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傷保險待遇

2022-04-11 08:51:39 字數 880 閱讀 4539

②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補足差額。

③被鑑定為一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2.被鑑定為

五、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注: ①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②工傷職工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以5年為基數,每少1年遞減10%。

③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或辦理退休手續的,不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3.被鑑定為七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注: ①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以5年為基數每少1年遞減 10%。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或辦理退休手續的,不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四、工傷**期待遇

(一)工傷職工需要進行****的,由醫療機構提出診斷建議,報經辦機構核實,其**醫療費用按工傷**期待遇規定處理。

(二)工傷職工需要安裝、配置輔助器具的,由醫療機構提出診斷建議,報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所需費用按國家規定標準報銷。

五、工傷死亡待遇

注: ①核定的各供養親屬撫卹金之和,不得超過工亡職工生前工資。

②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

六、工傷保險待遇的調整

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卹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指數變化適時進行調整。調整辦法參照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的時間和幅度進行。

工傷保險待遇是什麼

8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9 性 費用。10 職工住院 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 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 支付,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 規定。11 傷殘等級為五至十級且與用人單 解除...

工傷保險待遇結付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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