礦燈,井下**採用gb型隔爆**,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所有電氣裝置不帶電的金屬部分、電纜的金屬外皮以及裝有電氣裝置的巷道中礦用機械及金屬管、鋼軌等均做可靠接地,並與主接地極及區域性接地極相連,形成乙個完整的接地網。

礦井防滅火措施

2.木料場 矸石山與進風井口距離不得小於80公尺。木料場與矸石山的距離不得小於50公尺。木料場和矸石山不得設在進風井主導風向上風測,也不得設在有漏風的採空區上方的塌陷範圍內。3.井口房和通風機房附近20公尺內嚴禁煙火並不得用火爐取暖,井下嚴禁用燈泡和火爐取暖。4.井下和井口不得從事焊接工作,如必須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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