鑽探編錄工作實施細則

2022-04-26 23:12:03 字數 5007 閱讀 4100

1. 總則

鑽探是地質勘查工作中最重要的方法手段之一。鑽探地質編錄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地質找礦成果和地質勘查報告的編制質量。為了提高鑽探地質編錄的質量,統一編錄工作方法,特制訂《鑽探編錄工作實施細則》,供野外地質編錄人員在工作時使用。

本《細則》適用於從鑽孔地質設計開始到提交鑽探地質資料等全過程的鑽探編錄工作。

2. 鑽探六大技術指標的應用

2.1 原始班報表

2.1.1 原始班報表是鑽機鑽進過程的原始記錄,核對報表是地質編錄人員到機場要做的第一件事,為了保證原始資料的準確、可靠,地質編錄員必須掌握與填寫報表有關的各種計算。

2.1.2 機上餘尺的計算

2.1.2.1 機上餘尺是指從鑽機上某一固定點,至機上鑽桿上的長度,計算公式如下:

h餘=l總—hs—h機高

式中:h餘──機上餘尺(公尺)

l總──鑽具總長度(公尺)(立根總長+單根總長+機上鑽桿長+鑽具長)

hs──孔深(公尺)

h機高──地表到鑽機某一定點的高度(公尺)

2.1.2.2 起鑽後再下鑽時,根據前後兩次回次,使用的粗徑鑽具長度和加減鑽桿的長度,求下個回次鑽進開始時的機上餘尺。

2.1.2.3 機上餘尺(公尺)=前回次末機上餘尺(公尺)+換入鑽桿長(公尺)+換入粗徑鑽具長(公尺)—換出鑽桿長(公尺)—前回次粗徑鑽具長(公尺)

2.1.3 回次進尺計算

2.1.3.1 回次進尺是指乙個回次(鑽程)鑽進開始到回次終了鑽孔孔深的增加值。它等於回次初的機上餘尺減去回次終了的機上餘尺之差。

2.1.3.2 金剛石和硬質合金鑽進回次進尺計算公式:

l=h1—h2

式中:l──回次進尺數(公尺)

h1──回次初的機上餘尺(公尺)

h2──回次終了的機上餘尺(公尺)

2.1.2.2 鋼粒鑽進時的回次進尺計算公式:

l=h1—h2—h3

式中h3──鋼粒鑽頭磨掉的長度(公尺)

2.2 岩礦心採取率及質量要求

2.2.1 除設計要求外,一般浮土、流砂層及表面覆蓋物不計算採取率。

實際計算的固體岩礦分層採取率要大於65%,礦層(包括礦層頂底板3—5公尺內)的採取率,包括殘留岩礦心合併計算,要滿足於各礦種規範及設計要求,其中金礦層礦心採取率要大於80%,厚大礦體內,每回次採取率最低不小於75%。採取率的計算,應以真正的巖礦心為準。原始岩礦心可包括碎塊、碎砂、泥狀物,切不可將巖粉、流砂、坍塌掉塊物等加在岩礦心中計算。

破碎的巖礦心計算採取率時,不得隨意拉長、縮短。

2.2.2 巖(礦)心的編錄

岩心的採集、清洗、整理、編號、岩心箱上的編寫工作,均由鑽機各班記錄員進行。地質編錄人員要及時核對實物與班報表數字是否吻合(如:岩心長度、編號、岩心牌),如果有出入,可根據真實情況改正班報表和岩心牌。

岩礦心的編號不得重複、漏編。發現岩心擺放混亂或丟失,應追究當班、當事人的責任。

2.2.2.1 岩心由機台當班作業人員負責清洗乾淨,破碎巖(礦)心嚴禁淘洗水沖。

2.2.2.2 岩礦心的整理

岩礦心從岩心管中取出時,要盡量保證巖(礦)心的原始狀態,取出後不准顛倒錯亂位置,嚴禁把全管巖(礦)心堆落在一起而不分先後順序。應先卸鑽頭,再從岩心管中取出巖(礦)心。取出一塊按順序擺好一塊。

岩礦心裝箱必須從上到下,從左到右一格一格的排列。岩心箱要結實、不漏、隔條齊全,便於搬運和長期儲存。

2.2.2.

