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值守變電站安全管理規範宣貫意見

2022-04-06 15:03:33 字數 2750 閱讀 2523

無人值守變電站管理規範(試行)部分內容宣貫意見

2. 執行管理模式

2.1 集控站模式:由集控站執行人員全面負責所轄範圍內各變電站的監視控制、執行維護、倒閘操作、事故及異常處理、裝置巡視、裝置定期試驗輪換等全部執行工作。

2.2 監控中心 + 維操隊(操作隊)模式:由監控中心執行人員負責所轄範圍內各變電站的監視及部分遠方遙控等執行工作;由維操隊(操作隊)執行人員負責所轄範圍內各變電站的執行維護、倒閘操作、事故及異常處理、裝置巡視、裝置定期試驗輪換等其它執行工作。

4. 安全管理

4.2 無人值守變電站工作票管理

4.2.1 第一種工作票應提前一日送達(或傳真、區域網傳送)集控站(監控中心),第二種工作票應事先通知集控站(監控中心)。

4.2.2 集控站(監控中心)人員接到工作票後,應根據工作任務和無人值守變電站裝置實際運**況,認真審核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善並符合現場條件。

4.2.3 工作許可時,集控站(監控中心)派出許可人員帶好經審核正確的工作票到無人值守變電站現場辦理許可手續,並在現場做好記錄,許可完畢後及時匯報集控站(監控中心)。

宣貫意見:

1、執行人員在履行許可手續時,必須按照安規要求,施行現場許可。

2、變電執行人員在工作班組開工後,可以離開工作現場,去完成其他工作。

3、許可開工記錄可在許可開工後由現場執行人員曏集控站(監控中心)或操維隊進行匯報,由執行班組內駐留人員進行記錄。也可在工作結束後,利用現場錄入或帶回錄入方法進行。

4.2.4 集控站(監控中心)執行人員接到許可人員的匯報後,亦應在相關記錄簿上做好記錄。

4.2.5 工作間斷時,工作負責人必須整理好現場、斷開試驗用電源、鎖好門窗、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動,以**收工形式曏集控站(監控中心)當值人員辦理收工手續。

集控站(監控中心)當值人員必須使用錄音**辦理收工手續,同時在相關記錄上做好登記。

4.2.6 次日復工時,工作負責人以**形式曏集控站(監控中心)當值人員辦理復工手續,詢問清楚檢修裝置安全措施是否變動等情況,若無變動則**許可開工;若有變動,集控站(監控中心)必須派許可人員到無人值守變電站進行現場重新履行許可手續。

集控站(監控中心)當值人員必須使用錄音**辦理復工手續。

宣貫意見:

1、計畫工作時間連續數日的,每日的開工和收工可以使用**進行。但必須使用帶有錄音裝置的**並能保證該錄音系統的完好。

2、**開工、收工手續不能代替開工、收工記錄。集控站(操維隊)內應設定**開工、收工記錄(帶回的票面上在開工、收工欄記錄)。記錄內應詳細記錄開工時間、收工時間、工作票號、工作內容、工作負責人、開工許可人、收工許可人。

3、工作負責人在進行**收工時,必須詳細說明現場是否整理好、試驗用電源是否斷開、門窗是否鎖好、所有安全措施是否均保持不動。

4、**開工前,工作負責人必須詢問並確認現場安全措施未改變或移動。

4.2.7 檢修工作臨近結束,工作負責人可預先與集控站(監控中心)協商工作驗收時間,集控站(監控中心)應派合適的驗收人員到現場進行驗收。

4.2.8 工作票終結後,驗收人員應及時曏集控站(監控中心)匯報,做好相關記錄;同時,既可直接向相關排程匯報也可由集控站(監控中心)向相關排程匯報。

宣貫意見:

1、工作範圍不涉及執行狀態的繼電保護裝置、遠動測控裝置、一次裝置的第二種工作票,可以進行**許可開工。進行**許可時,必須進行**錄音。列出工作內容,不需排程許可,不需操作,不需做複雜的安全措施。

2、**許可開工時,需由工作負責人向工作許可人**申請,並詳細說明工作內容、工作地點、計畫開工時間、現場安措布置等。工作許可人在確認工作範圍不會觸碰繼電保護裝置、遠動測控裝置、一次裝置本體,安措布置正確後,方可進行**許可。在進行**許可時,工作許可人必須在**中交待危險點和帶電部位等。

工作現場安措由工作負責人按照工作票上的內容進行布置。

3、**許可後,工作班的工作任務不能增加、工作範圍不能擴大。

4、**許可後,工作許可人應將許可的工作班組、工作負責人、工作內容等進行記錄。

5、無人值守變電站內的繼電保護裝置屏櫃、遠動裝置屏櫃以及開關櫃、交直流屏等裝置上,應常設「執行裝置,禁動!」警示牌。屏櫃門應上鎖,鑰匙統一編號後擺放在鑰匙箱內。

4.3 無人值守變電站倒閘操作安全管理

4.3.1 各級排程對無人值守變電站的操作票預命令原則上均由集控站(監控中心)統一接受;正式操作指令可根據實際情況下達至集控站(監控中心)或無人值守變電站現場。

4.3.2 在無人值守變電站的正值及以上資格的執行人員可以直接接受排程部門的操作指令或執行其他應急措施。

4.3.3 操作票應事先連續編號,計算機生成的操作票應在正式出票前連續編號,操作票按編號順序使用。

4.3.4 執行人員在無人值守變電站現場操作前,必須先向集控站(監控中心)匯報,同時必須做好禁止集控站(監控中心)遙控操作本站相關裝置的措施。

4.3.5 倒閘操作前,執行人員應核對現場的執行方式,模擬預演正確。

4.3.6 集控站(監控中心)執行人員應在監控終端監視無人值守變電站的裝置變化及相關資訊等情況,若發現疑問應立即告知並終止無人值守變電站的現場操作,排除疑問後方可繼續。

4.3.7 倒閘操作結束,執行人員在核對現場的執行方式正確後應及時曏集控站(監控中心)匯報,雙方核實正確。

宣貫意見:

1、少人值守變電站在五防裝置完備、監控後台機具備一定閉鎖功能、現場裝置聯鎖裝置試驗合格的情況下,可單人進行以下倒閘操作任務:

1) 投、退電容器

2) 主變有載調壓裝置調節

3) 因緊急異常處理而進行的拉、合單一開關

4) 投、停一塊保護壓板

2、少人值守變電站在進行單人操作時,必須嚴格實施現場三核對以及唱票、複誦制。操作結束後,應進行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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