3 岩礦心編錄必須真實地反映客觀情況,不能弄虛做假,必須認真做好岩礦心編號和填寫岩心牌,塊狀岩心要用油漆按規定書寫編號,如:1、125……。整數代表鑽進的回次數,分數的分母代表該回次取出岩礦心總塊數,分子代表總塊數的先後順序。

岩礦心編號後,要準確丈量回次巖礦心長度,填寫岩心牌,岩心牌上的專案,如岩礦心長度、回次數進尺的起止孔深、岩心編號等要填寫完整、清晰,岩心牌放置在本回次巖礦心末端。

2.2.3 岩礦心的現場保管

2.2.3.1 岩心箱裝滿後,要按規定在岩心箱上編寫礦區名稱、鑽機號、孔號、岩心的起至回次號、箱號。

例:鐵爐坪銀礦區 2號機 zk2105孔 35~45 (10)

2.2.3.2 裝箱的岩心要依次放置在機場簡易巖心房內。避免混亂和翻倒,岩礦心應當蓋好,以防淋雨。

2.2.3.3 岩心箱上,不能放置其它東西,以免礦心被汙染,無關人員不准隨意翻動岩礦心。

2.2.3.4 岩礦心箱必須由探礦部門派專人安全護送至岩心臨時存放地,交地質部門岩心保管員。

2.3 校正孔深

2.3.1 鑽孔施工中,必須及時地校正孔深,消除孔深誤差。

根據鑽探規程的要求,每百公尺校正一次孔深,孔深校正最大允許誤差率為千分之一。允許累計計算。校正孔深的原始資料,要詳細記錄在班報表內。

2.3.2 為了保證孔深的精度,必須按下列要求進行孔深校正

2.3.2.1 正常鑽進中,每百公尺孔深校正一次。

2.3.2.2 見主礦層時,必須校正孔深,如果主礦層厚度大於20公尺時,出礦點也要校正孔深。

2.3.2.3 下套管前和終孔後應校正孔深一次。

2.3.3 孔深誤差的處理

2.3.3.1 誤差的絕對值在千分之一以內,班報表孔深不作修改,超過千分之一,應進行消除處理。

2.3.3.

2 對誤差值超差要查明原因,上報礦區技術負責人。偶然誤差,**錯就在**改。系統誤差超差時查不出錯漏原因,一般可在最後五個回次內分配,若測量段內有礦層(脈)時,則應按分層厚度加權分配。

2.4 鑽孔彎曲度的測量

2.4.1 根據《岩心鑽探規程》的要求,鑽孔施工過程中,遇下列情況,均應進行測斜工作。

2.4.1.

1 應根據地質設計或實測鑽孔頂角小於或等於5°時,每鑽進100公尺測一次頂角(不測方位角);頂角大於5°時,每鑽進50公尺測一次頂角和方位角;直孔開孔50公尺處,斜孔開孔25公尺處需加測乙個點。

2.4.1.2 鑽進中遇見主礦體或孔深已超過設計見礦孔深而未見礦者,應進行測斜工作,礦層厚度超過20公尺時,出礦點也要測斜。

2.4.1.3 鑽孔終孔後應進行測斜工作。

2.4.1.4 鑽孔頂角彎曲度允許值見下表。

鑽孔頂角彎曲度允許表

2.4.2 測斜工作中應注意的問題

2.4.2.1 同乙個測斜位置(測點)要下兩個測斜儀,或乙個測斜儀作兩次以上的測斜;如果測斜結果有差異,以多次測斜結果的平均值為該位置(測點)的正式測斜值。

2.4.2.2 測斜工作由機台作業人員完成,測斜資料及時記錄在原始班報中。

2.4.2.3 當孔斜超過允許範圍時,需及時請示礦區技術負責人研究處理。

2.5 簡易水文地質觀測

2.5.1 簡易水文地質觀測的目的,是為了了解岩層含水段的數目、厚度、埋藏深度及其富水性。簡易觀測由鑽探部門執行,地質編錄人員要進行認真監督和配合。

2.5.1 動水位的觀測。鑽孔下好孔口管後,每個回次提鑽後、下鑽前各測一次動水位,時間間隔不少於5分鐘。

2.5.2 沖洗液消耗量的觀測,正常情況下,每班不少於1—2次。要求孔內迴圈正常後,在水源箱中,用尺子量取讀數,視消耗量的大小而定時間間隔,一般為15—20分鐘再讀數一次。

2.5.3 鑽進中如遇大的(如鑽具自動下落)溶洞或溶蝕裂隙,嚴重漏水、湧水以及坍塌、掉塊、垮孔、水溫變化、沖洗液變色等現象,應詳細記錄孔深和孔內情況。

2.5.4 假日、機修或其它原因停鑽時間較長時,需進行水位的觀測。

2.5.5 清水鑽進的鑽孔,終孔測穩定水位。測終孔穩定水位時,水文地質人員必須參加。

2.6 封孔

2.6.1 為了隔離主礦層頂底板的含水層,防止開採時礦井湧水及防止地表水對礦層的溶蝕和氧化,鑽孔終孔後,必須進行封孔。

封孔前,編錄人員應根據礦區水文、地質條件,編制「封孔設計書」,經礦區技術負責人,水文地質組長簽字後,交鑽機按設計要求認真封孔,並填寫好封孔記錄。

2.6.2 根據礦區水文、地質條件的複雜程度,封孔可分為三種情況

2.6.2.

1 嚴格封閉的鑽孔。凡穿過工業礦體,主要含水層,含水構造帶、第四紀淺層的鑽孔,應分段、分層嚴格封閉。如果礦層不厚,或礦層與礦層、礦層與含水層距離較近時可一併封閉。

2.6.2.2 僅封閉孔口部位的鑽孔。對於未見礦層、含水層、含水構造帶以及孔位位於侵蝕基準面以下的鑽孔只封閉孔口部位。

2.6.2.3 暫不封閉的鑽孔。需要進行長期水文觀測的鑽孔或對農田灌溉有利的鑽孔,可暫不封閉。但對礦床充水有嚴重影響的鑽孔,必須封閉。

2.6.3 封孔的原則

2.6.3.1 工業礦體,主要含水層和含水構造帶,應採取分層封閉。整個礦層、含水層及含水構造帶,以及它們頂底板以外3—5公尺範圍,用水泥封孔。

2.6.3.2 孔口0—5公尺用水泥封孔,地表風化層或第四紀地層,封閉範圍包括整個風化層並進入完整基岩3公尺,用水泥封孔。

2.6.3.3 用水泥封孔地段,必須採用po32.5普通矽酸鹽水泥,封閉其餘孔段可用稠泥漿或黃泥球封閉。

2.6.3.4 封孔後應在孔口中心處埋設水泥標誌樁。

2.6.3.5 為了檢查封孔的質量,必要時選擇一定數量的鑽孔進行透孔檢查。

3. 鑽探野外地質工作編錄細則

3.1 編錄前的準備工作

3.1.1 開鑽前機臺的準備工作

開鑽前機臺領取和準備好岩心箱、岩心隔板、岩心牌、毛筆、油漆、簡易水文觀測工具及各種需要的**,否則不得開鑽。

3.1.2 開鑽前地質人員的準備工作

首先要熟悉勘探線剖面及礦區鑽探工程分布和已完成的鑽孔的地質情況,具體了解施工孔在縱橫剖面上與相鄰鑽孔之間的地質關係,通過已知孔的見礦情況,了解該孔可能的見礦深度、厚度、產狀、礦石型別等,以及施工的目的與任務。具體程式是:地質編錄員根據鑽孔目的與周邊鑽孔的地質資料,按比例尺編制鑽孔地質設術設計書(一式二份,交探礦部門乙份,另乙份存檔)。

水文地質員在簡易水文觀測一欄中填寫要求。完成後鑽探組長、礦區技術負責人審閱後簽名並下達《鑽探工程施工通知書》一式二份。

3.2 鑽孔施工期間地質編錄工作程式

3.2.1 在正常的鑽進中,地質編錄員至少每日到機場一次,進行岩礦心的編錄,及時收集地質資料,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以指導鑽探施工。

鑽進到規定的校正孔深、測斜位置或見礦層(脈)時,地質編錄人員要督促協助探礦部門有關人員一起現場工作,保證鑽探質量,並取得可靠的原始資料。

3.2.2 野外記錄簿的使用方法

3.2.2.1 第一頁的記錄內容

鑽機編號:z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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